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六十二岁的潘景贤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以下是潘景贤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的事实:
修炼法轮功之前,我几乎浑身是病,尤其心脏病、精神忧郁症极为严重,修炼大法不长时间,我就成了一个健康的人,我按照我师父的要求处处做一个好人:家里做服装生意从不坑骗顾客,顾客丢落的金首饰我还给失主;八十多岁的老父亲被人撞成重伤,我没要肇事者一分钱;五十岁的妹妹患精神病多年,姐妹几人中只有我照管她。无论在家庭中、社会上,我处处为别人着想。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都是这样做的,只有法轮大法、法轮大法师父——李洪志师父才能造就出这么多以真、善、忍为行为准则的修炼人。
江泽民及其帮凶对我及家人的迫害:
非法劳教
二零零六年十月八日晚上,当地法特镇派出所七、八名警察闯入我家,他们隔着窗户从外面看见我在看法轮功的书刊,就强行进屋将我摁住,四处乱翻,将我绑架到法特派出所,第二天关押到舒兰南山拘留所,十一月二十四日将我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关押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
在劳教所受到非人的对待,狱警王珠峰多次毒打,最狠毒的一次是二零零七年六至七月的一天,她疯了一般抓住我的头发狠命的往墙上撞,撞的我头昏,并用电棍劈头盖脸打,一棍打到我的心脏部位,我瘫倒了她这才住手,我强撑着回宿舍,开始昏睡。因为我以前心脏有病,一狱警看到我这个样子,叫两个人把我架到医务室,经检查大夫说我心脏受损,血压220,王珠峰知道后恐吓我:我什么时候打你了?你再说我还打你。
从那次打过后我的身体每况愈下,从腰部以下由开始麻木到失去知觉,穿鞋必须穿系带的,否则总是丢鞋,体重由一百五十斤降至一百斤左右,即使这样,我还被逼迫每天出工。
因为我是吃素食的,不能吃劳教所的菜,劳教所给其他宗教的人做素食,却不给我,因此我一年没有吃到菜。
出劳教所后很长时间,我走路得用人扶,还是总摔跟头,一次卡掉了两颗门牙,一次将手腕摔折四处,我的身体至今还没有恢复好。
经济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月八日,我又被绑架、抄家,警察在我家四处乱翻,将我放在柜子里准备进货的一万元钱抢走了。我出狱后去找派出所长张跃明要钱,他说谁看见了,不承认。我被劳教所迫害致残,导致生意黄了,直接经济损失几十万。
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一年中秋节期间,当地“610”主任霍旺及派出所所长夏春林带六、七个警察闯入我家,说是为了完成指标,让我顶个名额去舒兰洗脑班。我说,你们也看到了我这八十多岁的老父亲瘫在床,还有精神病的妹妹都需要我照顾,我不能去。由于惊吓、气我也抖成一团,他们看我身体真的不行,但还是不放过,让我丈夫陪我去,说只要顶个名明天就送回。
株连迫害
二零零二年,我二女儿在吉林市一所技术学校读书期间,中央国宾馆到该技校招工,只招了两名合格的,其中就有我女儿,在政审时当地派出所证明我炼法轮功,因此被取消,当时在本地影响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