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波及的人数很多,如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吓得不炼了和已去世的人员,也被按照造册的黑名单骚扰一通。有的法轮功学员当时不在家,执行人员一而再、再而三的找,直到见到本人,用胸前佩戴的摄像机偷偷摄上像为止。
在“敲门行动”过程中,执行人员在如何能顺利的敲开法轮功学员的门,费尽了心思,编造的所谓“理由”真是应有尽有,各种行为表现,形形色色:有的甜言蜜语,以“上门慰问”为由;有的以“关心有什么困难需要照顾”为由的;有的以“上门看看”为由的;有的以“看看法轮功学员在不在家”为由的;有的以“上面要建个档案”为由的;有的以“普查户口”为由的;有的以“回访,看有什么需要照顾”为由的;有的以“做一个家庭成员登记普查索要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为由的;有的以“执行任务”为由的,有的以送“山洪灾害卡” 为由的,有的拿着“扫黑除恶”单子为由的:有的拿着他们造好的黑名单胁迫签字等。大多是谎言、欺骗,其动机都是见不得人的,怕曝光的。
这些所谓执法的公安人员往往在没有得到主人允许,在没有任何检查、搜查法律文书、没出示身份证件的情况下闯入私人住宅。并在未告之本人的情况下偷偷录像、录音、照相等。明显涉嫌非法搜查罪。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宪法和法律。
一至四月份的骚扰
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腊月十九下午三点多,城关派出所两个警察年岁不大,一高一矮的到一法轮功学员家敲门,开门后小警察说我们是派出所的,拿着一张纸,纸上有好多人名,那高个的说:“我叫东子”,举着手机想给这位学员照相。小警察要她在纸上面签字,还说进屋照相。被学员拒绝。从两个警察言行看真不知“敲门行动”骚扰法轮功学员是犯罪,误认为是正常工作。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晚上大概九点,城关派出所两个警察,王宾、张存到一法轮功学员家敲门,进行所谓的“回访”,张存腋下藏着微型摄像机。在他偷拍时被大法弟子发现了,正告他说:“不许给我照相,你偷拍,是侵犯我的肖像权,是违法的,你必须给我删除。
还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已搬家,神星镇派出所警察找了几趟,后来找她儿子,说是到他家看看,和他母亲说几句话。她儿子对他母亲说了此事。到了晚上两警察来了,他母亲热情的和他们打招呼,他们也热情的让他母亲坐下,他母亲刚坐下,一警察就给她照相。这位法轮功学员就警觉了:是因我炼法轮功,他们才来的。就用严厉的口气问他:“你这是干什么?为什么给我照相?得给我说清楚,我犯了什么法?你们随便给我照相,必须删掉。”那人自知理亏,说没事,没事。找了个借口赶快走了。
一位法轮功学员已搬新家,城关派出所警察到处打听她,后来找她亲戚要了她家的电话号码,一警察就给她家打电话,被她家人连骂带训斥一通,才不了了之。还有其他法轮功学员相继被骚扰。
满城区城东村法轮功学员马娟曾在二零一零年被迫害,当时精神压力过大,血压升高,回家后住院两次,身体出现半身不遂症状(注:明慧网有详细报道)。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上午,城东村大队妇女主任康平尔到马娟家,骗取她的手机号码,并拿走她的一本《转法轮》(后来被要回)。康平尔还恐吓马娟说:“罚钱、罚钱!”马娟急着追康平尔要书,没能追上。八月二十日上午八九点钟,跟随康平尔的一辆黑色小轿车在马娟家墙外停下,康平尔没有停下,直接离开。车上下来俩五十多岁的男子,推马娟家的大门说:“有人,插着门呢。”自敲门骚扰后,马娟精神不振,一个礼拜没能解下大便,家人出门,她总叫把自己锁在家里,说自己在家不顶事,有人叫她她先机灵一下。同年十一月十二日,马娟被家人送到保定第七医院急诊室,被诊断为脑出血。在重症监护室住了二十来天。被家人接回家,她意识不清,不能行走,整日卧床,插着胃管,生活完全由人照料。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康平尔领俩五十多岁的男子再次到马娟家。康平尔谎称那两人是县里派来调查农合的,进到马娟的卧室,其中一个子稍矮的拿手机非法在屋里照相,还给躺在床上的马娟照;在客厅里也照。在他们的骚扰下,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马娟含冤离世。
七月中旬的骚扰
二零一八年七月中旬,中共继续执行“敲门行动”,对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陆续进行骚扰。
包括各派出所的警察由村治保主任带领敲门、进屋、谈话、照相、录像、让人签字、要电话号等行为,其实都是违法的,都是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权利。
还有一些执行“敲门行动”的人不进屋,在门外说几句就走了,先说“关心”后说“打扰”。其实自己都知道,“关心”是假,“打扰”是真。
还有一部份人专门给法轮功学员家属打电话,恫吓家属,通过家属给法轮功学员施压,同时索取信息,家属都很反感,通常家属会说:你们不要再干这种事儿了,对你们将来不好。
目前已知被骚扰的乡、镇有:白龙乡有八名法轮功学员、神星镇有二十二名法轮功学员、满城镇十四名法轮功学员、韩村镇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大册营镇两名法轮功学员、要庄乡两名法轮功学员、城区大概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这次被骚扰的大概有六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这次违法骚扰行为更具欺骗性。派出所的警察,村治保主任到法轮功学员家,当下不提法轮功的事,先递给一张法轮功学员“扫黑除恶”或“山洪灾害防御明白卡”,让看看,随后就非法拍照:院子、房屋、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警觉后问:是为我炼法轮功来的吗?他们随口说:不是,不是。说完就赶紧出门。有的法轮功学员看见“扫黑除恶”单子,就知道他们又在执行“敲门行动”。对他们说:我们炼法轮功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不做恶事和黑心事。你们搞“扫黑除恶”活动,不应该到我家来骚扰。这位法轮功学员讲真相讲的太恰如其份了。中共邪党领导下的官员策划这次“敲门行动”,是地地道道黑白颠倒。据说“扫黑除恶”各部门是有任务或指标的。但他们欺软怕硬,不敢真正“扫黑除恶”,就找炼法轮功的吧。所以就利用基层人员在没有得到主人允许,在没有任何检查、搜查法律文书、没出示身份证件的情况下闯入私人住宅,非法录像、录音、照相,要电话号码等。
