错用法律构陷好人 扬州公安、检察院被控告

更新: 2018年06月13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家住上海延安西路的高级工程师、法轮功学员徐永清,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扬州市邗江区国保警察蒋步福带领邗江区邗上派出所副所长王君等警察绑架,次日被以“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刑事拘留,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被非法逮捕。54岁的徐永清至今被非法关押在扬州市看守所。

法轮大法修炼“真善忍”,是最善最正的,徐永清一直善意劝诫每一个迫害他的人,及时纠正错误悬崖勒马。然而被中共洗脑的警察明知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依然机械式的所谓“走程序”。徐永清向看守所递交了“立案监督申请”、“要求不予批捕的意见”,邗江区检察院不真正履行审查批捕的职责,被公安裹挟犯罪,非法逮捕了徐永清。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徐永清向扬州市检察院提交“刑事控告书”,控告邗江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强、检察官袁媛、金蕾,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副局长魏某、国保柏正友、蒋步福、顾栋,邗上派出所王君、王某等九名参与人员;要求撤销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作出的“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依法追究邗江区检察院张晓强、袁媛、金蕾违反审查批捕规定的法律责任;要求对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行为进行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并要求撤销案件。鉴于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魏某、柏正友、蒋步福、顾栋,邗上派出所王君、王某已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要求对其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要求追究邗江区检察院在收到“立案监督申请”后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国保大队蒋步福等五个警察到上海,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抓捕了徐永清,并在本人及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对徐永清家里和车子非法搜查,在当天夜里将徐劫持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办案中心。期间,徐永清被粗暴对待甚至眼睛被喷辣椒水。徐永清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扬州市看守所。

家属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十九两天去扬州市要人,分别去了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法院、政法委信访办、邗江区信访办、扬州市公安局信访办、扬州市政府信访办,家属每到一个部门就为徐永清鸣冤,讲述他是一个好人,特别是修炼以后不克扣员工的工资,不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费用,在公司里、在合作单位中口碑都非常好,迫害这样一个好人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上访的这些单位中,有些人很同情徐永清的遭遇,给予很好的建议;有些人听明白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也表现出同情。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家属又去了扬州市要人,分别去了扬州市邗江区邗上派出所、扬州市邗江区国保大队、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邗江区政法委信访办、邗江区政府信访办、扬州市公安局信访办,家属也提交了撤案意见书。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家属又去了南京到江苏省公安厅信访局、江苏省政府信访局进行上访,并提交了家属写的真相信和撤案意见书。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徐永清向扬州市检察院提交“刑事控告书”,控告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副局长魏某、国保柏正友、蒋步福、顾栋,邗上派出所王君、王某等九名参与人员。控告书中徐永清详细解析了控告公安及检察院违法的法律与事实依据。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按照“真、善、忍”为修炼原则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修炼者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努力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准,同时由于法轮功在祛病健身方面的奇效,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广泛拥戴,目前法轮功已在至少120个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传播,受到世界各国的褒奖已超过三千项,法轮功的主要书籍《转法轮》已被翻译成三十九个语种在世界各地发行,并可在互联网上免费下载。1998年下半年,前人大委员长组织调查团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相关信息:
1. 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江苏省扬州市文汇西路226号
信访接待室:文汇西路/康民路 路口
电话:0514-87896394
邮编:225100
检察长:张晓强
承办检察官:袁媛 金蕾
副检察长 樊跃先 87896546
副检察长 王爱国 87982342
副检察长 赵 红 87982357
副检察长 高 翔
副检察长 王 林
副检察长 蒋竹君
副检察长 87982346
副检察长 87896384
副检察长 87982343
其他部份官员:
王 翔 87937218
田长斌 87831617
戴明华 87982432
黄 悦 87896394
纪检组长:赵红
委员:刘浩东
反渎局长:李国盛
反贪局长:曹阳
主任:武将
控申科:
科长:宗俊祥
副科长:沈晓勤
科员:朱文鑫、焦世军、吴敏
部份号码段:87982301~87982399,87896501~87986599,87937201~87937299,87985901~87985999
2.邗江区政法委
信访接待室:锦春路/邗江中路 路口
邮编:225100
邗江区政法委信访办值班人员:张军、杜南南、
部份号码段:87936001~87936099,基本上越在前面的号码越是官员级别越高的号码。
政法委书记 朱发奎 87053388
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孙林 宅电:87695285 13815818888
副书记 卜广勇
其他部份官员:
翁 蓉 87936082
蒋春来 87936096
政法委其他官员办公电话:
87053386
87053387
87053390
87053384
87053385
87053385
87053380
87053380
87053389
87053387
87053390
87053387

