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我曾经被迫害進过看守所、洗脑班,因为当时我是跟亲人同修一起被非法抓捕的。我正念闯出后,了解到亲人同修已经被非法起诉,案子已经在检察院阶段了,所以就准备请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当时没有经验,法理上也不成熟,只是知道有正义律师敢于接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子,觉得不能让恶人为所欲为,所以就从网上找到相关报道,然后按照报道中提到的律师名上网查律师的联系方式,查到后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给律师打电话,这样就跟正义律师联系上了。
我是站在常人维权的基点上请的律师,通过明慧的一些报道也了解到请律师之后很多同修还是被非法判刑,所以当时也只是想走走过程,帮助亲人同修在法庭上不被欺负。也许是师父看我太不成熟,就借着正义律师的嘴来点化我,正义律师建议我应该多联系同修和家属去旁听,甚至可以联系海外媒体,如大纪元、希望之声等来报道这个案件,扩大正面影响,争取做到这个官司打完后,大大改善这个地区的环境。他接手的不少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子,虽然当时学员还是被非法判刑,但过后公检法司人员相对来说明白了真相,使迫害大大减轻。
正义律师的话对我启发很大,原来这个过程就是讲真相的过程哪!于是我从消极状态转为积极,开始上网搜集公检法司人员的信息和亲人同修单位同事或者朋友的电话等,发到明慧让海外同修帮打真相电话(当时国内真相电话项目还未开展),并请求明慧联系海外媒体做跟踪报道;联系同修和亲戚朋友去参加旁听;安排律师的住宿,陪律师上法院查看案卷、去看守所会见亲人同修等。
那段时间忙的比较充实,也没感觉到太大的压力,“610”人员没跟我有任何正面的交锋,现在想来是师父在加持我,给了我勇气和信心,邪恶在我这儿没有空子可钻,也就没有進一步迫害。
经过了一番努力之后,我终于在法庭上见到了亲人同修,尽管法官一再阻挠,正义律师还是在法庭上堂堂正正的做了无罪辩护,当时法庭内外气氛都非常紧张,旁听席上的人我都不认识,只有我和另一亲属進入了法庭,一名中共安排的人员还贴身跟着我。好多同修和常人朋友都没能進入法庭,被拦在外面,法庭外布满了便衣,有些同修还受到当地居委会的人员骚扰和盘问,甚至驱赶。当时同修们的心都非常齐,一些我认为比较胆小的同修也来了,在外面默默的发正念。事后才知道还来了很多我不认识的同修,都是同修们相互通知,主动来配合圆容的。据悉警察还说,某某某怎么找了那么多人来,活动能力还挺强的嘛!其实常人哪能知道修炼人呢?每个修炼人都是大法的一个粒子,平时大家都在按师父的要求实修做好三件事,但一旦需要配合的时候,不用谁指挥、谁命令,大家主动的迅速形成一个整体,清除邪恶,救度众生,这哪是某一个人的什么本事啊!
而这次开庭在海外媒体上报道了,海外媒体的同修告诉我:现在大量的电话在往那儿打呢。我听了非常高兴,也很受鼓舞,当时感觉国内国外的同修齐心协力的配合,真能把亲人同修营救出来,所以当再次开庭法官宣判对亲人同修非法判刑时,我还是有些失落,这暴露出了我的干事心和求结果的心,也带有对亲人同修的情,怕亲人同修在黑窝受罪、被严重迫害等。我及时的调整了自己的心态,又开始上诉,可邪党并不敢公开审理,二审并没有公开進行就维持原判了。至此,这个案子基本结束了。
回首那时候的我,对于否定旧势力,反迫害的法理认识的很差,好象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至于在实际修炼过程中怎么指导自己去做,那根本就无从谈起了。
首先,在被邪恶非法抓捕、抄家时,没有做到师父教导我们的:“作为一名大法弟子,为什么在承受迫害时怕邪恶之徒呢?关键是有执著心,否则就不要消极承受,时刻用正念正视恶人。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这样做,环境就不是这样了。”[1]“在对于思想业力的反映上和邪恶势力给我们所制造的破坏,我们向人讲清真相,都是在采取主动清除魔而不是纵容和消极承受,但思想和行为一定要用善的。”[2]这是师父对一篇英国西人大法弟子在二零零零年九月份写的交流文章的评语。
当我真正意识到自己在否定旧势力和反迫害法理上的不足时,再回过头来看这篇文章,我惊讶于一位西人学员在这个问题上能有这么清晰的认识,而自己是怎么学的法呢?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就这么差?如果学法能跟的上,对这个问题能早点认识,那对于迫害我就会有不同的对待,就象这位西人学员所写的“我的思想现在明白了,能够分清正、邪是不够的。能够认识到我们是正的,把我们和邪恶分开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意识到邪恶不应存在,我们必须尽自己所有的力量去消灭邪恶……当这种决心生起时,我的思想变得象钻石一样坚固,我真觉得自己思想的一念力可劈山。”
其次,在请律师的问题上,基点不对,带有争斗心,带有人情,而不是一个真正的修炼人的状态,知道亲人同修已经被非法起诉,第一念想到的不是讲真相,而是请律师,把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成了人对人的迫害。虽然遇上了一位好律师,在他的启发下做了一些讲真相的工作,但还是远远不够,还是有依赖律师的心,没能更主动的给各个部门的不同的参与迫害的警察和工作人员讲真相,潜意识中还有觉的中共邪党过于强大,即便给公检法司人员讲明真相,它要迫害谁,也很难改变的想法,所以在讲真相中就变的消极了,这是法理不清的表现,对讲真相抱着求心,非得要有什么效果或者结果,不是按师父的要求纯纯净净的就是为了救人。
