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娟女士,原系大庆地质录井公司研究所职工,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开除厂籍。在长达十六年的迫害中,经历了六次绑架,五次非法拘禁于看守所,三次非法拘留,一年非法劳教、被非法判刑八年、两次流离失所,经受过冷冻、野蛮灌食、上大挂、吊铐、背铐等多次、多种类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精神和肉体备受摧残。三千多个日日夜夜,在她备受折磨的同时,她的家人同时承受着怎样的痛苦与煎熬,时光如水流过,而如刀刻般印进亲人记忆中的却始终是挥之不去的忧心与胆颤心惊。而之后的日子,也并未平静,直至今日,她的家人因为她对法轮功正信的坚持,仍旧不得不承受着无尽的担忧。
日前,王法娟女士状告发起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王法娟女士说:“迫害法轮功的运动,让无数的世人在谎言下成为了江泽民的帮凶,成为了犯罪者。任何作恶者都将受到正义的审判,而江泽民正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我今天作为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作为被迫害的法轮功群体中的一员,正式起诉江泽民。”
“此次起诉并不连带曾经参与过迫害我的人,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希望他们早日认清形势,悬崖勒马,弃恶从善,给自己和家人选择未来。也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能够维护宪法、匡扶正义,顺应天象,顺民意得民心。”
王法娟在控告状中她遭受迫害的经历,并同时还附上了被迫害证据,共计六类二十二页,这些证据包括:
1)驻京办勒索费收条复印件(一页)
2)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复印件(一页)
3)单位罚款收据复印件(一页)
4)劳动教养决定书复印件(一页)
5)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正本复印件(二页)
6)大庆市让胡路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复印件(五页)
7)让胡路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复印件(二页)
8)拘留证复印件(一页)
9)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复印件(一页)
10)对批捕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复印件(一页)
11)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复印件(六页)
王法娟女士在控告状中诉述她修炼法轮功受益,与坚持修炼遭受迫害的事实:
一、我亲身见证了法轮功的美好
一九九九年前,在我家前面的一所小学里,每天早上都有一群法轮功学员在操场上炼功,有一天,我出于好奇,走上去看他们挂的宣传图片,但没怎么看懂,后来是因为我丈夫肝病,大三阳,怎么治都不好,经人介绍炼起了法轮功,身体很快就康复了,脾气也变好了,而且也不抽烟、不喝酒了,原来爱赌博的不良习性也改掉了,也不和我吵架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我一看,这功法太好了,就也走进了修炼。
