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金影医生在她的控告书中陈述的部分迫害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为一己之私,悍然发动这场铺天盖地的对“真、善、忍”的迫害,利用媒体宣传造谣诽谤法轮功,把一个善良的修炼团体推向了对立面;还炮制“天安门自焚”谎言欺骗世人以挑起仇恨。我作为一名法轮功信仰者开始遭到周围人的议论、嘲笑、工作上的恶意对待等,给我心理上造成巨大的压力和痛苦。
在这期间,我的家庭也遭到了巨大的伤害。我的母亲、哥哥、两个姐姐都因修炼法轮功遭到非法关押、非法抄家。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使我家无宁日,生活笼罩在恐怖气氛中。
二零零五年七月,我被石家庄桥西公安分局东五里派出所绑架关押一天。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我因讲真相又被绑架,石家庄东里派出所的侯志朋、刁拥军拿空白的纸骗我签了字,后来他们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并被他们勒索罚款2200元。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点,我正在门诊给病人看病,石家庄桥西分局政委杨子华、国保大队长张朝英伙同石家庄东里派出所的徐镇轩、侯志朋、高贞利、孙霞等七、八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闯到我的诊所搜查,抢走我的录音机、打印机、光盘、电子书、大法书籍、现金1000多元等私人物品,也没有留下任何收据和字条。同时,他们把我绑架走,侯志朋和高贞利捏造不实的询问笔录,诱骗我签字。然后他们把我绑架到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个多月,并罗织有关法轮功的材料把我起诉到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石家庄桥西区法院错误利用“刑法第三百条”把我判缓刑三年。
我被非法关押期间,诊所的事务无人打理,还有房租等费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多万元。我年近七十岁的母亲为了去看守所看我,骑车往返要六十多里路,有一次还迷了路。
我被非法关押回来后,还继续多次遭到片警、居委会无端的骚扰、让我去派出所签字等等。
二零一四年,我所在小区的街道办和综治办三个人又到我的诊所来,让我去谈话,我拒绝了他们。一个人还蛮横的让我给他们签字,让我写保证以完成他们的“转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