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刚怀孕 儿子陷黑牢 七旬老父状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明慧山东通讯员)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现居青岛的法轮功学员乔方田,将为子伸冤的控告书寄往最高检察院,第二天下午四点多,网上查到最高检已经签收。

乔方田的儿子乔建军,现年三十六岁,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五日,因为开车路过山西省文水县时,免费给当地民众发放神韵晚会光盘,而被便衣跟踪绑架,最后被文水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乔建军被绑架时,媳妇刚怀孕两个月,三年过去了,乔建军一直还没见过自己的儿子。

乔方田认为,儿子发放神韵光盘,是在做大好事,文水县的一些公检法人员本性并不邪恶,有的还很善良,他们中很多人也是无奈的在执行“上边”的命令,因此,要彻底解决这场迫害,只有起诉元凶江泽民。

以下是乔方田的控告内容:

我儿子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后,改掉了以前暴躁的脾气,以前他经常朝我们二老发火。而且他和媳妇相处的不好,最后发展到离婚的地步。由于我儿子修大法,改掉了种种恶习,在生活中处处以真善忍为准则,他改变了周围的环境,儿媳妇和他复婚了。

可是,就在我儿子回归健康的生活后,不幸却接连不断地发生了。

他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五日,在山西省文水县免费给民众发放光盘,内容是“全球华人新年晚会”,这个晚会在全世界巡回演出四百场,观众达一百万人次。只因为内容涉及到法轮大法被迫害的真相,竟然被文水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在长期的牢狱生活中,我儿子被迫参加长时间的服装厂劳动,很少有周日,清明节法定放假三天,可是他们却只有一天的休息日。吃的食物更是无法下咽。用我儿子自己的话说,所有没吃过的苦在这里都尝过了。由于我儿子不放弃信仰,不写所谓的转化书,即使参加劳动,也得不到减期。

就在我儿子被绑架后两个月,我的孙子出生了,由于江泽民的邪恶镇压,我儿子直到现在都没有和他的孩子见过面。

我的老伴和儿媳,在这场突如其来的迫害中,受到的心理伤害已经达到极限,老伴由以前的一百三十斤降到了后来的九十五斤。儿媳心理崩溃,几次欲自杀,有时候精神失控。

我们家人在这几年中所承受的痛苦,可以写一本书了。江泽民这伙流氓怎么来偿还这笔血债?

一,我儿子在陕西榆林的租房,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被榆林沙河口派出所抄家,土匪入室,疯抢狂搬,被劫走的物品有两台打印机,三台台式电脑,一个笔记本电脑,一台刻录机,四百元钱等等。因此江泽民犯了非法搜查罪和抢劫罪

二,因为我儿子发放晚会光盘,而诬告我儿子“破坏法律实施”,江泽民一伙犯下了诬告陷害罪和滥用职权罪。

三,在监狱里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江泽民犯下了虐待被监管人罪。

四,同时江泽民还犯下了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

五,我们全家因此而遭受的精神折磨,及因为儿子失去工作带来的经济损失,江泽民犯下了故意伤害罪。

数罪并罚,要求判处江泽民极刑!并偿还给我们全家和其他法轮功学员的物质和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