我本身是一个性格内向不善于表达的人,但妒嫉心很强,好强逞能的心也很重,遇事爱钻牛角尖,以前家里因一点小事就吵架。我和丈夫修炼法轮大法后,知道做事要为别人想了,时间长了,遇事总能看到别人的长处,性格变开朗了,家庭自然也和睦了,与同事的关系也融洽了,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以前患有严重的过敏性鼻炎,不管多热的天,不能开风扇,门窗不能对流,风一吹鼻炎就犯,对花粉也一样过敏,鼻炎这病,看似病不大,但犯病的时候是真难受,打喷嚏,流鼻涕,头也昏沉沉;学了大法后,一切症状都不翼而飞,变得一身轻松,总是乐呵呵的,在家,干多少活也不象以前那样抱怨了,在单位,别人不愿干的活儿自己抢着干,在利益面前也不斤斤计较了。刚修炼时,单位领导把我从重要岗位上换下来,并且把岗位换来换去,那时正赶上单位裁减人员(下岗),同事都担心我没有固定岗位,容易下岗,但我知道自己是大法弟子,师父教我的是看淡利益,不争不抢,在同事一劲吹风让我去找领导理论的时候,我轻松的开了句玩笑:“咱们所,就差所长位置我没去了。”
我亲身的实践,就足可以证明,我的师父是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最应该尊敬的人。
二、我亲身经历了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残酷
1、从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我被非法关押五个月。
一九九九年十月七日,我进京上访,十月二十九日,我丈夫被单位欺骗,配合单位保卫科高峰、大庆市公安局和大庆市综合办的人员,共计五人,非法将我从北京管庄绑架;而他们在欺骗我丈夫时说的却是只要找到我,怎么都行,回大庆也行,到唐山(我丈夫正在出工的地方)呆几天也行。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一月三十一日,我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看守所;时任看守所所长是张生,管教是冯新雨。期间,单位为了让我写不修炼的保证,极力劝说远在千里之外的老母亲(当时已经七十多岁)、两个哥哥、一个弟弟,以及姐姐和姐夫,来到大庆,母亲竟然跪到我面前,声泪俱下的哀求我放弃修炼。我本来是一个孝顺的女儿啊,这突然发生的一幕,让我感觉自己万箭穿心,我如果顺从了母亲,就得说假话,就得做背信弃义的人,而这却恰恰就是母亲从小就教我不能做的事情;姐姐一看母亲跪下了,号啕大哭着冲上来扇我的嘴巴,好像不打死我都不解恨似的。一时间,哭声、喊声,乱成一团,警察一看,怕出人命,赶紧把我带回了监号。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一日至十二月十四日,我被非法关押在大庆让胡路区拘留所;期间,警察拿来空白纸骗我们法轮功学员在上边签字,之后再补充内容,以此对我们定罪,我们知道了后,就开始绝食反迫害,并写了上诉信,结果,时任让胡路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好像姓黄)亲自上阵指挥拘留所所长、狱警、狱医强行给我灌食,一个又高又胖的女警整个人都坐在了我下半身上,最后把我右胳膊都掰脱臼了,几个月胳膊都抬不起来,抬起来,自己就落下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我被非法拘禁在大庆市萨尔图区拘留所,原定拘留期限是到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六日,因不写悔过书、不签字,不写“不进京上访”的保证,又被延期;延期也没通知家属。我绝食抗议,他们就又对我进行灌食,灌食用的管子根本不是医用的,不知道从哪弄的伪劣产品,比正常的管子粗好几倍,好像是给动物用的,负责插管的也不是医生,而是副所长郭继光。有一次,管子插到气管里,我拼死挣扎,人从椅子上滚到地上,管子才从鼻子里拽出来,郭继光边插管还边说他在捅下水道,每次灌完食,鼻子里都会呛出血,第二天脸和鼻子就肿的老高。时任萨区拘留所所长姓程,副所长是郭继光。
2、从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
二零零零年四月初,我原单位大庆录井公司书记杨甲科和录井公司研究所书记张亚文到我家,逼迫我写不修炼的保证,问我是要法轮功还是要工作,我说:“我啥都要,我炼功不影响工作,反而工作的更好,我是利用工作之余的休息时间,在家炼功,有啥不可?”他们感觉自己没理,就和辖区派出所勾结,强迫我丈夫不上班,在家二十四小时看着我。