后来师父《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发表了,肯定了请律师的做法和意义,也在法理上给予了明确的指导,使这几年各地请正义律师营救同修的案例不断的增加,而我在相隔几年之后,又有了一次请正义律师参与营救同修的经历。
此时的我已经随丈夫同修来到了另一个城市,这个城市同修很多,但邪恶也比较猖獗,去年当地一个同修A遭绑架,被非法关押于看守所,面临着被非法劳教。A同修已有过两次被非法劳教的经历,家人不太明白真相,对他都很不理解,媳妇要和他离婚,父亲要伺候重病的母亲,觉得他给家庭带来了不幸,几次的劳教经历让家人都抬不起头来,对他非常气恨。面对这种复杂的局面,同修们开始了配合营救,写揭露文章、贴不干胶、打真相电话和编辑当地特刊发放等。有同修找到了A同修的媳妇,通过讲真相让A同修媳妇打消了离婚的念头,但对于积极营救丈夫还是感觉压力很大,不愿出面;又有同修找到A同修的父亲,通过不懈的努力,A同修的父亲同意请律师,当然A同修的父亲是站在常人角度理解的,他认为杀人犯还允许请律师呢,请律师是正大光明的事。有了这个基础,本地请正义律师营救同修正式启动了,通过协商,因为我有请律师的经验,所以由我负责联系律师,家属这边由那位说服A同修父亲请律师的同修负责联系,而一些传递信息、通知同修、编写真相资料等工作都有同修各负其责。
这次的经历和我上次完全不同,我上次请律师自己就是家属,所以没有给家属做工作这个环节,但在这次的案例中,家属就非常的关键,对于不明白真相的家人,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和A同修父亲接触的同修都不失时机的讲真相,破除他的不好的观念,大法弟子的风貌使A同修的父亲非常吃惊,很快改变了对大法的负面看法,明确表态不反对A同修修炼。为了营救同修能顺利進行,我们一直没有放松对同修家属的讲真相,因为大法弟子才是主导,常人是需要救度的对像,是来配合大法弟子的。
还有一个不同就是同修之间的配合,我在营救亲人同修时几乎都是我一个人在做,没有感觉配合的重要,而这次因为这边同修多,当然营救的力度大,但配合就成了一个问题。很多同修没有经验,而当地迫害比较严重,怕心也比较大,有怕请律师被迫害的心;也有同修对律师费用产生质疑,说是不能集资,也有说太高了不对,也有说应让家属拿一部份钱;还有同修说为什么给他请律师不给别人请,是不是有分别心?……一时间什么想法的都有,最后通过学习师父的讲法和一些必要的沟通,消除了同修们的疑虑。
当律师来到当地会见A同修时,当地邪恶非常惊慌,没想到会有律师敢接法轮功的案子,这本身对邪恶就是一个震慑,邪恶使出了各种流氓手段阻止律师会见A同修,律师就带着家属跑遍了公安局和检察院,过程中给很多人讲了真相,当然律师是站在法律角度讲真相,而这个过程就是我们原先跟律师沟通,要求律师去做的,因为请律师去给公检法司人员讲真相是对这些众生的救度,给他们机会从新审视法轮功问题,最终做出明智的选择。
律师最终也没见到A同修,而A同修却被邪恶秘密送走非法劳教了。律师和家属又去了劳教所还是没让见人,虽然经过律师的努力讲真相让劳教所的警察承认劳教制度是违法的。这在同修中产生了一些波动,有些同修对律师不满,要求让律师退钱;有些同修产生了消极情绪,觉的请律师也没用,邪恶还是该干啥干啥。我理解同修们的想法,我已经经历过了这个过程,知道这是没有摆正基点,就象师父说的:“通过打官司真能揭露邪恶、救众生、又能保护大法弟子,当地大法弟子在认识上都能有那么明确的认识,而且在运作过程中大家都能配合,那我想就是一件好事。如果单纯的想免于被邪恶抓捕啊、迫害呀,那就没有那么大的威德。”[3]
我和同修们切磋,進一步明确了请律师不只是为了营救同修,同时也是在证实法,揭露与震慑当地邪恶,讲清真相,救度众生。在丈夫同修的配合下,在许多同修的支持下,我与律师進一步配合,又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与控告邪恶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同修们整体配合,有進一步做家属工作的,有协调通知各片同修发正念的,有打真相语音电话的,有的同修直接将控告材料寄给了各级、各个相关的公检法司、政法委、人大等部门,直接对迫害的责任人進行了控告,将其变成了犯罪嫌疑人,极大的震慑了邪恶。
回顾整个过程当中面临着邪恶的压力,我也曾思考过,比如自己直接跟律师通电话是否有危险,自己陪同律师与家属去各个部门是否有危险,去往劳教所黑窝是否有危险等,我想到师父说的话:“讲真相救度众生,旧势力是不敢反对的,关键是做事时的心态别叫其钻空子。”[4]我想自己心态平稳,不给邪恶任何空子可钻。利用法律形式反迫害营救同修是堂堂正正的,在什么时候、在哪里都应该心态摆正,光明磊落的,这也是大法弟子应该有的正念。真正感到害怕的是邪恶,而不是大法弟子。
就说这么多体会吧。谢谢各位同修,感谢师父的慈悲呵护。合十!
注:
[1]李洪志师父经文:《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2]李洪志师父经文:《精進要旨二》〈评注一〉
[3]李洪志师父经文:《各地讲法十》〈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
[4]李洪志师父经文:《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波士顿法会讲法〉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12/24/1474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