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使命就是助师正法救度众生,在任何环境中都是如此。所以我们讲真相时一定不能忽略讲大法的美好。在法庭之上,我们也得讲真相,讲大法的美好。邪恶毁大法书、不让讲真相、造假污蔑,其实就是怕世人明白大法好。
近年来,邪党利用《刑法》三百条来定罪大法弟子,所以大法弟子通常都针对法轮功不是邪教以及犯罪四要素缺项来辩驳,辩驳法轮功不是邪教时大多从公安部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全国人大的《防邪决定》及两高的司法解释都没有法轮功角度阐述。
其实,我们还可以从大法福益百姓、跟邪教扯不上边这个角度来阐述。譬如:众所周知,在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机关、立法机构、司法部门都不能判断、认定一个宗教是正教还是邪教,因为这是信仰领域的话题。纵观目前世界各国公认的邪教大多具有敛财、自杀、宣传世界末日等等特征。而这些与法轮大法没有一点关系。
首先在敛财方面:一九九二年大法师父开始在大陆办讲法班传功,早期法轮功学习班都是由官方的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负责举办。大法师父办班收费是全国最低的,一个十天的大法学习班仅收四十元,老学员还给减半。按照当时各气功办班的行情,法轮功讲法班的费用提高一倍也不算多,但大法师父没有。因为收费太低,其他功法的气功师都有意见。气功科学研究会曾多次要求大法师父提高学费,但大法师父为照顾学员的经济能力始终没有改变。
另外,指导大法学员修炼的《转法轮》一书,全书正文333页、十九万一千字,但这本书只收十二元。真想敛财的话,将讲法班的费用与大法书价格往上提高一些,不是很正当、很合法的吗?而且合乎当时的市场价格。但大法师父没这样做,并且为了方便各族裔民众阅读大法书,还将所有的大法书籍登载在法轮大法网站上,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下载,试问一下,有这样敛财的吗?
另据曾参加过最后一期大法讲法班——广州讲法班的学员回忆说,为了省钱,他们找了一个小旅馆,可那儿的条件太差,有很多蟑螂、老鼠,晚上睡觉老鼠从他们身上穿过,有的学员第二天就换了条件好一点的旅馆,没走的学员在吃饭时却发现大法师父也住在那个小旅馆。各位,只要把讲法班的收费提高一点,大法师父就可以住好一些的旅馆,但大法师父没有,宁肯住这样的小旅馆,也只收四十块钱,老学员还减半,谁见过这样的敛财者?
再说自杀问题,提到这一点很多人可能会想起“天安门自焚”。对自焚的真假问题,只提两处疑点:电视上王进东烧的面目皆非,但他两腿间装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子完好无损,这合理吗?第二点,气管被切开了的刘思影竟然能底气十足的回答记者的提问,这符合医学常识吗?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三日国际教育组织发表公开声明,“天安门自焚”是经过精心包装的骗局。另外,大法书《转法轮》第七讲第一节的“杀生问题”开篇就写道:“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1]
既然炼功人不能杀生,那么怎么会自杀呢?而且在大法书中明明白白的写着“自杀是有罪的”[2],并且还详细阐明了为什么自杀是有罪的。谁都可以翻墙上网查看一下,是不是这样?
第三,宣传世界末日问题。其实,大法师父在多次讲法当中,一再强调只有邪教才宣扬世界末日的到来。譬如:在大法书《欧洲法会讲法》有这样一段文字:“还有一些专门讲什么世界末日的这种宗教,专门讲这些东西。这都百分之百的是邪教,在制造社会动乱,对社会不负责任,所以不难区分这些邪教。”[3]
在大法书《法轮大法义解》中有这样的话:“但是我今天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这个劫难已经不存在了。过去人家讲啊,什么地球爆炸呀,什么撞卫星啊,什么发大水啊,大家知道这个难,过去定的难一个接一个的,在不同层次上定的难都过去了。彗星撞到木星上去了,没撞地球。那个水已经过去了,去年那个水很大的,那是全世界性的,已经弱小的很,小到那个成度也过去了。很多事情都过去了,就是它已经不存在这样的难了。唯一存在的就是,咱们也没有什么可隐晦的,唯一存在的可能在将来要淘汰一批人,那些很不好的人,可能要在一种强大的疾病中被淘汰,这是可能的。”[4]
之所以抄录这段话给大家,是想让人们好好思考一下,世上的很多事都是有原因的,譬如:耶稣被押往十字架的路上,一些妇女拉着他的衣襟掉泪,耶稣说:“耶路撒冷的女子啊,不要为我哭泣,你当为你的子孙哭泣。”可不是嘛,中东人现在仍遭受着战乱的厄运。修炼讲悟。悟明了大法师父刚才那段话,未来就有希望。其实,大法一再的告诉人要做好人,从而有美好未来。这怎能是宣传世界末日呢?