遭酷刑“开飞机”、不让睡觉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五月二十一日,我被非法拘禁于大庆市看守所,因看守所要求法轮功学员不能炼功,只要炼功,就得写不炼功的保证,就对全体刑事犯进行体罚,或撅着,或“开飞机”,故意挑起刑事犯仇视法轮功学员。为了抗议这种恶意行为,号里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集体炼功,结果都被拖到劳动号里撅着,我和法轮功学员刘丽萍被戴上了手铐和脚镣,不但撅着、罚站,还不让睡觉,我当时正是经期,穿的又少,晚间屋里阴森森的,冻的直发抖。
酷刑演示:开飞机 |
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我被非法拘禁于大庆市萨尔图区拘留所;时任所长:程××、郭继光,管教:于洪军
关小号、罚站三四天、胶带缠嘴、背铐半蹲着……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至十二月十六日,我被非法拘禁于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直接被关进小号,小号是废弃的鸡舍,阴暗潮湿,寒冷破败,肮脏不堪;这里的干警不骂人不说话,张口就是脏话,上吊铐、上大挂、罚蹲、电刑、喂蚊子、不让睡觉、罚站、毒打,以及辱骂,都是家常便饭;劳教所长年没有热水喝,也没有洗浴设备,没有休息日,小号里关着五、六个人,食宿、洗漱、大小便,都在低矮的号内进行,号里老鼠、蚊子随处可见。进号第一天,我就被逼迫写保证,因不写,就被罚站,成天成宿面对着值班的一个警察和一个刑事犯站着,稍一闭眼打盹,刑事犯就拿东西抽脸,辱骂,我被罚站了三、四天后,脚肿的象个馒头,鞋都穿不进去了。
有一天,我和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炼功、背法,他们就把我们手拧到背后,背对背捆着一个圈,罚我们站着,也只能站着,想坐也坐不下,同时还把嘴都用胶带缠上,让人透不过气来;小号里变着花样对我们进行折磨,之后,又把我们双手在背后铐上,再铐到床铺上,站不起来,也坐不下,只能半蹲着,还不许打瞌睡,晚上还有男护卫队过来巡逻,发现打盹就打。
时任所长:白××、洪××、董××,队长:赵丽娟、刘淑英,配合迫害的犯人:李小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至二零零一年三月,我被非法拘禁于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被强迫接受洗脑转化;刚到戒毒所,戒毒所让我们全体蹲下,并牵来一条大狼狗在我们跟前转悠,我们谁也没蹲,戒毒所才没趣的把狗牵走了。戒毒所利用犹大天天二十四小时围着法轮功学员进行围攻,让法轮功学员在谎言和邪悟言论的狂轰滥炸下几近精神崩溃。
时任队长:张平,教导员:宁立新
3、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九日,我和其他五名同修再次进京上访,被前门派出所绑架。
在前门派出所,因我们不报姓名,一名男警察扯着法轮功学员崔玉波头发从走廊打到屋里,又从屋里打到走廊,还扯着头发往墙上撞,崔玉波头都被打出血了,另一年轻的男警察故意扯徐流伟牛仔背带裙的肩带,肩带一旦被扯开,裙子就会脱落下来,徐流伟怕裙子掉了,就用双手护着前胸。
我一看这个人是在耍流氓,就大声喊道:“你是警察还是流氓,江泽民造就你们一群什么东西?”我看制止不了他们的恶行,就两眼一闭用尽全身力气把头向墙上撞去,他们没提防,看我昏死过去,才住了手。之后,单位保卫科高峰和大庆乘风派出所警察邵××到北京去带我,我知道回到大庆后,他们又将象上一次一样非法拘禁我。
在回大庆的路上,我趁机走脱,流离失所一年多。与我一同去的法轮功学员徐流伟和刘艳杰被批劳教,非法拘禁于北京劳教所,崔玉波被非法拘禁于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
4、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至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我被非法拘禁在大庆市看守所,之后转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拘留所一天多时间。期间遭野蛮灌食、生命垂危。
