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浪舟 |
这是2015年2月,距离徐浪舟被迫害致死已近三年,距离徐浪舟的母亲向四川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材料,已十五个多月。
惨案发生后
2012年3月18日晚十点,多年遭受迫害的攀枝花优秀警察徐浪舟在“手术成功且恢复的很好”的情况下突然离奇死亡,遗体上有可疑瘀伤,病历中更显示了大量疑点。
家人得知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完全难以相信,尤其是七旬老母亲彭广贞,心痛的几乎肝肠寸断。老人家实在太不容易了,独自一人辛辛苦苦把一双年幼儿女拉扯大,谁知道老来却要经受丧子之痛。善良孝顺的儿子是她的依靠、她的希望,更是她的骄傲,而且他才39岁,正是风华正茂年纪。
老人对儿子的死讯无法接受,不仅仅是舐犊情深、不仅仅是“亲待养而子不在”的伤痛,更在于,儿子手术后,老人亲眼看到、医生也告诉说“儿子恢复的很好”,怎么好端端的突然就死亡了?!
被告知儿子病危时,老人赶到病房,却发现在最为关键和重要的抢救时间里,医护人员竟然没有对已休克昏迷的儿子采取任何救治措施!! 老人提出要求和疑问,却被赶了出去……
太多的蹊跷和不合情理,加上老人了解到儿子在五马坪监狱遭受了非人虐待,造成身体巨大伤害和健康急剧恶化,于是,老人家义无反顾的走上了步步艰辛的申冤之路,可是多次交涉、抗争、投诉均无果,她自己还受到监狱警察的利诱和威胁,后来老人决定就儿子的非正常死亡申请国家赔偿。
老母亲先向四川五马坪监狱(现嘉州监狱)提出国家赔偿,收到不赔偿决定后,又向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申请复议,却依然未获赔偿,于是她向四川省高院提起诉讼。
时限上的刁难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2013年10月中旬,老人亲自去省高院交材料,并收到了盖章的收讫证明。
法定的三个月时间过去了,老人没收到任何音信。她持收据去高院询问,不料窗口女法官竟按照复议决定书上的日期计算时限,丢出一句“你的申请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不能立案”,并没收了老人手上的收据。
老母亲急忙解释:“那是出决定书的日期,不是我收到决定书的日期。我住在攀枝花,文件邮寄过去都要几天,你算一下就知道没有超(过时效)。”可是女法官懒得做这个简单的计算,坚持不立案。老人只有跑到邮局,请他们出具了签收日期证明。看着盖章的邮局证明,法官再没有理由蛮横了。
可是,单就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这位高院法官竟用了三个月时间,而且,她还错了。
2014年1月24日,法院出具了受理通知。可是案件一直没有回音,老人只有一次次去高院询问。一直到半年都快过去了,省高院才开庭质证,质证后再次杳无音信,老人又几次去问,2015年1月30日,法院出具了决定书。此时距法院受理本案已经一年过去了,距法院收到申请之日,则过去了15个多月。
“时限”这个法律名词,法院用来对付老百姓时,是如此严苛,而用在他们自己身上,却又如此任性。
如此“公开开庭”
在高院的决定书中,赫然写着:本院赔偿委员会于2014年6月12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听证。可是,这是怎样的一个“公开”开庭呢?
2014年6月初,高院通知彭妈妈“6月12日开庭质证,只能来三个家属旁听”,临近开庭时,又突然通知说“只准一个家属旁听”。
可是开庭当日,唯一的旁听家属却被拦在门口不让进。后来,不知是律师交涉老人抗议,还是高院法官良心难安,十多分钟后门卫又客客气气的请家属进去了。
在开庭质证期间,有几个人大模大样的进进出出,这些人跟省监狱管理局的人很熟,其中一个估计就是该局的部门领导。而维持秩序的法警,对这些扰乱秩序的举动似乎很是宽容,却相当留心旁听家属的举动,一再叮嘱不准录音、不准用手机。
这种“只对公权敞开通道,却对广大民众关闭大门”的庭,是“公开开庭”么?!
决定书不敢触及的疑点
本案疑点相当多,可是省高院的决定书中没有提及一点。比如:
徐浪舟死亡后,五马坪监狱警察不经家属同意偷偷在通知书上签署“拒绝尸检”;两天后,乐山检察院当着家属面撒谎说已经做了尸检;
徐浪舟遗体上奇怪的外伤;
监狱与检察院多方阻扰尸检,同时五马坪监狱派出感化团“亲热”的欲与彭妈妈协商解决此事;
尸检时,监狱强行将彭妈妈拖离现场;
监狱提交给省高院的造假病历;
监狱与省监狱管理局提交的无酷刑虐待等证词均来自其内部警察或监管犯人,却不提交律师要求调取的关键录像;
……
本案事实算是简单清楚的,但凡有正常思维的人,一眼就看清了监狱的躲闪和敷衍到底想掩盖什么。此案拖了这么久才下裁决,我们宁愿相信是因为四川省高院赔委会成员一直在良知正义职业操守与上级指示政治衡量之间做抉择,你们对徐浪舟的英年早逝应该是有着极大同情的,只是,最终,你们没有勇气迈出那公正的一步。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你们自己也有老人、有子女,请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彭妈妈和徐浪舟未成年儿子的处境,也请设想一下,如果这样悲惨的事发生在你自己身上、发生在你亲友的身上,你们会有怎样的感受?如果法院不主持正义,你们又是怎样的心情?
