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莎 |
在控告书中,黄仲良先生说:“我是黄丽莎的父亲,未修炼法轮功。我的女儿黄丽莎,四川峨眉山市龙池镇人,原是乐山市杨村铺煤矿人事科干事,生于一九六八年一月二十二日。黄丽莎因小时患有关节痛,又因婚后孕葡萄胎,医院疑是癌症,四处寻医,治疗无效。
“一九九六年,我女儿出公差到乐山,在乐山沙湾有缘喜得大法。通过学法炼功,按照“真善忍”修心性,处处按大法要求自己,她变的越来越好,心胸宽广、待人诚恳谦和、真诚善良,处处为别人着想,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整天都是乐呵呵的,同事们称赞她是乐于助人的好人,在家中尊老爱幼,和家人和睦相处,众人都称赞她是贤妻孝媳。
“她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身体出现了神奇般的变化,经医院复查,身体一切正常,各种疾病不翼而飞了,脸色白里透红,亲朋好友见到她都说象二十岁的小姑娘。”
在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后,针对江氏集团对法轮大法的造谣、诬陷、诽谤、颠倒黑白等谎言宣传,作为切身受益者,黄丽莎随同其他法轮功学员两次上北京、一次到省政府向政府善良、平和的讲真相、讨公道。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向当政者们讲“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为了人们不受谎言的毒害,她不顾个人安危,逢人就讲“法轮大法好”。这样一来,黄丽莎在乐山、峨眉都被挂了号,成了市里、单位迫害的重点人物。为了防止她外出、上访,身份证被公安机关无理没收。
下面是黄仲良先生陈述的女儿黄丽莎遭受迫害的细节。
一、被单位下岗、停发工资
黄丽莎在没有生活费的情况下,为了谋生,她只好离矿、离家外出打工。她在乐山一家皮革厂找到了工作。在那里,她也没有忘向世人讲真相,并且在打工单位也不忘修炼自己,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因此受到老板和工友的好评。
因为她是被监控的重点,外出打工,就不在单位的监控范围之内。因此乐山市、峨眉山市六一零向矿上施加压力,要求必须把黄丽莎找回来,矿上就反过来责令我们在限期内找回黄丽莎,否则就上报市公安局去抓捕人。
这种情况下,黄丽莎就只能被迫离开了皮革厂。因提前离开、单方毁约,工资没领到不说,所缴的五百元的抵押金也没有退回。黄丽莎回矿后,暂安排在人事科(他们监视的视线范围内)上班。不仅如此,三天两头还要找她开会、还要找她谈话,龙池镇派出所也经常传讯她。但是不管在哪里、在什么场合,黄丽莎都要向人们讲真相、讲“法轮大法好”。
二、非法抄家
黄丽莎的家被抄后,矿领导和有关部门,多次逼迫她放弃自己的信仰,还说:“你要党员还是要法轮功?”她坚定的回答:“要坚定修炼法轮功!”就这样,单位就上报乐山,开除了她党籍。紧接着就被峨眉公安局二次非法拘留。
三、资中楠木寺七中队劳教迫害一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黄丽莎不明不白的被绑架到资中楠木寺七中队劳教迫害一年。二零零一年七月上旬,由单位、龙池派出所、峨眉山市公安局把黄丽莎从楠木寺遣返回峨眉,又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没有直接回矿、回家。在回来的路上,她还是坚持向他们讲真相。八月初,恶人才将她送交矿上继续“监管”。
这时,黄丽莎的身体状况极差,变得面黄肌瘦,全身长满了红色疹子和脓泡疮,脸部留有被打过的伤痕,众人看到后都说“不就是炼功健身嘛,把人折磨成这个样子,真是太狠心了!太缺德了!”