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我在大庆市让胡路法院旁听对管凤兰等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后来知道是个骗局,就是骗法轮功学员去旁听,目的是非法抓捕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时,被乘新派出所警察冯小龙等绑架,并非法拘禁于大庆市看守所。
我绝食抗议,第二天,看守所就开始对我强行灌食,每天至少四个刑事犯强行把我拖出去,有时也有男犯过来帮忙,我天生鼻孔狭窄,每一次灌食都象过鬼门关,野蛮灌食,造成我半边身子麻木,呼吸困难,舌头发硬,口齿不清。
三十三天后,我从看守所出来,大庆市乘新派出所不甘心我这样回家,就在派出所里拖了我一天时间,到了晚上,杜明等两个警察把我边拖带拽,劫持到大庆市让区拘留所,他们骗拘留所说我才几天没吃饭,一切正常,办完转接手续,他们赶紧跑了。拘留所的警察一看不对劲,就赶紧到走廊看我,发现我非常虚弱,知道是上当了,不该收我,警察就赶紧给所长打电话。第二天,所长劝我吃饭,我不吃,他们就把我拉到医院检查,回来又给我灌食,四、五个警察和一个狱医,灌了三四十分钟也没灌进去。当时那个女狱医都落泪了,她瞅着我说:“看你折磨那样。”
拘留所怕我死里头,让乘新派出所接人,晚上九点多钟,丈夫和乘新派出所警察冯小龙把我接了出来。
5、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我被非法判刑八年,被非法拘禁于大庆市看守所九个月,之后转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早晨八点多钟,我和另外三名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在租住屋)刚吃完饭,屋里突然断电了,感觉不太正常,拉开窗帘一看,楼前、楼后,全是警察,得有二三十人,警察敲门,我们没给开。持续了一段时间以后,警察破门而入,将我们绑架,让胡路分局的警察欺骗围观的世人说屋里住的是江洋大盗,他们把我们都反铐着,当时已经六十多岁的吕淑芹,他们也没放过,还把老太太按地上反铐着,也不让穿鞋,我的鞋是一名警察给穿上的,还讽刺我说:“你真有功,还有人给你穿鞋。”我喊“法轮大法好”,他们怕人听见,就堵我的嘴。
到了公安分局,他们问我姓名、住址,我不说,他们就把我反铐在椅子上,不说就用尺子抽脸和嘴,最后让辖区派出所来认人。此次被绑架,我被非法判刑八年,其余三位法轮功学员一位被判了十年,两位被判了七年。
参与迫害警察:霍晓杰、孙英剑、刘保国、梁国强,时任局长:孙××;让胡路检察院参与办案:代理检察员韩少馨让胡路区法院参与办案:审判长谭贵强,代理审核员贾思军、张旭光,书记员:刘志刚。
被非法判刑后,前九个月,我一直被拘禁在大庆市第一看守所,晚上睡觉拥挤不堪,打骂、体罚不断,由于条件恶劣,我身上长满了疥疮,奇痒无比,经常是衣服和肉粘在一起,脱一次衣服就象揭了一层皮,非常痛苦。九个月后,我和另两位法轮功学员被转往黑龙江女子监狱,入监检查时,我和法轮功学员邓剑梅不合格,监狱拒收,看守所不死心,一个月后竟花钱疏通关系把我俩硬送进了黑龙江女子监狱。
侮辱性搜身
黑龙江女子监狱以给高分、可减刑为诱饵,利用道德败坏的刑事犯迫害法轮功学员,暴力殴打、辱骂、吊铐、上大挂、电刑、罚站、码坐、冻、不给吃饱饭、不许睡觉,等等,迫害手段花样翻新。每有法轮功学员被送进来,就先整到集训队进行迫害,先是侮辱性搜身,把衣服全扒光,还得再蹲三下;狱警为搜法轮功经文,把所有的物品翻个遍,甚至把棉被的棉花都掏出来,不让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也不让家人接见、打电话和写信。当时集训队关了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
暴力毒打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因我不报数,黑龙江女子监狱集训队队长王晓丽等四个女警把我拖入一个小屋,对我暴力毒打了几十分钟,他们对我拳脚相加,我被打的好几天耳鸣,还发烧,吃不下饭;九月份,我被转到七监区。
