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敏,年近六十岁,银行退休职工。她因为遵循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教导,身心受益,明白了中共栽赃陷害法轮功的谎言。
十二月四日上午,在集市上,陈淑敏善心地向老乡们讲清法轮大法好和遭中共迫害的真相,这时,便衣扛着摄像机出现在她面前,运河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李毅带人将她绑架。现在陈淑敏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
当日大约十一点左右,国保警察李毅拿着从陈淑敏身上抢去的钥匙,带着五、六个警察到陈淑敏家非法抄家,包括地下室,洗劫了大量个人物品。
十二月十五日,家属聘请了律师去看守所会见陈淑敏,才知道案件已到检察院。
从陈淑敏被绑架至今,短短的十一天,运河国保主要负责此案的曹某和李毅频频去看守所非法提审陈淑敏,就是为迫害她,在加紧伪造、罗织罪名。
在看守所,陈淑敏认为自己没有违法、没有犯罪,是为百姓做好事,她不穿号服,遭看守所的狱警指使犯人暴打,但她依然信守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陈淑敏女士多次遭到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的绑架和非法关押。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沧州市运河分局警察,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将陈淑敏绑架,非法抄家,关押进沧州市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八月,陈淑敏等在农村面对面讲清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时,被人恶意举报,后警察非法搜家,抓进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陈淑敏在代园村讲真相时,被人恶告,遭沧州巡警绑架到沧州市运河区公安分局。运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大队长高某等人对陈淑敏非法搜身,并勒索罚款五千元后,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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