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岁的钟家文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在香港通过EMS将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寄给最高检察院。
以下是钟家文先生叙述自己受益于修炼法轮大法以及自己及父母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我是从事中国铁路运输安全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主持过广铁集团怀化铁路总公司、广东省广梅汕铁路总公司等多个铁路总公司的安全监察部门工作,长年在铁路行车大事故及防洪抢险救灾现场,经常在恶劣环境中连续工作几天几夜,身体严重透支,四十岁才出头就一身病,眼睛遇风遇太阳光直流泪,特别是过敏鼻炎,经常突然鼻涕眼泪满面流淌,经多方治疗无效。
一九九八年八月,我在铁路现场工作中,这种症状严重出现,无法正常工作,经现场一位法轮功修炼者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坚持按“真、善、忍”的标准规范自己,遇到矛盾就忍,遇到利益就让,一改过去陋习,戒烟、戒酒、戒麻将。修炼法轮功后,我身体上那些痛苦之状立即消失,过去其他毛病也都好了,无病一身轻,工作更加努力,更有成效,受到单位、职工的好评。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后,我遭到巨大的精神与身体上的迫害:
被打耳光、遭铁棍猛击
二零零五年六月八日至十一日,惠州铁路警察许志平、惠州市国保警察李新民、李平、刁某、吴某,在惠州市公安局三楼(或四楼)会议室,连续几天对我刑讯逼供,逼我交代惠州法轮功学员、真相资料点等情况,有一天他们三、四个人把我打倒跪在他们面前,先是一顿耳光,然后拳打脚踢,把我打倒在地。见我没有屈服,李新民从会议室桌旁抽出一根直径约二十五毫米长约七十公分的铁棍,用毛巾包住一头猛击我腿部、腰部和臀部,打得我腰部以下全部瘀青。
连续四天不让睡觉、强光照眼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晚至十八日凌晨连续四天,通宵不让睡觉,连续折磨提审我,他们累了,又换一批人,再累了,再换。李新民、李平、许志平、温玉林、刁某、吴某以及另外几个人,他们共分三组,每组三人。他们不时的问一些同样重复问题,逼我按他们要求做笔录,逼我放弃修炼。他们都累了,就大声放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强迫我看。我眼睛困了睁不开,他们就用强光照射我的眼睛。他们坐着舒适的办公椅,强迫我站着,或坐在一个破塑料桶上。那年我五十多岁,他们大多三十多岁。从头到尾,我都戴着沉重的脚镣和手铐,受尽了他们的侮辱和折磨。
遭暴打失去知觉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八日凌晨四点左右,他们使尽了招数也没达到目的,那个穿着警用皮靴的吴姓警察,用右腿狠踢我的左肋,我从破塑料桶上飞滚落到办公桌下,在地上滾了几圈,当即晕死失去知觉。不知过了多久,我苏醒过来,只听李新民在阴冷地说我装死。
自此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左肋左胸一直剧烈疼痛,特别不能躺下睡觉。以后将近一年的时间,我都只能靠在床头入睡,或者是靠着凳子才能入睡。
父母被迫害去世
我的父亲钟彦仲,原湖南省衡阳县集兵镇信用合作社员工。一九九八年得法后,身体非常健康,待人十分和善。远近数十里范围都敬重他是正直的好人。二零零一年元旦前夕在当地发真相材料被湖南衡阳县集兵镇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衡阳县看守所,期间受酷刑折磨,晕倒在监室,送衡阳县医院抢救后,警察连夜通知家人接回,同时敲诈家人二千元。父亲被迫害的不成人形,整天昏昏沉沉,回家后大部份时间昏睡,神志不清,于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含冤去世,时年六十七岁。
我的母亲刘春美,原湖南省衡阳县集兵镇妇女主任,是集兵镇上很有威望老人,一九九八年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得法后,过去的病痛全消。母亲与我父亲在镇上热忱弘法,利用我家现有条件,举办了多集九天学法班,天天沐浴在法光之中。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母亲仍然坚持,不放弃修炼,不写保证,不断受到暗中监视,被绑架到集兵镇派出所,被罚款二千元。在我父亲被迫害离世、我多次被抓被长时间关押的家破人亡的状况中,母亲在迫害环境中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含冤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