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刘欣简述她与丈夫被迫害的情况。
二零零零年一月,我去北京证实法,被单位用车接回,审问谈话后,被索要车费八百元。辛化集团的副书记秦恒波及保卫处人员强制本单位法轮功学员上交大法书,强制写不炼功的“保证”,强迫上交身份证。单位保卫处、宣传处人员曾到我家骚扰。在所谓的敏感日,保卫处人员多次把本单位法轮功学员集中在一起非法拘押。
二零零零年九月底,单位又要搞集中关押,我被迫离岗弃家躲避,给家人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又去北京证实法,被单位接回后,被非法搜身,被强行铐在大树上数小时,关押在派出所,之后又送到公安局。回家后,站前派出所多次骚扰,又一次抄家,抢走《转法轮》一本、师父的法像等,强行让我与丈夫耿学志(修炼人)都写所谓的不炼功的所谓“保证书”。
二零零一年过年前,我又一次被从家中绑架到辛集看守所,被勒索现金二千元。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八日,辛集市公安局头目耿超、贾立超、李晓峰、陈阔、李帅等一帮人随便撬开门,闯入我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随便抄家,抢走VCD机子一台、海信电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喷墨打印机一台、BB机一部、汉语词典一本,把房间翻得乱七八糟,门和沙发被损坏。我被勒索现金二万一千三百元。抢走的物品折合人民币二万四千零八十元。之后,他们把我与丈夫以及女儿(未修炼法轮大法,当时才十三岁)带走,把我丈夫的双臂从背后吊起,往嘴里灌开水,毒打,又把我和丈夫送到辛集看守所拘押两个月,之后,把我们送到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强行让我们看污蔑大法的宣传品(其实都是谎言欺骗),我们被折磨的精神都要垮了。回家后,我才知道公安局以我家与马建设(同修)住的近为由,勒索马建设家五千元。前几年,马建设与其妻子(同修)被这帮恶人骚扰、多次迫害,他们的身体被迫害得越来越差,后来夫妻二人都被迫害得先后离开了人世。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背铐 |
二零零四年九月,我到本单位包装工地上班,在这之前(二零零零年九月---二零零四年八月),整整四年的时间,我未能回单位上班。这四年,单位没有给我发工资,也没有给我缴纳养老保险。在包装公司上班期间,我一直被监视工作。
二零零五年中国新年期间,我被要求继续上班,实质是为了监视我。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公司领导用其它理由让我所在工段的所有人上交身份证,实质是针对我一个人。领导又找我谈话,要求不许去北京,工作期间对我进行严密监视。监视我的副经理赵保国因此遭恶报,在车祸中身亡。
迫害之初副书记 秦恒波(已退休)
保卫处长 孔庆隆(已退休)
二零零四年之后主管迫害法轮功的领导 关伏山(已退休)
包装公司副经理 赵保国(已经遭恶报死亡)
注:包装公司已经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