3.邗江区政府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信访办):锦春路/邗江中路 路口
邮编:225100
4.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文汇西路228号
电话:(0514)87890227
邮政编码:225009
立案庭:
谢艳,王锐,尹文娟,赵薇,李克双,任倩,田文,周静,周凤霞,郑晶静,张伶,王牧
5.扬州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淮海路/盐阜路 路口。
电话:0514-80831960
邮编225002
信访主任:刘主任

6.扬州市政府信访接待中心:文昌西路8号/府西巷
邮编225003

7.扬州公安局邗江分局
地址:扬州市司徒庙路188号
邮政编码: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880110(总机)。
承办国保 蒋步福(国保大队长,电话:0514-87053329,手机13665279866)
值班局长电话 0514-80685117,80685118,80685119,80685120,80685121,80685122,80685123,
80685124,80685125,80685126,80685127,80685154,80685157。
分局局长:王根云
刘春林:负责队伍建设工作,分管政治处。
王怀月 副局长、副书记 负责刑警、网安大队,挂钩邗上、江阳派出所。
李庭翔 区610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副局长 主持区委610办公室、维稳办工作,分管国保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挂钩念四桥和方巷派出所。
梁波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治安、内保大队和保安公司,挂钩杨寿、新盛和汽车站派出所。
王长柏 副政委 协助刘春林同志负责队伍建设,分管经侦大队、警务保障室,挂钩西湖和杨庙派出所。
柏正友 副局长 分管指挥中心、办公室、法制大队,挂钩槐泗和竹西派出所。
郑保夫 分管驻市政府机关治安民警办公室、巡特警、消防大队,挂钩汊河、瓜州派出所。
许少峰 纪委书记 主持纪委工作,分管纪委(监察)、督察大队、行政服务大队、审计科、信访科,挂钩蒋王、四季园、公道派出所。
于光明 政治处主任 主持政治处工作,挂钩甘泉派出所。
分局信访办:
张勇科长
刘东亮 副科长
崔建新 三级警长
朱聪 科员
分局部份人员:
卜春华 、丁玉松、万富俊、刘明扬、任格、苏有年、李春阳、张建、张新安、束坤、邵庆、李菊梅、禹吉、徐兆明、黄永红、梁波、褚光辉、蔡玉宝
8.邗江分局邗上派出所
地址:邗城路18号
电话:(0514)87895994
邮编:225009
承办警察:王君(副所长)13813140318
常征 所长
指导员 聂德连
副所长 江涛(一中队负责人)
副指导员 方平萍
副所长 沈斌(四中队负责人)
副所长 顾栋(三中队负责人)
副所长 王君(二中队负责人)
内勤:朱云 贾笑语
户籍警: 吴婷 刘为民
巡防: 詹朝龙 李文高 方志安
民警: 任晗 刘奇 刁金鑫 童南 洪刘俊杰 王维帮 嵇鹏程 王忠 嵇智 丁玉松
徐子峰 方安民 乔剑君 吴涵 兰雪雅 贾晓雪 叶超 许晨晨 王思博 高健 魏丽媛 何宇杰 徐俊俊 李舟 姚尧

社区民警 凌晨露 陈佳 蒋霞 贡亚男 周培
9.邗江区司法局
地址:扬州市文汇西路233号 邮政编码:225009
部份号码段:87855001~87855099
局长 毛一波 87852839
副局长 潘长江 87855087
副局长 孔凡彤 87783605
副局长 刘 静 87855027
其他部份官员:
张青华 87853833
孟庆武 87852834
10.扬州市看守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 扬州市看守所 (徐所在312室)
邮政编码:225125
电话:(0514)87838080
所长樊浩
11.上海天山路派出所
紫云西路123号
23030210
迟建宏
片警茅志新 手机 13901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