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五十四岁的黄玉兰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向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最高法院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黄玉兰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我在未修炼前身患多种疾病,有胃病、低血压、头疼、严重贫血,特别是乙肝,有四个加号,脚手无力,全身发软,不能正常工作,吃不下东西,每天痛苦的活着,真是生不如死。我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炼法轮功,身上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
桂训华 |
我丈夫桂训华,曾身患肝病的晚期,多方求医无效。他于一九九七年走入法轮大法修炼,身体神奇地迅速康复了。我们深深体会到了没有病的轻松快乐,对法轮大法的感激无以言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在十六年的残酷迫害中,我们夫妇三次被绑架,我被非法劳教两年,丈夫被开除工作,后来更是被迫害致死。
酷刑演示:悬空吊起 |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我丈夫被黄梅县小池镇派出所伙同九江市警察绑架,遭酷刑逼供,一次他被悬空吊铐,不知什么原因,一只手铐松开,警察铐几次又松开几次,最后将他一只手吊着,他体重一百八十斤,脚上还铐着十八斤的脚镣,两名警察还抱着他的腰往下坠,我丈夫的一只手承受两百多斤的重量,警察还用燃烧的烟头烫他的肚脐并毒打,身体疼痛如五马分尸一样难受。
五月二十八日,当我丈夫被送到江西省九江市第一医院时已经昏迷不醒,而警察还残忍地给他戴着手铐、脚镣。直到医务人员表示这样无法医治,警察才将脚铐打开,手铐还是不肯打开。到五月二十九日医生再次要求打开手铐,警察才将手铐取下。医生说,其实我丈夫被送到医院时的状况已无生还的可能,是这些警察逃避责任,命令医院开会研究,采取药物维持到家人赶到。
五月三十一日,我们家人突然接到小池镇派出所通知,说我丈夫可以保外就医,并催促我们第二天无论如何一定要到九江市庐山区公安分局办理手续,其实这些警察早已将手续办好,巴不得家人早点来取,家人签字后,警察说我丈夫在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家人赶到医院时,我丈夫插着氧气,不能说话,也不认识人,无论家人怎么呼喊,他都不答应,他的下身小便处插着导尿管,不停地流着血水,估计是内脏器官被打破导致,下午两名警察(一男一女)来到医院,要家人把医药费结清,遭到家人拒绝。这些警察为逃避责任给医院施加压力,当天把完全失去知觉,气息尚存的我丈夫赶出医院。我丈夫被接回家时已是深夜,第二天凌晨他就去世了,前后仅仅八十多天就被折磨致死了,年仅三十岁。留下白发爹娘与三个嗷嗷待哺的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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