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稳玉女士因修炼法轮功,曾被株洲白马垅劳教所迫害成双目失明、双下肢瘫痪。邹稳玉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以下是邹稳玉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的所遭迫害事实:
本人自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此前我体弱多病,饱受病痛折磨,胃炎、结肠炎、头痛、严重的妇科病,精神疲惫、全身无力、消瘦的只有七十多斤,经常请病假,严重影响正常工作。通过学法炼功,我知道了做人的道理及人得病的原因。修炼不到半年各种疾病不治而愈,大法的超常在我身上得到验证:刚修炼不几天,我被毒蛇咬伤脚趾(俗称火棋盘),蛇毒扩散、膝盖以下青肿,家人叫我赶紧上医院,不然会有生命危险,我说我有大法师父管,不会出问题的,果然第三天肿状消失,不治而愈,大法的超常震惊四邻。十九年来从未打过针吃过药。我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凡事为人着想,先他后我做一个好人,我的身体健康、家庭和睦、道德提升,思想境界得到了升华,工作中深受学校和家长的好评。对大法感激之情无以言表。
本人遭到如下的迫害
1、一九九九年九月,平江县南江镇联校召集大法弟子到文教办开会,会上宣布不准藏有大法书籍和大法资料,不准炼功,不准谈论法轮功。此后联校负责人经常骚扰我,逼迫我写认识。
2、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平江县国安大队四人来追问我一九九六年被毒蛇咬伤后所写心得体会的来龙去脉、涉及的人等详细过程。宣称不准炼功,不准宣传大法。
3、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九日,我到北京信访办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反映我自身修炼后的身心变化,递交信件后被平江县公安带到驻京办,三月三日被平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进所第二天晚开始,我被连续审讯三天三夜,一天只许吃顿午饭,由于我坚持说大法好、信仰无罪,第二晚被罚站一整夜,第三夜强逼我面壁跪着、胸部贴墙,两臂平举不准动,逼问我组织进京情况和背后指挥者,我回答:都是自愿的,上访是公民的权利,没有违法。一直逼供到次日清晨才让我回监房,此后又多次提审。此次关押直到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由我丈夫保释回家,共非法关押六十八天。
4、在我被刑事拘留期间,县政法委等单位在看守所办了一次“学习班”。南江镇政府于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向我丈夫陈新桥索要“参加法轮功学习班各项费用”两千元(收款人王某,有凭据)。
5、二零零零年六月十日,南江镇政法委书记李峰向我丈夫陈新桥索要“邹稳玉进京遣返费用及罚款”八千元。(有凭据,收款人李峰)。
6、刑拘保释后,南江镇联校对我实施停薪留职的处罚;南江镇政府副镇长刘建江负责对我进行监控。
7、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一日,县国安大队毛柏凡等二人把我叫到南江镇政府,谎称帮我到县教委解除停薪留职的处分并安排我上班,直接把我骗到国安并告知送劳教。教期一年零六个月(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一日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第四天我被送到湖南省株洲白马垅劳教所,当时因我身体颈部、腹部、腰部、后背等处皮肤红肿、溃烂,劳教所不愿收,送警不同意,硬将我塞在那。
8、二零零一年九月,平江县教委四人来白马垅劳教所开除我的公职,我拒绝签字,一直到现在我无任何收入。之后劳教所以我不配合为由,将教期延长至一年零九个月。
9、劳教期间,狱警因我不转化还在监室内炼功,将我拖到办公室,扇耳光、电棒电击双手,双拳击打我的太阳穴。过了一段时间,又以同样的理由将我押到小礼堂罚我蹲下,我不配合就盘坐在地上,狱警踢我、电棍电击双脚,之后狱警令帮教(同监室其他犯人)对我监控、罚站、坐小板凳、强令跑圈、太阳曝晒、关禁闭,我以绝食的方式抗议,狱警采取野蛮灌食,将我成大字形绑在床上,灌食管插在胃里连续几天不抽等手段折磨我。致使我健康状况恶化:眼睛分不清人、听力模糊、双脚不能行走、上厕所洗澡全由同修搀扶,生活不能自理。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白马垅劳教所以“视神经萎缩,腰椎增生”同意我所外就医六个月,由丈夫接回。
酷刑演示:电棍电脚心 |
10、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我和姐姐回娘家拜年(我靠姐姐搀扶),途径余坪乡候车,因口渴,姐姐到候车处一同修家要水喝,余坪乡派出所警察刘登科等三人以串联之名将我姐俩拉到派出所对我进行非法搜身、并逼供审讯,当晚关在派出所,不给吃喝、不给被褥,又冷又饿,我们靠炼功来御寒,警察就泼冷水,第二天将我俩铐着送县拘留所,以“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治安拘留十五天。
11、二零零四年四月的一天傍晚,平江县国安大队及城关镇派出所等七人闯进我家强行无证搜查,我奋力阻止,其中一人说“摔死你,带你去派出所”。大法书籍和录音机被抢走。
12、即便我被迫害成这样,还经常给我丈夫及其工作单位施压,取消我丈夫的评优评先,颇受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