综以上几点所述,大法根本不具备邪教的基本特征。事实上,大法教人向善,提升人的道德,对强身健体有奇效。一九九八年九月国家体育总局曾抽样调查法轮功学员12553人,得出结论是:法轮功祛病健身总有效率高达97.9%。大法还福益社会。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前人大部份老干部对法轮功進行了数月的调查,得出了“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同年底,乔石委员长向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这一调查报告。
在这儿举几个例子:广东紫金县附近有个因偷盗而闻名的芦屋村,因水土等自然条件比较好,市农委在那儿办了六百亩水果基地,可一到了收获季节,村里人几乎家家出动,偷水果到市场上卖,这成了政府部门最为头痛的事,曾经把偷盗大户抓起来挂牌示众,可村民照偷不误,一九九八年大法传到了这个村,全村三百人,有八十多人修炼了大法,在这些人的带动下,这个村的偷盗风得到了彻底改变。
说起造假、掺假,很多人都伤过脑筋,而在大陆北方,有这样一位法轮功学员,他所处的地方盛产辣椒,他做起了辣椒面生意,因为大家都掺假,外地客商不敢到他们那儿收购辣椒面,没办法这位法轮功学员准备去干建筑,于是把所剩的辣椒磨成了面没掺一点假,客商尝了尝他的辣椒面,确实没掺假就高价收购,而且还跟他订购不掺假的辣椒面,他的生意做得很红火,同行发现了,问他原因,他原原本本说了,后来他那儿的人都不再往辣椒面里掺假,他一个人带火了整个辣椒面市场。
大法还能让一些走错了路的人回归正途。譬如媒体上曾报过这样一个例子:广东茂名地区有一名青年教师为了吸毒而去赌博,把家里亲戚朋友的钱都借遍花光了,先后進过两次戒毒所,花了十六万元,人瘦的皮包骨,几乎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一个偶然的机缘他接触了大法,在大法威力的加持下,他很快戒掉了毒瘾,戒掉了赌博,完全变了一个人。
法轮大法要求修炼者从好人做起,按照真、善、忍原则不断提升道德水准,从而达到心灵的净化和身体的健康。请人们扪心自问一下,这样的大法何邪之有?
大法师父说:“所有炼“法轮功”的人都是社会的一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和事业。只是他们每天早上到公园里去炼半小时或一个小时的“法轮功”,然后上班去工作。没有宗教的各种必须遵守的规定,没有庙、教堂,没有宗教仪式。想学就学,想走就走,没有名册,何“教”之有呢?至于说“邪”,是不是教人向善,不收钱财,为人祛病健身也属于“邪”的范围呢?或者是,不是共产党理论范畴的就是邪的哪?而且我知道,邪教就是邪教,不是由政府来决定的。难道邪教要是符合了政府中一些人的观念就可以定为正的,而正的不符合自己的观念也可以定为邪的吗?”[5]
事实上,法轮大法在除中国大陆以外的世界各地都广受欢迎。目前,法轮大法已弘传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台湾、香港、澳门等地有人数众多的大法修炼者,仅台湾一地就有七十多万人修炼大法。在印度,有很多学校都学习《转法轮》,大法师父四次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大法师父及法轮功赢得的世界各国政府的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有6000多项。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已经有40种语言的版本在世界各地发行。现在在国外,看神韵,买《转法轮》已成了高层主流社会的一种内心渴望。曾有人从阿拉斯加坐专机到纽约观看神韵晚会。
可以说,法轮功不仅不邪,反而是万古难遇的高德大法。既然是高德大法,怎么能以邪教的名义来定罪法轮大法修炼者呢?
个人认识:如果从这个角度阐述,法庭上的所有人都会从内心认识到:大法不是邪教。
师父说:“讲真相是万能的钥匙。”[6]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以救度众生为目地。如果我们自己心里不装着迫害,只想着讲真相,迫害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本地有这么一件事:二零一九年,一位同修面对警察、办事处人员入户清零骚扰时,讲述了自己修炼大法的过程,还讲了一件自己得法初期到超市买奶退钱的事,当这位大法弟子讲完这件事后,办事处一位工作人员对同行的人说:“我们真是没事找事,快走吧。”自己站起来就往外走,其他人也走了。
当然,毕竟是法庭上的辩护,因此也要从细处查找邪党违法之处,一条条给曝光出来。不仅仅是曝光,也是以实际行动体现大法弟子懂法明理,从而证实大法的美好;同时还可给人一个摆放自己位置的机会。譬如,最近本地一位同修在法庭上讲述了警察捏造证据迫害同修及警察抄家劫走存折的事实时,法官两次告诉同修:“你可以告他。”这让当庭的人感受到了正义。
以上只是个人目前的一点认识,不当之处请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悉尼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欧洲法会讲法》
[4] 李洪志师父著作:《法轮大法义解》〈在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上的建议 〉
[5]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我的一点感想〉
[6]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四》〈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
【编注:本文代表作者当前修炼状态中的个人认识,谨与同修切磋,“比学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