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八月二日,林华文委托朋友状告江泽民,以下是她给最高检察院的控告事实综述:
我控告江泽民,希望国家能够还我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并以此解救那些无知地参与迫害我的警察,免遭恶行报应,同时要求立即对我无条件无罪释放。
我一九八二年查出子宫肌腺瘤,一到经期就大流血不止,严重时七、八天躺在床上动不了,长期肚子疼;深度静脉炎导致指头缝都疼,手指肿胀,一点凉水不能沾,不能洗衣做家务,医生确诊“治不了”;还有严重静脉曲张,皮下血管象蚯蚓一样,上楼非常艰难,严重时腿肿胀得不能走路,因为当时没有钱,就硬挺着。我丈夫是大庆油田公司试采公司退休职工,一九七八年来大庆,是大庆油田的老职工了,一辈子安份守己,就希望过上个健康、快乐的日子,然而,事与愿违。一九七九年,他在前线腰扭伤,因没太在意,腰椎骨化脓变为骨结核,一九八一年,二十一天内做两次大手术,做了植骨;一九八四年,在前线上班,染上黄疸型肝炎;一九九六年,上前线从车上摔下来,造成右腿膝盖平台骨折,又做了一次大手术,术后整个左半身和右胳膊一直发凉,现在十几公分的大钉子还在膝盖里,一遇阴天下雨就疼。
身体有病,我们都很心焦,动不动就生气,经常对骂,有时还动手,打孩子也是家常便饭,整天为一些小事争吵,我们这个家,别说温馨了,感觉喘气都累。
一九九六年,有朋友介绍我炼法轮功,说炼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只要按“真、善、忍”做好人,修心向善,什么奇迹都能发生。我很相信,就跟着朋友一起学炼法轮功。结果真跟朋友说的那样,一段时间后,我所有病状都有了很大的改善,尤其静脉炎和静脉曲张都控制住了,腿不肿了,手指不疼了,不怕凉水了,什么家务活都能干了,身体越来越好,脾气也越来越好了,也不和我丈夫生气吵架了,对我丈夫和孩子都很关心体贴,我们家真的变温馨了。
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即元宵节,正在家家户户庆团圆的时候,我却被大庆乘风分局警察在集上绑架,原因是我把一个宣传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晚会光盘给了一个路人。我被带到了大庆乘风公安分局,并于当天下午关进了大庆第一看守所。我被抓后,大庆乘风公安分局警察刘保国等在未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对我家进行了非法搜查,他们提供的劫持清单显示:搜走了七十多个空光盘、七十多个上网小光盘,还有刻有“法轮大法好”的葫芦挂坠、真相小册子等。
自从我被抓,我们这个从烦乱变温馨的家,一夜间又掉进了冰窟窿,孩子在外地上班,为我花钱雇律师,整天忧心忡忡,我丈夫一个人带着有病的身体在空荡荡的家里,没人照顾,真不知道他能不能挺得住。
我丈夫多次找到乘风公安分局,要求释放我,他们却说我犯法了。我虽不懂法律,可也知道啥好啥赖,我修炼法轮功后的变化,我自己最清楚了。曾经听见有人骂法轮功,我说那是他不明真相,他要明白就不会那样了;有警察绑架了我的同修,我就想告诉警察,迫害好人会遭报应的,别干这事。就是现在,我自己被关在看守所里,心里想的也是自己哪儿没修好,让警察因为我而犯罪了。我自从修炼法轮功,对谁都是心怀善念,我也常把法轮功中的道理讲给我丈夫听,比如为什么要做好人和“有失就有得,有得就有失”的道理,他在我的影响下,也变得心胸宽广了,而且身体健康状况也有所改善。
我丈夫也给我请了律师,律师告诉我:我没有罪。中国法律从来没有认定法轮功是×教;用刑法第三百条给法轮功定罪不适合;公检法依据“两高”司法解释给法轮功定罪是违法的,“两高”是法律执行者,不是法律。律师已经将他的意见传递给了大庆市乘风公安分局,但是,时至今日,我仍旧被当作嫌疑罪犯关在看守所里,而且听说乘风分局一直在设法对我罗列罪名。
今天我正式控告江泽民,就是因为他掀起的迫害运动,才导致了众多法轮功学员被抓、被关,甚至被打死,也导致了我的家庭成为了直接的受害者。江泽民曾经是一国之尊,他的命令已经成了不是法律的法律,警察是被他捆绑着犯罪,如果不把江泽民绳之以法,中国将自上而下畏权崇权而无视宪法,人民将对国家失去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