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薛洪权在控告书中陈述的被迫害情况:
我于一九九六年经朋友介绍知道了法轮功,跟着炼功没多久,我的头痛症就不治而愈了,感到非常神奇,法轮功要求修炼者注重心性的修炼,也就是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与人为善,做事考虑别人,在工作中,家庭中,社会活动中都要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以至达到更高标准。我虽然炼功时间不长,但明显感到身心受益。
2004年6月22日,我给同修打电话时被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派出所警察绑架,后得知同修的电话被公安局监听(这已经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当晚将我关押在哈尔滨市香坊区铁路局拘留所,后来在该地平房区法院秘密开庭,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判处我4年有期徒刑。当时平房区法院院长赵金喜。同年10月下旬平方分局警察一行三人(姓名不详)将我转至哈尔滨市呼兰监狱非法关押。
在呼兰监狱我先被送至集训队,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当时姓胥的一名狱警指使三名在押犯人对我进行肉体折磨强迫我放弃信仰(一名犯人叫任志强,另两人不知姓名)。他们三人将我架到一个空房间,把我按倒在地,其中一名犯人骑到我后背上,抓住我的双臂,另一名在他身后把住我的双腿,二人同时用力对我的双臂、双腿以反关节方向用力推压,当时的剧痛使我昏了过去,半天才清醒过来,这种酷刑非常恶毒,表面没有痕迹,是身体内部受伤,回到集训队我的双眼充血,两手不能正常上举,双腿不能正常下蹲,行走缓慢,一个多月后才见好转,在集训队期间,家人为我办的购物卡被狱警扣压。
2009年新年过后又将我转到三监区进行迫害。在那里我被强制劳动,一次因完不成所谓的任务指标,被监区大队长刘志辱骂,殴打。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在呼兰监狱法轮功修炼者受到严格管制,没有基本的人权,多次搜身,强迫剃光头发,人格受到极大侮辱,多人被打伤,关押,押小号,野蛮灌食。我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张文涛绝食抗议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被三监区教导员贺德胜知道,罚我每天面对着墙站立18小时,迫害达三天之久,并指使犯人监视。这些痛苦的记忆令我不堪回首,在巨大的压力和屈辱中终于在2008年6月21日结束了4年的冤狱生活。
我忘不掉出狱后心酸的那一幕:2008年,我才38周岁,但已满头白发,见到儿子时,孩子吓得直往后躲。实际在中国大陆经此浩劫的又何止我一人呢?从1999年7月至今,有多少幸福家庭被毁?有多少社会精英身陷囹圄?出现了多少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间惨剧!难道仅仅是因为这些人信仰了“真、善、忍”吗?这也未免太令人感到沉重了!追根溯源,冤有头、债有主,这一切的一切与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有直接关系,他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天理昭昭!善恶终有报!历史一定会为此做出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