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劳教、判刑、罚款、酷刑 李崇俊夫妇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在中共统治下,当今的中国社会道德下滑、是非颠倒、人心不古、乱象丛生。一九九八年,在黑龙江鸡东县有这样一对夫妇,丈夫李崇俊因为受中共的好勇斗狠和无神论的影响,对家庭根本不负责任,在外打架斗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一九九九年四月,丈夫李崇俊由于修炼了法轮功,改掉了所有恶习,并按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和妻子孔祥萍又破镜重圆,夫妻一起修炼法轮功,从此世上多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江泽民以个人意志、以权代法、无理智发动的对法轮功群体的残酷迫害,给这个刚刚幸福的家庭带来的是巨大的不幸。丈夫李崇俊因坚修法轮功,被非法抓捕多次,遭受长达近八年的冤狱折磨。妻子孔祥萍在万家劳教所遭受非人折磨:电棍电、关小号、吊铐、野蛮灌食、罚站、罚蹲、毒打、捆绑胶带封嘴、坐小塑料凳等。并被迫害致身上长满疥疮,流脓流血,被强制送劳教所医院用手术刀刮脓包,刮得浑身是血,后强行用凉水管冲洗。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四日,李崇俊夫妇向北京最高检察院、北京最高法院递交了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李崇俊夫妇叙述遭迫害事实如下:

二零零零年八月六日,我和妻子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八五一零农场公安分局局长从佩富非法拘留四十五天,我妻子被局长丛佩富、教导员王志勋、610警察卢伟斌唆使鸡东县公安局恶警刑讯逼供,一个恶警用木板立着砍我妻子,将我妻子全身砍成黑紫色。并勒索家属一千四百五十元钱,逼迫家人签字担保,给年迈的父母身心造成很大伤害,给家人造成了经济损失。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八五一零农场公安分局教导员王志勋指使卢伟斌、金培德等无故把我和妻子诓骗到公安局(说有事让去一趟),对我们强制非法拘留,我们不服要求上告,在我们一再坚持下,他们给了我们五天的上告时间,并找了保人每人交付五百元保金,于当晚六点多才放我和妻子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晚,我和妻子去北京上访途中,在哈尔滨火车站检票时,我被当地公安局朱荣宪和一个姓孙的警察伙同哈尔滨铁路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关押三天三夜后押回当地拘留所,并被黑龙江省农垦牡丹江法院非法劳教两年,被关押在鸡西市劳教所。

次日,我妻子在天安门广场被便衣绑架,后被当地公安局教导员王志勋、警察刘月英戴上手铐押回农垦牡丹江管局看守所(北山看守所)关押一个多月,后被黑龙江农垦牡丹江法院非法劳教二年,送往哈尔滨万家劳教所(七大队)迫害。在万家劳教所我妻子遭受非人折磨:电棍电、关小号、吊铐(双手背铐吊起来脚尖离地)、野蛮灌食、罚站、罚蹲、毒打、捆绑胶带封嘴、坐小塑料凳等。并被迫害的身上长满疥疮,流脓流血,被强行送劳教所医院用手术刀刮脓包,刮得浑身是血,后强行用凉水管冲洗,疥疮长达一年之久。在万家劳教所由于不配合答卷,劳教所给我妻子加期两个月,于二零零三年一月底才得以获释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我被非法强加的劳教期满,劳教所不放,说等当地公安局来人接,一直到二十六日劳教所派人将我送回当地公安局,当地公安局不但没有把我放回家,反而给我强行戴上手铐脚镣,非法关押在巡警队,数日后将我非法送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管理局连珠山洗脑班,迫害长达一个月之久。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晚六点多,八五一零农场公安分局恶警卢伟斌带领鸡东县国保大队恶警于洪军、张波等十多名恶警翻越门房闯入我家中,不由分说将我绑架。绑架过程中恶警十多人把我围住,拳打脚踢,强行给我戴手铐,当时把我的两只鞋全打掉了,右腿掰坏(骨折),腰被踹坏,光着脚把我强行拖到警车上,押到鸡东国保大队楼上迫害:用白龙管打我身上和脚心一百多下,恶警何文清打我头部五十多下,并被他们强制灌不明药物,于十七日早两三点钟送入鸡东看守所关押近十一个月后,在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我被非法判刑后仍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至二零零六年四月五日,被送往牡丹江集训队一个月后,又被送往佳木斯监狱十三大队迫害。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左右,十三大队一中队队长汝志鹏在生产车间把我耳朵打坏(穿孔出血),至今未愈。一监区主管教育的恶警汝志勇指使一监区四分监区教育中队长单开锐对我进行强制转化,单开锐指使刑事犯人杨春海把我的腿劈开绑到暖气管子,站不起来蹲不下,强行不许睡觉,迫害长达四十八天。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牡丹江西安区法院参加庭审时,我在大道上站着,被牡丹江国保大队彭富明等恶警绑架,并遭到刑讯逼供上绳迫害,防暴大队恶警把我鼻子眼睛都打坏了,被牡丹江法院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九年二月三日恶警把我转至绥化劳教所,在绥化劳教所被强迫奴役劳动、中午不许休息,恶警嫌我干活少不许睡觉,不许家人接见,不许购物。上厕所还让念报告词,恶警高兴了让去,不高兴不让去。参与迫害的恶警有李喜春、李洪江、金庆富、石剑、毕飞、王晓彬等,还有恶人孙茂坤、诰凤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