五花大绑折磨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监区点名时,让犯人都蹲着,因法轮功学员不承认自己是犯人,拒绝蹲着,警察就指使刑事犯踹法轮功学员蹲下。看到刑事犯迫害法轮功学员,我带头喊起了“法轮大法好”,结果,队长康亚珍指使崔雪等六、七个刑事犯把我按在水房地上,用绳子五花大绑捆起来,全身都是泥和水,崔雪是个杀人犯,十分凶狠,擅长用猪蹄扣绑人,这是一种非常狠毒的酷刑,能把人勒死,康亚珍怕出人命,赶紧让崔雪把绳子松一点;康亚珍也来打我,我质问:“你当大队长还打人,知法犯法。”她说:“我有这个权力。”同时关进水房子的还有法轮功学员高秀荣、吕淑芹(时年六十五岁)、宋秀玉(时年六十三岁)、王桂丽、田桂英和王淑霞等,水房子阴冷潮湿,没有暖气,刑事犯穿两个棉袄还嫌冷,被关进水房子的当天半夜,刑事犯就说:“冻他们,天天冻,挺不了一天就告饶了。”一周后,我才回到监舍。
寒风中罚站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寒冷的冬天里,黑龙江女子监狱全面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又一轮迫害,大队长康亚珍、副队长崔艳,警察吴雪松、姜微、林佳,还有她们挑选出来的非常狠毒的犯人崔雪、赵同琴等,连拉带拽的把我们整到室外体罚——跑步。法轮功学员铁俊英在最前面,不跑,男护卫队、防暴队的肖林狠狠地打了她两个嘴巴,铁俊英大喊:“法轮大法好。”肖林看我们都不跑,就把我们拉到男监大墙下罚站,并把我们的棉衣、帽子、手套都拽了下来。从早上八点警察上班到下午四点警察下班,我们就一直被强迫在那儿站着,连中午饭也没让我们回去吃,而是把饭挑到了墙下,我们谁都没吃。寒风中,我们不由自由的打着哆嗦,腿冻的直直的不会回弯,也不会走路了,郑宏丽被冻的昏倒在地;郑金波和沈景娥因没被拽出去,防暴队新来的小警察穿着皮靴把他们一阵猛踹,之后又把他们铐在了走廊的监栏上。
背铐四个月,关在水房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至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我被非法体罚,关进七监区水房子和便衣库中。大队长康亚珍、副队长崔艳指使犯人给我们戴上背铐,关在水房子里,不让睡觉,不让坐垫子,实在困了就坐在潮湿的水泥地上打一会儿盹。为此,我们开始绝食抗议,李冬雪和郑宏丽被体罚昏了过去,犯人王宠丽、徐桂兰把她俩拖到便衣库,醒后又拖回水房;徐桂兰还故意在凌晨三、四点钟洗澡,弄的满地都是水,把躺在冰冷水泥地上的法轮功学员棉裤都湿透了,这样一来,法轮功学员连冰冷的水泥地也不能坐了,只能站着;除了定点吃饭、上厕所外,我们被一直用铐子铐着,从二零零三年的十二月初到二零零四年四月初,整整四个月的时间。
整个人被挂吊起来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因监区看我们还不同意佩带犯人名签,大队长康亚珍、副大队长崔艳就指使犯人强行把我绑回监舍的水房,晚上背铐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将近两个半月。狱警指使犯人把我们七名法轮功学员“背剑式”吊在铁床上,疼痛难忍,陈云霞被折磨得昏过去三次。我在四月八日被吊,他们让五、六个刑事犯把我整到凳子上,然后把我一只手从肩上拽到后面,另一只手从腰部扭到后面,再把两只手铐在一起,之后,他们踢开凳子,我整个人被挂吊起来,全身重量都压在两只手腕上,本来我就个子小,胳膊短,硬抻的感觉已经痛苦万分,吊挂起来后,瞬间就昏死过去。
上大挂对人身体损伤几乎是毁灭性的,因心脏不过血,人很容易就变残废。当发现我要不行了的时候,他们找来监区狱医,费了好大劲才把我卸下来,这时我的腿已经不能走路了,胳膊一点东西也拿不了了。有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这样折磨后,去了病号监区,廖小路插管喷的衣服上都是血;石淑缘被吊的多次昏迷;王芳(已被迫害致死)被插胃管灌食,造成食管损伤,直咳嗽,管子在胃里插了半个月不让拿出来,手还被背铐着,等管子拔出来时,挨着胃的部分都长绿毛了;沈景娥(已迫害致死)在修炼前是乳腺癌,一侧乳房切除,这样的酷刑也未能幸免。一同被折磨的法轮功学员还有郑宏丽、李冬雪、廖小路(已迫害致死)、孙桂芝和郑金波(已迫害致死)等。
