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文广女士说:“十六年来,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江提起刑事诉讼。”
贾文广,女,四十一岁,高中物理教师,一九九八年七月参加工作,原是天津大港油田实验中学物理教师,在二零零零年非法劳教回来后,被调入油田一中。她在控告书中说:“我起诉江泽民并非出于个人积怨,他发动的这场迫害,劳民伤财,利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利用媒体的谎言和天安门自焚、一千四百例等毒害了全国乃至世界无辜的人民,把广大世人推到罪恶危险的边缘,在镇压中用利益胁迫所有的公检法、政府部门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等于把这些人都拉入了地狱。江泽民是祸国殃民的元凶罪人,起诉江泽民也希望警醒那些参与迫害的人,反省自己,赎回罪错,才有未来。”
法轮大法开解了心中的谜团
修炼前,我身体有心脏间歇、心律不齐,胸闷气短、血压低头晕,常崴脚或出现外伤等,而我最初开始修炼法轮功却不是为了治病。一九九八年春天,第一次听人提到法轮功及书中讲的失与得的道理时,心里许多郁结想不开的问题一下子解开了,心象开了两扇门一样敞亮,七月三十日,我正式走入法轮功修炼,法轮功的法理让我明白了人为什么活着,“真、善、忍”成了我生命的信念与追求,而且身体的病症神奇般全没了,内心无比的喜悦与踏实,工作中也能时刻按真善忍要求自己,遇到矛盾找自己,进步成长很快,我和全家人都特别幸福。
所以,到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天津教育学院事件后,听说天津公安抓人,还要把法轮功如何如何,六月,单位领导开始找我谈话,叫我交大法书劝退施压,我觉得这么好的功法,怎么能这样说不让炼就不炼了呢。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我暑假放假在家,早晨集体炼功时遭警察骚扰。很快单位书记陈国良说让我带学生参加市运动会,被带回单位,让团支书看着我,暑假假期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给我施压叫我放弃信仰。
江泽民出于妒嫉,凭借他的权力非要镇压法轮功,还定成×教,六月十日成立专门的610办公室。无端的打压迫害,使我心里像灌了铅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法轮功于国于民百利无一害,我想国家一定是弄错了,是不了解真实的情况,我是法轮功的受益者和见证者,我必须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出于对国家政府的信任,我决定上访。
下面就是我十多年来遭受的迫害:
1、上访遭迫害的过程——非法拘禁、人格侮辱,毒打威胁、非法劳教
一九九九年九月,我去北京上访,在林业大学附近走路时,被便衣非法搜包,有大法的书就被抓、被押到当地派出所,后被送到昌平看守所,强令当众脱光衣服搜身,遭拒时被辱骂殴打。随时能看到上访的学员遭警察邪恶辱骂与疯狂的毒打,我与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强令在烈日下暴晒罚站。
一天后,我被单位与警察接回天津,先带到天津大港油田教育处,喝的醉醺醺的警察晚上非法提审,拿电棍威胁,带回单位在学校办公室里,遭到一位才二十多岁年轻的女警打耳光,因我不放弃信仰修炼,几天后又被单位送进大港区看守所。
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五十多天,我不写“不炼功的保证”,于十一月二日,我被关进大港板桥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期间遭罚站,人格侮辱、磨铺地的砖头,手铐铐床,冬天零度以下低温强制用手和冰水攥煤球,超强度长时间强体力奴役,常深夜十二点多让睡,有时要干到凌晨两点多,四点又被叫起干活,中午不让洗手,五分钟吃饭,强制洗脑,逼迫写所谓的“三书”,开批斗会、揭批会,我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生活不能自理,身体极度虚弱,低压为零(当时医生量过三次觉得奇怪,说出了声,才知道的,病历都警察拿着不给我们看),走不了路,瘦的皮包骨头,接见时体重轻的被人背着跑。家人同事接见时,看到我当时的样子,都伤心的掉泪。
2、警察协同单位的迫害——非法拘禁、非法抄家、非法没收个人财产、折磨灌食、非法劳教、停发工资,单方开除公职
