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四名维权律师逐一针对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并严肃指出:对法轮功这么多年的持续迫害,触目惊心,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对信仰者进行打压、迫害,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当事人采取非法关押、刑事处罚,相关责任人都已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拘禁、制造伪证、徇私枉法、枉法追诉、枉法裁判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律师的辩护过程中,没有受到干扰或阻止。
庭审中,法轮功学员每个人都以亲身经历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前后身体和心灵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切身实践证明法轮大法对个人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表明自己向世人讲清真相所做的一切都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并无任何违法行为。陈述过程从时间、内容均未被限制或阻止。二零一三年同一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胡荣英时,继续践踏法律,不断限制、阻止或制止胡荣英的陈述。
法轮功学员王冬玲在陈述中讲:十年前我丈夫(原胜军,济源市物资局局长)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致死,九年后自己又以相同罪名再遭非法拘捕。拘捕时儿子因车撞事故正在承担刑责,儿媳因承受不住残酷打击离家出走;原本需要照顾的婆婆已经七十二岁,却还得全日制看护只有三岁的曾孙。有人对我说,看你把家庭搞成啥啦。是的,我原本有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婆媳和睦相处,夫妻相敬如宾,儿子无忧无虑的快乐成长,工作满意,事业顺心。修炼大法后,全家更是身心愉悦,其乐融融。可是,仅仅是因为拒绝放弃真善忍信仰,我的家庭却遭遇了魔咒般的苦难。迫害致使我的家庭支离破碎,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难道信仰真善忍、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是错的吗?这苦难是我及我的家人造成的吗?我及我的家人究竟错在哪里?请谁告诉究竟什么才是对!请谁告诉我?谁应该对发生这残酷的迫害承担责任!参加庭审旁听的很多听众听后都忍不住而落泪。
王冬玲的丈夫原胜军曾任河南景弘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纪检书记、三分厂厂长、书记,济源市物资局局长。原胜军按照大法标准要求自己,工作兢兢业业,一身正气,不贪不腐。人们评价原胜军:“一不喝酒,二不吸烟,三不跳舞,四不玩女人,五不打麻将。”“对人有礼貌,像原胜军这样的干部现在太少见了。”
一、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造谣污蔑、迫害法轮功,原胜军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给江泽民写了一封公开信,讲述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因此被非法拘捕,诬判三年,先后被关押在济源看守所、郑州监狱(新密)。期间,原胜军遭受毒打、电击、洗脑等酷刑折磨,并被单位开除公职。期间,王东玲也被监视居住。
二、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中午十一点半,济源市国保支队队长王明丽、政委王国友伙同“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恶人,闯入原胜军家里强行抄家、 抓人。在济源市看守所,原胜军绝食抵制迫害。第八天,原胜军被劫持到第一人民医院野蛮灌食。四月二十九日,济源市公安局非法下逮捕令,不允许原胜军的家人探视。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济源恶人非法对原胜军秘密开庭,诬判六年。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五点半,原胜军从医院走脱,跑到济源市承留镇南桃村一村民家。之后原胜军被恶警团团围住,恶警强迫南桃村大小队干部,在原胜军还未死亡的情况下,签字证明原胜军已死亡,当场将原胜军拉往火葬场。在路上,原胜军被恶警活活打死。恶人把原胜军冷冻在殡仪馆,写的名字是:“无名 氏”。
原胜军的母亲张玉平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七十六岁的张玉平老人在控告书中说:“我的儿子在这场浩劫中被残忍迫害致死。儿媳又几次三番的被绑架,长期超期羁押,孙媳因承受不了沉重打击离家出走,留下孙子和一个二岁的曾孙由我一个已 年逾古稀的老人艰难支撑,导致我的精神几乎崩溃。迫害已经使我原本美满和谐幸福的家庭濒临绝境,生存难以维持。如不改变现状,无异于继续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