逝者之冤不得伸张,生者之痛未得慰藉,这是被谁所赐?你们心安么?其实善恶正邪不是很难区别,只要你把心摆正!
正义还没有到来,非法迫害依然在延续,我们还要继续努力,要让更多民众知道迫害的非法和残忍,让他们看到在中国法治清明依然还是个梦,还需要更多付出和争取。但即便如此,我们仍然相信:邪,最终难以胜正!
优秀警察蒙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徐浪舟,生前是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一位优秀警察,长的高大帅气,秉性单纯善良。自修炼大法后,他按照“真、善、忍”标准为人处事,平时与人为善,几次默默捐助希望工程,工作中执法公平,任劳任怨,因表现突出他连续四年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当地媒体曾多次报道过他的先进事迹。
可这样优秀的一个人,只因为坚持信仰、坚持事实真相而被开除公职、被关押、被劳教、被判重刑。他经历了“上刑床”、几万伏电棒电击、捆警绳五花大绑暴晒、高温奴工、吊打等各种酷刑。魔难中,徐浪舟依然表现出了法轮功学员的智慧善良和坚强豁达,赢得了有良知的狱警的称赞。历经八年苦难冤狱,眼看再过半年徐浪舟就要获释,却突然被残忍地杀害了,他的死疑点重重。
在徐浪舟蒙冤入狱的几年时间里,由于当局的违法阻止,2011年10月9日,徐浪舟蒙冤入狱的第七年,徐母才第一次被批准见到在五马坪监狱遭受迫害的儿子。当时,老妈妈见徐浪舟瘦得皮包骨头,问他为什么不买点奶粉、芝麻糊等营养品吃,徐浪舟手指狱警说:“他们不卖给我,只买洗漱用品给我”。当时几个狱警当着老人面吼他,不准他说,还强行把徐浪舟拖走。
而此前,徐浪舟妹妹去看他时,徐浪舟当着狱警的面揭露满茂林、杨建元、纪某某等人长期殴打虐待他,其中一次他被捆绑吊打二天一夜,所以他只能绝食抗议狱警的严重违法行为;徐浪舟还揭露说,狱警以他不服从管理为由,把他全部衣裤剪碎,当时见妹妹时只能借其他犯人的衣裤穿。
徐浪舟在五马坪监狱遭受的更多迫害目前还无法得知,但就从侧面了解到的一鳞半爪的情况,也不难想象,他在监狱所遭受的摧残是令人发指的,这是监狱和当局掩盖和回避不了的。这些虐待导致的徐浪舟身体恶化、以及监狱指定医院的种种反常之举,最终造成了徐浪舟的英年冤逝,这也是监狱当局掩盖但又不可能回避的。
徐浪舟案部分责任单位及犯罪嫌疑人:
四川省高院赔委会(“枉法裁判罪”)
地址:成都蜀汉路265号
邮编:6100036
审判长:(待查)
承办法官:许瑞
审判员:姚毅(女)
四川省嘉州监狱(由原五马坪监狱、川南监狱合并而成)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1号信箱
邮编:614009
电话:0833-2349097,0833-2349089
书记、监狱长:祝伟
副监狱长:田义
教育科:骆江涛(科长)、邵林(副科长)、廖先(女)、张译丹、杨希林、王建全
狱政科:王正强(科长,住乐山市市中区里仁街359号28幢3单元3楼2号)
法制办:刘守义(主任,住四川省沐川县沐溪镇五马坪街道1号)
迫害参与人:张健(七监区监区长),满茂林,杨建元,纪××,邱云南13890685086(入监队副监区长),白洋,刘玉斌
乐山检察院驻监检察室:李雷(主任)、张先中0833-2116064
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成都病犯监狱)
地址:双流县机场路近都段16号
邮编:610025
电话:028—85964626,84898287,85960120
院长:何正德
政委、副书记:周朝阳
监狱政治处副主任:罗彬
徐浪舟案参与狱医:唐锐臣,唐小凡,王君,赵书梅,刘舰杭,刘天明
徐浪舟案参与护士:姚秋霜,许水良,黄雅文,符锐,梁晓蓉,高思懋,朱继红,羊婕,张翠兰,邓鸿雁,邓莉,毛思敏,赵春艳,赖静,谢遥遥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
邮编:610020
电话:028-86658966, 028-86716151, 028-86310851, 028-86310863
局长:刘志诚
法规处:张伟(本案省监狱管理局的代表)028-86652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