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维清,1969年3月出生于江西省九江市,九江一公司会计,曾因家族经济纠纷被拘留,因接触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法轮功学员的正念正行感动而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大法后深感大法之洪大,一直精進修行。
2018年8月13日,汪维清因张贴真相不干胶时,被濂溪区五里派出所一便衣警察非法抓捕。后来送往濂溪区长虹派出所遭非法刑讯一天,双手双脚被铐定在“铁椅子”上几个小时,后被九江市公安局濂溪区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三日。
2019年6月11日19时40分许,汪维清在九江市浔阳区和中广场至同文中学路段张贴法轮功传单,被不明真相的诬告,后被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警察绑架、抢劫。
当晚,不法警察对其住处进行搜查,抢劫走“法轮大法”书籍9本、彩色封面书籍、台历、私人红色笔记本电脑、粉红色和银色播放器、MP4等私人财物。
2019年6月12日,汪维清被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同年7月16日被非法逮捕。
2019年12月26日,汪维清被永修县法院非法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五年,并勒索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汪维清上诉后,九江市中级法院没有纠正公检法制造的冤假错案,2020年4月7日驳回上诉,非法维持原判。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假“法律”之名,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人不治天治。
相关单位及个人:九江政法委书记-杨健13607929239
九江市湓浦派出所: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路283号,邮编332000
总机:0792-8222074
所长刘志宏13807928055警号021931
指导员黄增辉13767229933警号021945
国保副队长熊亚荣13970291496、15707923260警号021966
户籍副所长彭庆喜18707929166警号021994 治安警察黄高泽13007250077警号021663 治安警察李彦达15797989808警号024760
内勤:李峰13907929322警号021739
户籍内勤:潘辉玲13907920181警号021674
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
周岭乡派出所
九江县看守所 电话:0792-6812057
九江县看守所所长 邓谷:手机 13807920387
指导员:吕堂丛 电话:0792--6816976
九江市电话区号:0792
九江市湓浦派出所电话:0792-8222168
九江共青城:
政法委书记:余建军,手机:13507025688
公安局长:陈洁0792-4342413
政委室:07924342706
副局长室:07924342549.07924346516.(注:上述电话是电话簿上号码)
办公室:07924342328
值班室:07924344310
国保大队长:林家俊,办公室:4342886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0/7/10/185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