回矿后,黄丽莎被安排在退管科上班,实际是为了监控方便,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在这里,她仍然坚持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工作主动,办事认真、尊敬老年人,经常帮助孤寡老人提开水、洗被褥,逢人就讲真相。
四、逼迫放弃信仰、被非法囚禁在家
黄丽莎不放弃信仰、不脱离法轮功、坚持说真话、向不明真相的群众讲真相。这样一来,在二零零二年六月初,又被停工、停发工资,并令在家不许出门,白天矿上派人到家看守,夜间责成家人看守。她仍然坚持学法炼功,向看守人员讲真相,并在软禁关押期间,她多次以书面和口头方式,向矿山领导提出恢复人身自由和工作的合理、合法的要求。并一再表明,如不予解决,就离矿外出打工谋生。
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由退管科书记(刘明楷)、科长(李志全)主持召开黄丽莎的会议,传达矿领导的答复意见:“只要不炼功、不宣传法轮功好,不串门与群众讲真相,如同意,明天仍到退管科上班。”黄丽莎立即表示不同意。主持会议的人说:“既然这样,就没有什么话可说了,你还回家等矿里的安排吧!”其实矿里面已制定了迫害方案:如黄丽莎不接受矿山领导的意见,就由保卫科将其关押到单位七层楼招待所里,由保卫科派人专门看守。
会后黄丽莎意识到不能这样继续由他们控制、迫害下去了。为了反迫害,为了洪传法轮大法、向世人讲真相,当晚她趁家人熟睡时,离开了家,离开了矿,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
七月九日早晨,单位发现后,立即将情况上报乐山市、峨眉山市六一零办公室、龙池镇派出所。乐山六一零要求立即组织人力,必须在十月底前找回黄丽莎。这样一来,我家里的电话立即被监控起来,电话里留存的通话人和亲朋好友都一一受到了盘查。
五、女儿不知去向、生死未卜
女儿黄丽莎半夜离家后,就与我们失去了联系,我们也不知道女儿去向,作为父母,非常担忧挂念女儿的安危。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上旬,矿里有人传出:“黄丽莎在成都被害,已不在人世了,矿办、纪委、保卫科都去人看了。”我和老伴听说后,马上找矿领导询问此事,他们说不知道,我们又去有关部门询问,也都说不知道。从此以后,单位也不再来我家过问女儿的事了。
六、非法关押、酷刑迫害致死
女儿的情况怎样,当地的迫害部门(六一零、矿领导、派出所)不告诉我们,是明慧网上有报道,我们才间接知道了女儿被迫害致死的情况:
坚定“真善忍”大法修炼的女儿,自从被迫离家、离矿、流离失所后,于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被成都市青羊区苏坡派出所非法关押至成都(郫县)看守所,因不报姓名,被称为法轮功二号,关在11-4组。八月二十三日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后被强行野蛮灌食,九月上旬,被送往青羊区医院(灯笼街),每天从早上开始输液,输入不明药液,一直输到晚上,因药毒反应,致使吐血、便血,……于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早上七点多含冤去世。
据在场的法轮功学员讲,被虐杀致死的头天晚上,一直听着她气管卡着痰(灌食所致),很难呼吸,手上还戴着手铐,脚上还戴着脚镣,旁边的三位法轮功学员也是如此。看守的恶警还骂黄丽莎打搅他睡觉了。就在黄丽莎躺在床上快要不行了的时候,他们还动手打过她。给她输液的护士也经常打黄丽莎,因为绝食抗议太久,血管都找不着了,护士气得边打边骂。
黄丽莎去世的前几天,护士在迫害她时,丽萨还说了一句话:“不管你们怎么整我,我都不会怕你们的!”从九月中旬以后,她基本上一直都处于昏迷状态,那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了!看守所眼睁睁地看着人不行了,也不放人。黄丽莎死时,医护人员也未做任何抢救,死后几分钟,就送去火化了。
事后,看守所副大队长刘丽娟马上组织在押犯人做假证说“此人放了”。
黄丽莎的父亲,七十八岁的黄仲良先生在诉江状中说,十六年来,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的群体灭绝政策,残酷的夺走了多少像我女儿一样不放弃“真善忍”修炼信仰的善良人的宝贵生命。其反人类、群体灭绝、酷刑折磨罪行累累、伤天害理,天理不容。
黄仲良老先生请求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这个迫害首恶、元凶依法立案侦查,绳之以法,为国除害,为民伸冤,还女儿黄丽莎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