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顾志仪女士陈述的部分事实:
我叫顾志仪,是重庆税务学校高级讲师,全国计算机软件学会重庆分会理事,重庆中专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四川省优秀教师,四川省国税系统先进科技工作者,重庆市国税系统先进科技工作者。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传播法轮功是合法的,维护法轮功也是合法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江泽民独断专行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抹黑和迫害。所有参与绑架、酷刑迫害及其所谓转化的公、检、法、司等人员都有一个迫害借口,就是“我们知道你们修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但是我们是执行江泽民和上级六一零的命令”。所有对法轮功的所谓转化就是写“三书”,实际上强迫我们诬陷、栽赃、陷害他人及法轮功创始人,简单的说就是强迫我们自己犯罪。我们修炼法轮功就是想按真善忍做人,提升道德修养,获得身心健康,我们对争权夺利毫无兴趣。我和老伴经历过文革和多次政治运动,从不参与任何帮派、不整人更不会被人利用。而江泽民为一己之私独断专行残酷镇压法轮功,对我家成员及众多法轮功修炼者犯下严重罪行,必须严惩。
我本人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非法关押到重庆石板坡看守所,一直到二零零零年九月四日回家,共计十三个半月,扣发工资十三个月,非法抄家现金、书籍、影像资料等损失一万元。十五年来每逢所谓的敏感日重庆九龙坡区六一零所谓奉上级命令对我及家人进行恐吓、威胁和企图绑架到洗脑班,致使丈夫刘建华精神严重损害致死,并使大女儿精神分裂症复发。
我大女儿刘之梅,一九九九年以前原来得过精神分裂症,当时已好了、一直在正常上班。每次家人被六一零恐吓、威胁,绑架后病就加重,致使病情越来越严重,生活完全丧失自理,而且在家里乱砸东西和吵闹。
我丈夫刘建华(重庆税校高级讲师,国家教委中专数学课程组成员(全国共五名),四川省数学学会理事,重庆市中专数学学会理事长,一九八八年国家教委委托他主编全国中专工科数学实验教材共四本,一九九四年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他主编了全国税务系统(财经类)中专数学教材两本)。平时都是我照顾他的生活。自我被非法关押后承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多次跌倒在卫生间和家里地上,身体变得极端虚弱。而家里还有一个患精神分裂症需要照顾的大女儿。小女儿女婿要上班要照顾一岁多的外孙,离我们家很远,要照顾他们爸和姐太难了。后来我丈夫病倒了,呼吸都停止了,经医院抢救虽然能呼吸了但再也站不起来了。此后一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苦不堪言。二零一一年十月我小女儿和女婿被绑架到洗脑班,他再也承受不了这个打击,第二天就病危,而洗脑班拒不放人。我丈夫不久就两眼含泪,含冤去世。他是活活被江泽民害死的。
我小女儿刘之兰大学本科毕业,是重庆市大渡口区地税局主任科员。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以来就因重庆大渡口区公安局企图绑架她到洗脑班而被迫流离失所,失去大渡口区地税局的工作,多年来一直过着居无定所、颠沛流离的生活。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被关押到重庆女子劳教所,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回家。期间遭到关小间、灌食、从早上五点半到晚上十一点半长时间站军姿、下蹲等迫害。二零一一年十月又被绑架到重庆大渡口区在重庆中梁山刘一手火锅厂宿舍办的洗脑班十九天。
我女婿张全良四川大学计算机系毕业,重庆市煤矿设计院电脑工程师兼单位科技英语翻译,毕业后第二年研究出的科技成果就被评为重庆市科技成果三等奖,四川省优秀硬件设计二等奖。一九九九年八月设计院评高工时,他的专业成绩和英语成绩全优,单位领导告诉他,他放弃炼法轮功就可评上高工,否则取消评定资格。张全良认为信仰与評职称完全没有关系,当时没有答应,最后单位就取消了他的评定资格。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以来就失去重庆煤设院的工作,并先后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劳改五年,非法拘禁十九天,遭受酷刑折磨闻所未闻,无数次的死去活来,致使身体和精神遭受严重摧残。
一九九九年七月底,为了说明我无罪应立即放我回家,到北京中央信访办上访,把材料交上后没得到任何答复就把他关押起来,并通知重庆警方将他押回重庆李子坝看守所关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一日我丈夫病危,送重庆医学院重病监控室抢救,晚上他一个人陪他爸,病房里无处坐,夜里只有到院子里找个地方盘坐睡一会,被医院保安看见了就把他抓到派出所,谎称他在组织一些人在炼法轮功,又关到李子坝拘留所十五天。他们根本就不关心一位病危老人身边需要亲人照顾,一个亲人都没有出了事怎么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他到北京天安门去说明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才说了几句就被绑架,先后辗转到多处关押迫害。其中河北行唐县公安局对他用了各种残酷的刑法,一捆竹竿打他全部打断,一身都打烂了,两根电棒电他电坏后,改用手摇电话机进行迫害,真是惨无人道。
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被押回重庆后又被关进重庆西山坪劳教所劳教三年。遭受了坐钉子板凳、火烧眉毛、竹签刺穿他的右耳鼓膜、长期饿饭(两年多每餐只给吃一勺饭、叫五十粒)、用竹签夹手、吊打、灌辣椒水洗衣粉水等酷刑折磨,拳打脚踢、电棍电更是家常便饭。出狱后人已几乎残废,坐着全身疼得发抖,肋骨断了两根,头疼得很厉害,大小便失禁,语言功能失调,记忆功能减退,已无法工作。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他在路上又被绑架到重庆渝中区国安分局,被吊铐六天六夜,昏死过去后又用脚将他踢醒,在他的身体周围放四个高音喇叭、播放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整整放了两天一夜,震得他两耳完全失聪。然后非法判他五年送永川监狱关押。永川监狱十监区顶楼就只关押他和迫害他的犯人。他遭过无数次的连续几个月的站立、连续几个月的蹲着、冬天长时间泡在冷水中、强迫喝尿吃大便等各种形式的残酷迫害,各种毒打折磨使他遍体鳞伤,无数次的死去活来使他精神几乎崩溃,生活无法自理。他被放回家四年多,脑子还不清楚,做事经常出事,身体也很弱、怕冷。
二零一一年十月又与小女儿刘之兰一起被绑架到九龙坡区中梁山刘一手火锅厂宿舍非法关押十九天。
小女儿和女婿不在家的近六年时间里,我这个七十岁左右的老人,要照顾瘫痪的丈夫、得精神分裂症的大女儿、年幼的小外孙,还担心被迫害的小女儿和女婿,不仅整天很劳累还要承受各方面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