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于一九九二年从中国长春传出,不仅让修炼者达到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更指导人按照真善忍法理修心向善,让修炼者普遍道德提升,获得身心健康,通过人传人的形式迅速吸引了上亿人修炼。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和中共相互利用发动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迫害至今已经持续了十九年,法轮功屹立不摇,洪传世界。
招远市防范办主任、国保大队队长以及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宋少昌、王玉成等人,在八月~九月间,非法抓捕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除有些学员因年岁大身体弱不适合关押放回以外,多数被非法刑拘和少数被行政拘留。很多学员家同时被抄、被勒索钱财。典型案例如下: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了住在城东金辉小区的法轮功学员王淑佩,并非法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和卫星天线等私人物品。到九月十七日被关一个月的王淑佩家属到国保找王玉成要人时得知王淑佩的事情已经被转交检察院了。
八月三十日,王淑佩的房东,家住怡水花园的王少敏,也被国保上门带走,并遭非法抄家,国保警察抄走一些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随后王少敏被关入烟台看守所刑拘。近日,王玉成给的答复是要判刑。
九月四日,招远市张星镇宅科村法轮功学员王新荣、张星镇法轮功学员孙耀香遭绑架也被关烟台看守所刑拘,其中孙耀香的家被抄。
九月四日金岭镇郭家村法轮功学员王学芬被绑架并被判十五日拘留。
九月六日上午,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北冯家村法轮功学员刘淑敏家,无故将刘淑敏绑架,并抄家,法轮大法书等多种私人物品被抄走。
九月六日,山东省招远市毕郭镇岭上村法轮功学员闫学芬被招远市国保大队王玉成、毕郭镇派出所等警察绑架、抄家,当日被劫持到烟台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九月六日上午,招远市区北关西村法轮功学员张淑萍去金岭镇办事,被招远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九月八日,招远市公安局警察非法闯入毕郭镇大曲庄村法轮大法弟子姜青芝在村北的养猪场,将姜青芝绑架并抄家,并抄去一些私人物品,姜青芝现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九月十七日,家属找王玉成要人,得到的答复是已经向检察院起诉了。
九月十一日招远市玲珑镇虎王庄村法轮功学员李文德、宋建文在家中遭招远国保和玲珑派出所绑架抄家。另外,玲珑镇前花园村某位村民家里也去了抓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因他家门上贴有劝人向善的对联,警察怀疑家里有法轮功学员,抓人时该户人家街坊邻里都出来看热闹。
近期还有很多被绑架的案例,有的因当事人身体不好没能收押。但却都被招远国保勒索保证金或者是收取巨额体检费用,有的拒不配合,不了了之,有的学员家人出于恐惧主动交钱。如:二零一八年九月八日中午十二点多,山东招远金岭派出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刘淑芹老人的家中,非法抄家,并将老人强行带到派出所,抽血、按指纹、拍照。警察勒索了刘淑芹的老伴二千元做押金,才放人。
现已知在近一个月内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城南区八十一岁老人郭振香、城南地质队退休老人孙建国夫妇、城南区贾明英老人、张星镇仓口陈家村的陈守常、张星镇丛家村的苑莲华、罗峰街道的退休教师李春梅、市区南关西村的李秀芹等。
招远国保警察或其他人员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的家,是犯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到法轮功学员住处抢走电脑及打印机、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不管是对法轮功学员使用暴力、胁迫还是使用其它方法抄家,都是犯了抢劫罪、盗窃罪。把法轮功学员强行带走、绑架劫持到某处,如派出所、看守所等,向法轮功学员家属勒索“生活费”、“保证金”或其它名目的财物,或迫使法轮功学员购买看守所、监狱里的高价生活用品变相索得钱财,不管是否勒索成功,犯了绑架罪。
另外,还有在政府任职的招远法轮功学员也遭到宋少昌等人的恐吓威逼,如以炼功会影响家里孩子升学、就业、从军等言论相要挟。法轮功学员和家人面临来自官方的各种压力。按着中国的现行法律,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是合法的公民,警察或法轮功学员工作的单位等人说法轮功学员违法,给法轮功学员扣上罪名,故意捏造并散布强加的罪名,损害法轮功学员名誉、人格,犯了诽谤罪。侮辱人格,破坏名誉,犯了侮辱罪。
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囚禁在派出所、看守所、或其它地方,犯了非法拘禁罪。
警察等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犯了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招远市法轮功学员很多,多年来没有一起法轮功学员危害社会破坏法律的案例。他们通过道德的提升福益社会,工作负责、学习认真,主动为社区服务,方便邻里,处处考虑他人;炼功获得健康的身体,为国家节省医疗费用,却遭到无理迫害。防范办、公安国保打着法律旗号干着违背法律伤天害理的恶事,这样的事件无法见诸报端,因为中共的媒体都是一言堂,为中共服务的。
望实施迫害者,不要为了眼前一时利益而自毁未来,识时务者为俊杰,天理昭昭、法网恢恢,当历史翻开崭新的一页,面对全新的标准来衡定与审判各自所为时,行恶者必遭报!
呼吁招远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停止迫害,将功补过,保障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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