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起死回生
冯蓉霞17岁开始患上“再生障碍性贫血”(俗称白血病),需要输血,每年要在医院里住上大半年,虽然这样,也不见好转。冯蓉霞长期患病,不但给全家经济上造成沉重的负担,而且她自己在精神上也备受痛苦与煎熬。
一九九八年八月,由于长期服用激素药,冯蓉霞33岁那年,导致肝脏患了肿瘤。医生通知家属说,冯蓉霞只剩下三个月的寿命了。
正当这残酷的现实令冯蓉霞陷于绝望之时,冯蓉霞开始修炼法轮功,仅一个月,身体的所有指标即全部恢复正常。冯蓉霞不但生命得到了延续,而且生平第一次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幸福快乐。
冯蓉霞全家都万分感恩给了她第二次生命的法轮功。同时,因为冯蓉霞明白了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道理,所以她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成为了家庭成员、左邻右舍、及社会上人人都称赞的好人。
冯蓉霞的母亲丁华兰,以前患有心脏病、颈椎病、肝炎、肠疝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八年三月底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短短一星期后,丁华兰一身的病都无影无踪,真是无病一身轻。是信仰真、善、忍给丁华兰一家带来了和睦与幸福。
坚持修炼遭枉判三年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首江泽民一手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冯蓉霞因坚持信仰,为法轮功上访,讲真相,因而被监视,跟踪,骚扰不断。二零零零年的一天,母亲丁华兰去法轮功学员家,莫名其妙的被当地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至深夜2点,并被非法处以治安警告处罚。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下午五时许,片警卞祖海带领闸北区“610”成员薛青、汤锦锋、方建荣和彭浦新区三泉警署、及居委会等二、三十人包围冯蓉霞家。众多身穿警服的人强行撬开冯蓉霞的家门,把冯蓉霞抬出家门,劫持入警车,绑架至闸北看守所。
中共不法人员又在没有家人的情况下,私自抢走了冯蓉霞家的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和许多没有登记在册的物品。
在看守所,冯蓉霞一个好端端的人,被折磨传染上尖锐湿疣,数次住院。医生都说因冯蓉霞曾患过白血病,免疫功能差,无法治愈。
家人、亲戚、朋友,无时不在关注着冯蓉霞的安危。丁华兰和家人不断写信给以上所有部门,强烈要求尽快释放冯蓉霞。可是,各部门除了相互推诿,就是哄骗,没有得到过任何真正的明确答复。
当地的警署、街道“610”、居委会还安排不明真相的人,对丁华兰的家人24小时监视、跟踪。闸北区检察院、法院“610”人员还采取威逼、欺骗的手段,妄图逼迫丁华兰写让冯蓉霞“转化”的信件。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冯蓉霞被闸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冯蓉霞不服,提出上诉,被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驳回上诉,非法维持原判【(2007)沪二中刑终字第499号】。
在上海女子监狱遭残忍迫害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七日,冯蓉霞被劫入上海女子监狱。冯蓉霞先后十多次被送进监狱医院住院,几乎是每月一次。虽然已被迫害成重病,但上海松江女子监狱为了迫使冯蓉霞放弃修炼,恶警姚笛逼迫冯蓉霞操练,致使她昏迷倒地。
恶警指使犯人用冷水把冯蓉霞浇醒,全身衣服湿透。八个恶人轮流地打她,把冯蓉霞从这边打到那边,轮转着打。冯蓉霞一次次被打得昏倒在地,又用冷水浇醒。然后两个人拖着冯蓉霞向前奔跑,她再一次昏倒,再一次被浇醒。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
在冯蓉霞被迫害成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昔日白血病的症状又出来了。邪恶残暴的迫害,使冯蓉霞再度陷入了经常住院的境况。家人在接见时,看到她手臂上满是淤青,并且脸色苍白,面颊红肿。冯蓉霞说是因为在监狱里不肯写“决裂书”,不肯放弃自己的信仰被打的。
当冯蓉霞向主管狱警反映被打的情况时,不但没有答复,而是更加变本加厉地打冯蓉霞,长期不让她睡觉,闭眼就拧眼皮,拉头发,往脸上、鼻子里喷消毒水;不准洗澡,不准上厕所;不准喝水等等。
除此之外,每天还逼迫冯蓉霞罚站,从早上七点开始到晚上九点半,一天时间超过14小时以上。每月开大账,除给购买少量日用品外,其它一律不准买,并且家属接见时允许购买的物品也不给她。
在冯蓉霞病情日趋严重时,上海松江女子监狱和上海监狱总医院对冯蓉霞家属提出保外就医的要求百般推诿,以笼统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对于医院和监狱这种伤天害理、严重漠视生命的违法行为,家属表示强烈愤慨。
她母亲丁华兰和她父亲、妹妹全家人,几乎天天奔走于派出所、闸北区“六一零”办公室、看守所、监狱、区法院、市区检察院、市信访办、市妇联、市人大、市政协、市司法局、市纪委、市监狱管理局、市区红十字会。但各部门始终互相推诿。闸北区“六一零”的人竟威胁说:“这病死不了,保外就医是不可能的,你死了这条心吧!”
为冯蓉霞治疗的主治医生告诉她说:“你住院这么长时间了,现在给你用的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并产生了抗体。我们现在也没有办法了。”监狱方都说:“像她这样的病例,我们是不要的,从来也没有先例,我们也没有办法。但是办理保外就医,不是你们说就能办的。”
按照《监狱法》中关于保外就医的规定,象冯蓉霞这样的病例,明确属于保外就医的范畴。可是在江泽民的“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下,中共邪党的不法人员根本不顾冯蓉霞的生命安全。
二零一零年,冯蓉霞出狱后,继续申诉,被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2011)沪二中刑监字第20号驳回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