五马分尸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警察吴雪松问法轮功学员戴不戴名签(其上有姓名、所犯罪行和刑期),遭到拒绝,康亚珍和崔艳就指使犯人把我们十几个人,都五花大绑着从车间送回监舍,途中,看到被拘禁在三队的法轮功学员都被摁在地上,往衣服上按大大的“犯”字戳,一层层衣服都按上,后来知道,如果有衣服没按上,被搜出来就被送到锅炉房烧掉。回到监舍后,刑事犯刘岩、于宣等把我整到没有摄像的便衣库,把我胳膊分别往二层床的两侧抻,直到极限位置,脚尖也只能点在地上,整个人抻成大字形,如同耶稣受难,更象五马分尸,一会儿胳膊就象被卸了下来,等我被迫害的就差一口气了,他们把我转到有监控的房间,再把双手铐在床边罚站,不让睡觉。
酷刑演示:抻铐 |
几次惨无人道的折磨后,我的双腿走路软绵绵的,使不上劲,得扶着墙或有人搀扶,即便这样,也走不远,谁都不能碰我,一碰就摔倒,手也使不上劲。监区怕迫害我的事被家人知道,竟对千里迢迢来看我的家人撒谎说我不见家人。
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间,是黑龙江女子监狱迫害大法弟子最残酷的两年,白天,他们把法轮功学员弄到外面在寒风里站着冻,晚上再整到雪地里蹲着冻;在二监区的法轮功学员被冻完后,还被电棍电;法轮功学员于秀兰双手被冻黑,还被在小号里超期关押四个月;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吕淑芹因拒绝在点名时蹲下,被崔雪从后面飞起一脚,狠狠的踹在腿弯处,老人重声地摔在地上,第二天就口吐鲜血,监区怕出事担责任,赶紧把吕淑芹转到了病号监区。
强行抽血、打针
那段时间,法轮功学员经常被强行抽血、打针、照相,而同样被关在黑龙江女子监狱的刑事犯却不是这样,因此,法轮功学员全都反抗拒绝。每当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四、五个刑事犯一起围攻一个法轮功学员,监狱还以给刑事犯加分为名刺激刑事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围攻,场面总是乱作一团,根本没有语言能够形容。有一次,我质问警察:“你们明知道我们是好人,是健康的,没病为什么还强行给我们抽血?”她侮辱性的语言回答:“查查你们有没有梅毒。”
二零零六年底,监狱对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转化,两个刑事犯看着一个法轮功学员,从早到晚码坐,不让闭眼,定点上厕所,法轮功学员彼此间不能见面,只能听、念诬蔑法轮功的广播和资料,一旦不配合,就会被体罚,戴手铐、穿束身衣等。
参与迫害警察:康亚珍、崔艳、林佳、姜维;刑事犯:杨淑华、崔雪、李丽、胡晓丽、张庆梅、于萱(璇)、刘岩、崔晓雪;时任监狱长:徐龙江,副监狱长:丛新、褚淑华、刘志强;狱政科科长:杨丽斌;教改科科长:肖林
6、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八日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我被非法拘禁于大庆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八日,我与同小区的一名老年法轮功学员在乘风广场被乘风分局邓辉、邓金等警察非法抓捕,他们从我身上抢走家门钥匙和包里的手机,非法入室抢劫,劫走了五十多本法轮功书籍、法轮功师父法像和手机等私人物品。
在乘风分局,警察让我坐老虎凳,结果导致我的双腿再次不能走路了(在监狱被迫害留下的后遗症),当晚他们把我送到大庆第一看守所,看守所看到我的情形,拒绝接收,他们把我又拉回了乘风分局,在分局坐了一宿老虎凳,第二天,腿上的症状更严重了,但乘风分局还是强行把我再次送到了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绝食九天,在奄奄一息的情况下,被乘风分局拉了回来,并在女儿作了担保后,才让我回家。三个月后,即十二月中旬,乘风警察再次到我家骚扰,图谋非法对我进行劳教,我不得不再次离家出走,办案警察邓辉以我女儿作的担保为由,恐吓说我本人不到案,就对她进行非法拘留。
时任乘风分局局长:于长军,副局长:郑君昌,法制综合科长:蔺宇,办案人:蔡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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