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法轮功学员余翠花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将《刑事控告状》寄到最高检察院,要求追究迫害元凶江泽民的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余翠花女士叙述自己修炼法轮大法的美好经历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我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通过学法炼功,我原有的病不治而愈,无病一身轻的感觉无比美妙,修炼后十九年来没吃过一片药,亲人同事朋友无不感到惊奇。我处处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境界得到了升华,凡事“先他后我”为人着想,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因此我家庭和睦;对利益得失看淡,工作上兢兢业业。我对大法给我及家人带来的美好的感激之心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江泽民集团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不让炼功,强迫交大法书、写不炼功的保证,长期被监视,人身失去自由,受歧视,我被下岗,儿子没了工作,连临时工也不给,生活严重受到影响。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上北京向有关部门反映“法轮大法好”及自己修炼后身心健康等事实。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被昌平警察绑架,后送往江西省驻京办事处,由单位派人接回南昌,直接送到洪都看守所。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日被非法劳教两年六个月。因我要求学法炼功,大年三十,外面下着大雪,四个警察强行把我双手反铐在北风口的窗子上十多个小时。然后关小号,我身上生疥疮,痒痛难忍。警察还利用吸毒犯人折磨、殴打我,逼我罚站,不准睡觉。为坚持信仰反迫害,我开始绝食。警察将我手脚绑在床上,死命打我的鼻子、后脑。警察医生用长长的皮管插入我的胃,我被灌得全身抽筋、发紫,生命垂危,吊氧气才缓过来。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底的一个晚上,南昌青云谱刑警队徐大队长伙同江铃公安局闯入我家,把我绑架到青云谱刑警队的审讯室。我被双手悬空铐在墙上,警察把我铐紧的双手用力往墙上打,铐子被打到肉里了。再用抽屉和摩托车帽子叠起来,放在我背上,整个重量全在双手上,痛苦至极。还死劲抠我腋下的筋,猛打我的脸,打得我满口血泡。警察扬言打死我象打死一只苍蝇。酷刑折磨我十多个小时,我手脚全失去了知觉,大小便失禁。十二月中旬,我又被劫持到江西警校的洗脑班继续迫害,并强制我家人交了押金三千多元。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七日,我在江西高安市发真相资料,被高安市新街派出所警察绑架,遭五六个警察殴打,五月二十六日非法劳教我三年。期间我被关小号,不准睡觉,洗脑,每天劳动十三、四个小时。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我在南昌麻坊贴真相资料,被京山派出所警察绑架。法院就凭几张“法轮大法好”等真相标语以及一副对联,对我非法判刑四年。在江西女子监狱,看守和“包夹”逼我背监规、让我罚站,不准睡觉,逼看诬蔑法轮功的资料,整天不停的劳动,早上六点出工,晚上九或十点收工,有时要加班,劳动时间长达十四-十五个小时。由于我的手被铐伤了,拿针都痛,手伸不直歪着身子做,视力下降不能完成定额而被扣分。在劳教所和监狱里,我都被抽过血,美其名曰体检。多年来我的经济损失多达五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