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法轮功学员孟春英遭三个国保男警猥亵验尿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锦州市51岁的法轮功学员孟春英女士,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遭锦州市太和区国保人员跟踪绑架、非法抄家,大量私人物品被劫走。在绑架、讯问过程中,锦州市太和国保警察疯狂踢、踹孟春英,致使她右侧大腿等处,青紫淤血,多日不退。

太和区国保警察们为把孟春英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强行把孟春英拉去医院体检。验尿时, 因孟抵制,三名男警察竟强行把孟推进医院的卫生间,摁在坐便上,扒下她的裤子,用尿管把尿导了出来……

依照法律规定,锦州市太和国保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中国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侮辱罪,至少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目前,孟春英等七名在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十四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已被构陷到凌海市法院,面临非法庭审。凌海市检察院对孟春英非法建议判刑四年六个月。

一九九八秋天,孟春英在患有乳腺增生、胃溃疡、头皮奇痒等病、连续服药其它器官受损已不能再服药的情况下,为了祛病,借了一本《转法轮》看,心结一下子打开了,并且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用心孝敬公公婆婆、爷爷奶奶,她的所有疾病很快没有了,一家人其乐融融。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孟春英与所有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曾经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早晨六点多钟,被五、六个警察闯入住处(没有带搜查证)绑架到锦州市凌安派出所,并于当晚被送到锦州市看守所,七月二十四日被送到沈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迫害,被强迫奴工,用有毒的胶做塑料花、做牛皮纸袋等等。在劳教所里,法轮功学员被强制包夹,时时处于被监视中,不允许和其他人说话,灌输他们那套谎言,逼迫看诬蔑大法的录像,不转化就要罚站,不让给家人打一个月一次的电话,生活用品也不允许买,使她身心受到双重的伤害。

锦州市太和区国保警察的罪恶

一直以来,锦州市610、锦州市太和国保警察,不顾法轮功学员不懈的劝善,积极充当邪党迫害善良的马前卒,把积极迫害法轮功当成政治任务,把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当成敌人对待,他们惯用长期秘密跟踪、监视、蹲坑等见不得光的方式搞迫害:或者采用先偷袭抄家,把劫掠的私人财物当作构陷法轮功学员的伪证;或者穿便衣假装成要了解真相的普通民众,向法轮功学员索取真相材料时,直接绑架那些向世人讲清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手段阴险、狡诈。他们软硬兼施诱迫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供出更多同修,来扩大他们的迫害“战果”,甚至连法轮功学员的亲属都不肯放过。锦州优秀音乐教师、法轮功学员许清芳遭太和国保绑架构陷冤判五年入狱,她不修炼的侄子、女儿也被同时构陷冤判有期徒刑六个月,详情请参看明慧网相关文章。

锦州市太和区国保人员,还擅长利用伪善,挑拨离间法轮功学员与亲属的关系,很多亲属出于恐惧和轻信,糊里糊涂的配合了邪党国保,充当自己亲人的污点证人,或者去逼迫亲人签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

对于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太和区国保警察更不会手软,他们会继续把构陷卷宗交到凌海市检察院、凌海市法院去加重迫害。凌海市检察院、凌海市法院被邪党政法委指定为非法审查起诉、冤判法轮功学员的检察院、法院。据统计,锦州市已连续两年高居辽宁省冤判法轮功学员的榜首。

锦州市610、公安国保、凌海市检察院、凌海市法院,多年来已形成闭环式迫害链条,使受害的法轮功学员、亲属、辩护律师的申诉、辩护权利形同虚设。法定的侦查、起诉、审判过程全都成为过场。邪党的公检法在构陷中甚至列入了对法轮功学员退休金的剥夺,从经济上、全方位加剧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锦州市610在邪党“全党一盘棋”的党性挟持下,俨然把公安、检察院、法院都网罗为迫害善良法轮功学员的工具,助纣为虐的帮凶。锦州市太和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正副大队长刘长杰、李蕾,多年来,一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已罪行累累。

因此,奉劝那些还在继续追随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一定要清醒了!中共解体在即,不要再盲目的跟着中共的利诱傻跑,那是一条毁灭的路,通往地狱的路。只有回头才是岸,用自己的良知,为自己选择光明的未来吧!

本案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
锦州市国保支队(610) 李嵋珊

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
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55号 邮编:121013
国保大队大队长:刘长杰
承办人员:李蕾 指导员
李兴 副大队长
张子月

凌海市检察院:
凌海市商业路56号 邮编:121200
检察长:马量
检察官:李峰、李东宇

凌海市法院
地址:凌海市商业路41号 邮编:121200
院长:张凤武
刑一庭庭长:许冰(女)
主审法官:程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