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是好呢?咋办啊?!
师父说:“哪里有问题我们就上哪里去讲真相,法官、律师、牵扯的方方面面的人物,我们都去讲。”[1]
师父法理已经讲的很明白,为什么不跟他们讲真相?可是,给法官面对面讲真相我能行吗?我感到力不从心,总想有同修帮我多好啊!同修帮帮发正念也好啊。可是时间有限,同修见面都是提前相约,现在上哪去找呢?
我发现我是人心太重了:怕心、求心、依赖心等等,我想到了自己为什么老用人心去想? 咱不是有大法吗!为什么老用人心去想。于是我发正念清理自己的怕心,在师父的加持下,我放下心,给法官打电话去见他。在这过程中,怕心老往出返我就清理。结果,去了后法官去乡下了。女书记员接待了我,我给女书记员讲了我的情况:我为什么炼法轮功,以及无辜被迫害,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我回来这么长时间,也没有给我发一分钱养老金。你们应该帮我要回养老金。她说那你要递东西重新立案。我慢慢有了正念了。最后给她讲了“三退”保平安,她同意了。临走,女书记员说:那你以后有钱再来交。我心里想有钱也不会给邪恶输血,出来时走到门房,又给门卫保卫科的人讲了真相并“三退”。转身正要离去,看到门房里展板上有工作人员的照片,从照片上看姓张的法官面不善,我就又起了一点怕心,对着他的照片我发会正念。回去后同修关切的询问此事,我发现自己还有一点欢喜心,没有很好的清理。
第三天张法官给我打电话说:你没钱?你不是还有一套房子吗?房子呢?我说:我住孩子家,房子出租了。他说,“那不行。你欠国家的钱你不还,再不交就没收房子。”我的人心又上来了,是怕心。我骑车立马去找协调同修,请她通知其他同修配和发正念。协调同修边答应边说:你本事大着呢!我感觉是师父在提醒我、鼓励我。因为师父说过:“实际上就是,都铺垫好了,就差你用正念去把这件事情做了”[2]。
我就坐下来发正念,师父让我看到:青山下面有一小湖,清澈的湖面上一朵圣洁的白莲花。我是闭着修的,从未看到过另外空间,我明白是师父在点化我,面对面讲不了几句,我可以给他“写”。
师父说:“讲真相是万能的钥匙”[3]。
这不是一万元钱的问题,是修炼要走的路。怎么能用常人的办法解决呢!说不定是师父利用这件事给弟子提供提高心性的机会;用这一麻烦来检验弟子如何走正修炼的路,我老是用人心怎么提高!
我给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写了一封真相信,希望他不要再做迫害大法的事,并帮我解决索要罚金之事。因为年前他带人到我家说是看我,也没说别的啥,只听我给他讲真相。走时说:你有什么事,就找我们。他指和他同来的人。我又去法院找判我案的法官,给他讲真相。我说:你判了我四年,还罚我一万元,搞的我现在没有生活费,而且反要我的钱。你知道把我们关后,抽血检查身体,身体好的就活摘器官了。善恶有报啊!迫害佛法要遭大恶报的。我希望你明白。他听明白了,说:“那你当时为什么不让我回避?”给他做了三退。我又找到检察院那个公诉人,给他也讲真相。他说,那是江泽民搞的。劝他三退,他好象有事,没明白。我又给他写了真相信,连带【2000】公通字39号文件和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两个文件一块给他送去。希望他早日明白,免遭恶报。
于是我就又给法官写真相信。在信中我给他讲了我以前身患十几种顽疾,工作干不了,总希望领导照顾,是单位有名的药罐子,在那个生活水平贫困的年代,每年都要花单位几千元医药费。通过炼法轮功,这些顽疾全都没了,身体健康工作有劲了,还干超量工作。修炼二十四年来,至少给国家节省了几十万医药费,不但不感谢,怎么反倒成了我还欠了国家的钱!凭什么说我欠国家的钱?我坚持炼法轮功既没犯法、又没做任何伤天害理的事。作为执法者,你们的职责是捍卫公民合法权益;给我定性的“破坏法律实施、颠覆国家政权”对我的判决是非法的。炼功人怎么破坏法律实施了?破坏哪条法律不能实施了?你的政权怎么就能被炼功的老太婆给颠覆了?《刑法》的法定原则:法无明文不为罪。现在是法治社会,执法人员有法不依,那又是谁在执法犯法、知法犯法?是谁在破坏法律实施、颠覆国家政权?
为了唤醒引导他的善念,我又从善恶有报是亘古不变之理举了一些例子:殷纣王对女娲不敬,招来身死国亡的可悲下场;《三国》孙策杀害老神仙遭恶报的故事:一天孙策看到大街上有一群人十分敬佩拥戴一位白发老者。孙策妒嫉心油然而生,为什么不拥戴我?随手拔出随身携带的刀,手起刀落亲手杀了老神仙。不久孙策在山上路过被一伙强盗杀死遭了恶报。历史总是以惊人相似的重演着。今天江泽民如孙策当时的心态,妒嫉法轮功创始人,认为这么多人崇拜法轮功创始人,而不崇拜他,口出狂言要三个月铲除法轮功。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不但没有把法轮功怎么了,反而法轮功还洪扬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而那些不辨是非追随的迫害者纷纷落马,执行错误命令迫害手无寸铁善良修炼人的高官,表面上是以贪污腐败之罪而锒铛入狱,实际上都是因果报应。我单位有两个人深受谎言欺骗,为了邀功举报我。在我被关進监狱还没回来就不幸遭报患癌而亡。自古至今善恶必报是天理,上天何曾饶过谁!法轮功的案件全是冤假错案。按照现行的《公务员法》,谁经办的冤假错案,将来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没人替你买单。
共写了十四页。我拿着写好的劝善信,并附上新闻出版署的50号令和公通字39号文件去见法官,他不听也不要,咋办?我想让门卫交给他。门卫说,那里的信件没人敢收,怕里面有贿。我想不可能没渠道!师父早已有安排的!最后以特快专递发给了他。
后来我又给局长发了一封《申请书》,要求他废止对我罚款,同时还要正念跟上。我想,这是修炼人要过的关。我的真相讲到位了,师父就不允许它再来干扰了,它也就偃旗息鼓了。结果,两周以后,我的房客打来电话说,法院来人问房子。我告诉他,你让他来找我。我也深思:有漏了?!为什么法院还会索要罚款,一定是背后的黑手!
我在网上一查它的上司,原来是政法委在作祟,就又给政法委书记寄了一封同样的《申请书》。请求政法委立即解除索要非法罚金。再后来我就找“610”。办公室主任见到我就说:“别寄了,你给书记的东西转到我这了。”我说:你们不向我要钱,我咋可能寄呢?那说明是你们让他们干的,那你就好好看看这封信。我把给法官的信稿递给他,又把我给市公安局局长的那封信的稿纸也让他看。劝他不要再迫害法轮功了,赶快退党保命!
在师父引领下,我彻底解体了勒索罚款的邪恶因素。感谢师父一路保护,加持弟子正念,使我才能象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才能给这一阶层的人讲真相,同时也震慑了邪恶,这是我始料不及的。
在修炼的路上,也有很多不足和遗憾的事情,我会在以后的修炼中努力在法中归正,更加成熟稳健走下去。
层次有限,不足之处请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三》〈二零零三年美中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须学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四》〈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