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岁的敬慧玲女士,是四川南充市南部县人,原南部县农行职工,曾多次在行业技能比赛中获奖。她善良孝顺,为人热情,在家庭、社会都是最为难得的、高素质的好人。然而,她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曾经被中共非法劳教、判刑迫害,如今又面临被迫害。她以往被迫害的经历已在《多次被迫害 四川南部县善良妇女敬慧玲又被非法批捕》一文中报道过。
这次蒙长军等人构陷敬慧玲的主要所谓“罪证”是一部敬慧玲使用的讲法轮功真相的手机。按法律法规的要求,手机这种特殊介质在扣押、封存、检测的过程中都要加封并全程录像。检方提供给法庭的证据中显示,该手机送检时没有加封,检测过程中没有见证人,也没有全程录像,既无法保证其数据未被人为的篡改,也无法保证其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因程序违法,存在严重瑕疵,是无效证据。为此,法庭在十一月二十八日进行了第二次庭审,但检方仅仅提供了个简单的说明,依然没有能提供检测过程的录像等关键证据。该手机里既没有SIM卡也没有通话记录。警察自称采取软件恢复的手段,从手机里获取了通话记录。但蹊跷的是警方提供给法庭的几十页通话记录上都有对方的姓名等信息,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那些号码是软件随机产生的,只有一个号码,根本就没有对方的姓名等信息。
之前在调查过程中,蒙长军因敬慧玲不配合他们的非法行径,又接到很多真相电话而非常恼火,曾扬言他不怕报应,要把敬慧玲往死里整,这显然是恶警有意造假陷害。
在庭审过程中敬慧玲正念很足,据理力争,质问控方:到底哪条法律因我发了两个U盘,打了几个电话就被破坏了,不能实施了?检方人员柴颖被质问的哑口无言,以敬慧玲不悔过认罪为由,要求法庭加重处罚相威胁。
律师也逐一驳斥了检方的所谓证据,阐明按照当今的法律,公民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没有哪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更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控方拿不出证据反驳,就耍赖诬陷律师,说他言论不当,在法庭上宣扬法轮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