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王亚富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以下是王亚富遭受迫害的事实:
第一次
一九九九年十月的一天,我被夏家堡公安派出所长马应魁和副所长代锡权绑架,非法拘禁在夏家堡派出所五天后,所长马应魁和副所长代锡权将我送到清原大沙沟看守所被非法拘十一个月。二零零零年过年前后,看守所所长张某和警员赵立华指使犯人井元明(音)等三人,在寒冷的三九天用冷水往我的身上浇,从头顶往下浇水,一连浇了十盆水;还指使刑事犯井元明用鞋底打我的脸。二零零零年的春季,在看守所每天都做奴工筛沙子、拉犁杖种地。二零零零年的夏天,为了逼迫我放弃修炼,送我到抚顺吴家堡教养院被迫害五十多天,强迫“转化”。在教养院不止一次受到过“开飞机”和长时间面壁而站的酷刑。回到清原大沙沟看守所,二零零零年的九月才放回家。被勒索一千四百元钱(900元伙食费,500元没有收据)。
我回家后,一段时间放弃了修炼,结果我身体出现了严重的病症,经常是昏迷过去什么也不知道了。在沈阳医大住院治疗,才知道是患了脑结核,用了大量的药物,我几乎还是整天处于昏迷状态,药物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了。最后医生告诉家属这病治不好了,嘱咐家属准备后事吧,回家吧。
不想这样死去的我,重新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我的身体奇迹般的好了。法轮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选择了继续修炼法轮大法,面对死里逃生的我夏家堡派出所警察并没有停止对我的迫害,一次次骚扰,多次闯入我家抢劫、无理绑架我。
第二次
二零零三年六月,夏家堡派出所都姓副所长、警员李长安还有两个不知姓名的警察闯入我的家中抢劫,进屋翻箱倒柜,抢走了价值一千元多元的个人物品(书、录音带、真相光盘等材料)。时隔不久,二零零三年六月,夏家堡派出所长肖成伟骗我说有事到派出所来一趟,结果到派出所后被几个警察绑架到警车上到县医院检查身体,想把死里逃生的我送到劳教所迫害,因医院停电无法检查才罢休。
第三次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四日(过小年那天),夏家堡派出所都副所长和警察井喜忠、潘振峰等四名警察到我家,我没给他们开门。一警察将门上的塑料布捅坏,钻进屋里后把门打开,四个警察闯进屋里把坐在炕上穿着衬衣衬裤的我强行抬到警车上,劫持到抚顺吴家堡教养院,在教养院的办公桌子上我才看到被非法劳教三年的票单,后因身体不合格被拒收。回来后被非法关在派出所一天一夜,所长肖成伟恐吓我的家属说:如果不拿钱就要送去劳教等等。后来看到家属实在拿不出钱,才放回家。
第四次
二零零五年八月,夏家堡派出所长孙学民、警员李长安、井喜忠等五人,闯入我家二话没说,进屋就翻箱倒柜把家里翻的一片狼藉,没有找到他们要得的东西,扬长而去。
第五次
酷刑演示:老虎凳 |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天,夏家堡派出所警察井喜忠和镇政府综治办严尧,坐着轿车在袁庙村公路上拦截了骑着自行车的我,抢走我个人物品(《九评共产党》和真相材料),我这样被绑架到派出所。所长杨建宇非法审问我个人物品的来源,我拒绝回答,被杨建宇打了几个耳光,后被三名警察送到县公安局二楼遭酷刑折磨,强迫我坐铁椅子(老虎凳)整整被折磨一夜。参加迫害的有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兴传,还有两个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身高一点七米左右。我被王兴传左右开弓打几十个嘴巴子,然后王兴传等三名警察给我灌酒。他们是先用毛巾捂住我的脸然后往毛巾上倒酒,酒顺着毛巾往嘴里、鼻孔里流;灌完酒后拿下毛巾,点燃两根烟插到鼻孔直到烟燃烧完了;再把毛巾蒙在脸上灌酒,再续两根烟……往复连续的用这种酷刑折磨我直到第二天早上,大约灌了三斤多酒、点燃了近四盒烟。坐铁椅子、灌酒、烟熏我遭受丧失人性的迫害,整整被折磨了一夜。第二天清晨把被折磨奄奄一息的我送到清原大沙沟看守所非法拘禁,十五天后县公安局勒索三千三百元,才放回家。
第六次
二零零七年四月六日,我无故被夏家堡派出所警察绑架,被诬定劳教二年,非法关在抚顺吴家堡教养院五个多月回家,在教养院犯人崔野(音)多次用“开飞机”酷刑折磨我,逼迫我写所谓的“保证书”,后被勒索三千三百元才放回家(其中伙食费1500元、家属给教养院警察王立新购买人参1000多元、我家属去教养院路费600多元)。
二零零八年四月的一个周五,我给天桥村一男村民讲真相,被此人诬告,随后遭夏家堡派出所的吕学伟、杨建宇绑架。我的四百三十多元钱被抢走,家属多次索要归还400元,三十多元真相币至今未还。
第七次
二零零九年六月五日,因镇里出现了真相标语,夏家堡派出所怀疑是我做的,派出所的吕学伟、杨建宇等四名警察闯入家中绑架了我,送清原大沙沟看守所被非法拘禁十五天,后被非法劳教二年,因身体不合格马三家教养院拒收,回当地后被县公安局勒索1000元、夏家堡派出所六百元,才放回家。
第八次
中共邪党以各种借口层层下达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名额,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县政法委、610把一个名额分派给夏家堡镇。结果名额落给了我,夏家堡派出所的警察吕学伟、潘学民绑架了我,在警车上吕学伟把我按倒并骑在身上一直到派出所,交给清原县610的王姓警察,直接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被迫害三十五天。
原夏家堡镇黄屯村书记张国礼受邪党毒害参与迫害我,九九年七月任村书记期间,把本村的法轮功学员我等五人非法拘禁在自己家里“办班”,特请时任夏家堡镇书记朴兴武到班上“讲话”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后来张国礼曾三次向派出所诬告我,导致我二次遭非法劳教二年、一次被勒索360元钱。
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善良天理不容。在长达十六年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江泽民罪恶滔天、罄竹难书!因此,我请求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赔偿我们的所有经济损失和精神、肉体上的损失。立即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早日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