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我在学校开大会时,被便衣强行带走,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警察与单位主任吕希稳非法闯入校外我的住处抄家,非法没收大法书、手提电脑、打印机等,随身带的包里的几百元钱也被警察(港东派出所的李从阳、高卫)拿走不知去向(其中有四百是帮朋友带捎的份礼钱,后来问警察,警察支吾无语),家人找了我四天,到单位找人,单位竟说不知道搪塞,最后被家人逼急了,才告知去派出所找,七月二十三号家人才看到我被拘留的通知单(有复印件)。
我出于唤醒那些麻木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在看守所绝食,却遭鼻饲灌浓盐水玉米糊,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后,又被送进大港区板桥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遭长时间罚坐、人身威胁、十几个警察拖拽掐脖子,关小号二十多天。大队长刘小红指使小队长郝蕾给我捏造黑材料妄图加期半年未果,她们权限最多加两个月,结果给我加了两个月,强制洗脑“转化”写“三书”,到我被释放前,板桥女子劳教队依然是长期长时间强迫干奴工(大多都是出口产品)。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
二零零六年七月暑假期间,我刚从劳教队出来不长时间,身体还十分虚弱,单位突然通知我去单位(后来有主任说明就是要再次看着我,限制人身自由),遭拒后,单位威胁说我旷工要开除,正式开学,我到学校报到,单位要我写检查,在全校大会上念,并要给我处分,我说我可以按我的真实情况写,书记说不行,得按单位的意思写,私下不让我教课,安排我打扫卫生(但书记从来没跟我说过工作安排的事)。
我多次找书记校长与教育处书记处长说明情况,教育处书记陈国梁不听,还造谣说我假期逃跑,安排工作不干,白拿工资,事实是到二零零七年五月一日,教育处单方开除我公职(大港区海滨教育中心文件港宾教发【2007】26号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印发)期间没发过我一分钱,连最低生活保障都没有,我被迫失业。
3、非法判刑,关押五年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我路过靖江桥给一大娘讲到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时,遇到一便衣警察,他假意让我跟他讲真相,却电话叫来一辆汽车,下来三、四个警察,不由分说把我塞进汽车送进大江路派出所,后送进河北区看守所。我遭非法起诉,非法判刑五年(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北刑初字第95号,审判长是李金柱)。我要求写上诉状,被看守警察(刘睿)告知写也白写,没人看的,我坚持要写却被严格控制纸笔及书写时间,导致上诉状没写完,上诉被维持原判(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10)一中刑终字第173号,审判长是杨雪梅)。
看守所、监狱都强行给法轮功学员抽血体检(在监狱,刑事犯是不做抽血体检的),却从没告知过我结果。当我揭露有活体摘取器官,无法接受这种可能的残忍罪恶时,狱警杜燕说,无法接受你也得接受。狱警刘旻、乔卓非为了让我“转化”对我实施熬鹰(即长时间不准睡觉)、指使放纵包夹吸毒犯张荣等辱骂、人身威胁精神摧残,不让正常洗漱大小便、长时间罚站体罚、连坐挑起犯人仇恨、强制洗脑听、看诬蔑师父诬蔑大法的光盘、内部污蔑大法的书籍材料等,强迫写三书、扣押没收家信、超时间强制奴工等。在监狱被关押期间我曾被迫害的晕倒过两次,左手手腕肿的老高,疼的手指曾一度打弯都困难,但最让人难以忍受的还是精神的摧残与痛苦,我曾感到生不如死的煎熬、想到过死,可想起法轮功中讲的“自杀是有罪的”时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以上事实说明,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被告江泽民,虽然江泽民操控的“610办公室”人员、司法机关等人员的行为已严重触犯《宪法》和《刑法》,但他们的违法行为是在江泽民一手指挥下造成的,他们也是受害者,所以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江泽民,对我犯罪如下: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抢劫罪、盗窃罪、绑架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诽谤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强迫劳动罪、滥用职权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等多项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