参与“敲门行动”的人员迫害手段隐晦,给法轮功学员家属造成极大的恐惧和心理压力。导致一家人惊惶不安,有的听到有人敲门就不敢开。
“敲门行动”严重干扰了广大法轮功学员的正常生活。中共邪党才是真正的动乱之源,才是真正的黑恶势力。
附:
参与“敲门行动”的人员违反以下的法律
一、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以下三种情况违反的就是中国刑法第245条法律:在没有得到主人允许,没有出示搜查令、没出示身份证件的情况下闯入、并搜查了我的住宅,包括秘密录像、照相等。
中国刑法第245条禁止“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
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需从重处罚。包括党政干部、公安司法警察等安全官员等人。
二、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
以下几种情况,违反的就是刑法第397条:随意没收财产、敲诈钱财、欺骗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或胁迫他们转化、放弃信仰,逼迫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违心供认或提供敏感的信息,包括私家车、电话、个人信仰等一些私人敏感信息。
换句话说,就是对于一些个人敏感话题,我们有不回答他们的权利。如果用强迫或欺骗的手段,他们就是犯法。
刑法第397条禁止“国家机关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三、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
法轮功书籍与其它财产被闯入家中不法人员抢走或毁坏。这种行为违反的是以下几条法律:刑法第263条禁止“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包括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以及持枪抢劫。
刑法第267条禁止“抢夺公私财物”。
刑法第270条禁止“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刑法第275 条禁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12389”专线平台
二零一七年四月,公安部下达了命令,对公安内部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为了加强对公安机关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举报而专门开通了“12389”专线平台,对于警察违法的违纪行为,可直接拨打电话“12389”,或登录“12389”网络平台进行举报。命令中还强调:擅自动用警察参与截访,不仅是非警务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违法犯罪。根据新出台的规定和法律法规,控告江泽民完全合法,上访完全合法,谁再阻拦和打击报复,谁就是在犯罪。
结语:迫害与恶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一日发表文章《参与迫害法轮功 潍坊中共人员遭恶报》一文曝光,潍坊市一九九九年~二零一八年六月各地区恶报275人。其中,六一零9人、政法委4人、公安系统71人、法院1人、县级以上政府及领导37人、基层政府及领导82人、企业5人、普通世人66人。死亡107人。恶报形式为:死亡(癌症、车祸猝死等),恶疾,被调查、被双规、被处分、被逮捕、入狱,撤职、辞职、降职、开除、调离、落选、下岗、离婚、破财,骨折、摔伤、被砍、疾病等。
恶报案例分布特点:
1、恶报的程度比较强,死亡人数107人,占恶报总人数的39%。再加上患恶性疾病(多数是癌症等不治之症)的恶报人数后为一百一十五151人,占恶报总人数55%。可以看出恶报的程度。
2、恶报程度与迫害程度相对应。迫害越严重,恶报越强。诸城市与寿光市是两个迫害比较严重的地区,恶报人数也比较多。分别为55人与41人。恶报死亡人数分别为21人与18人,占总恶报总死亡人数比例为19.6%和16.8%。为潍坊地区恶报死亡人数的前两名。
3、恶报人数较多的部门依次为基层政府部门、公安系统与普通人,依次为82人、71人和66人,占地区总恶报人数的比例依次为29.8% 25.8%,24%。这三个部门也是迫害的主要参与实施部门。尽管有些普通人只是诬告、陷害法轮功学员,没有直接参与迫害。但在上天来看,这些人的行为与直接参与迫害是同罪的,正是这些人的诬告、陷害与配合,才使那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投进中共的监牢,有的被迫害致死。
4、在公安系统恶报人数中普通警察为33人,占整个地区公安系统恶报总人数的46.4%,接近一半。这说明那些直接参与迫害的基层警察罪恶是比较大的。不管你执行的是哪个上级命令,谁做恶,谁偿还! 二零一八年上半年潍坊绑架法轮功学员263人,骚扰136人,在中国大陆参与绑架的210个城市中,当地公检法的罪恶排名为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