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五十八岁的伍群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家破人亡。以下是伍群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自己遭迫害的事实:
我原是重庆陶瓷工业公司卫生所医生,下岗后于一九九七年后开药店行医治病。我自一九九六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不到一个月,折磨我三十六年的严重鼻炎、胃炎、关节炎和失眠全部好了。我按照李洪志师父要求,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技术上要求精益求精,药价一律公开明码实价,童叟无欺,做事首先考虑别人,处处为别人着想,在社会上,家庭中都做到与人为善。家人、亲朋、好友、单位职工都认可和支持法轮功。比如陶瓷公司子弟校校长刘征胜就亲口对我说:“我们这个地方找不出第二家有你这么好的人。”
三次劳教、六次刑拘、冤刑四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开始后,因坚持信仰“真、善、忍”。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下旬,我根据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进京上访请愿,向政府说明法轮功是被冤枉的和法轮功利国利民的真相,回到家里后被绑架到巴南区鱼洞看守所刑拘三十一天。
二零零零年八月,当我在家休息时,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派出所××指导员和五、六个警察和联防的人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我绑架到巴南区鱼洞看守所后非法判我在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劳教一年。在这期间,劳教所为了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采取不让我吃饭、烈日暴晒、不让上厕所、多次遭受群殴毒打等手段。
酷刑演示:毒打 |
因为拒绝放弃信仰法轮功和制止恶人迫害同修,我遭受警察叶华和包夹群殴毒打,肋骨被警察和包夹反复打断四、五次,被打成血气胸,半年内无法入睡。还被延教半年。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底因迫害致残,保外就医获释出所。
二零零二年五月,我在药店上班,当地李家沱陈家湾片警唐国志上前干扰,见我在背诵法轮功经文,以我还在炼法轮功为由,打电话叫来联防几个人将我绑架到李家沱派出所,后绑架到鱼洞看守所直到非法送重庆西山坪劳教所劳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十月,我在讲真相时被李家沱马王坪片警王某叫来110巡警劫持到看守所,并被非法送重庆西山坪劳教所劳教两年。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我在巴南区王家坝“宅急送”快递点上班时因前两天在李家沱桥梁村对客户一老太太讲真相,发过资料,被其女儿重庆工商学院教师构陷打电话给“110”,“110”和土桥派出所绑架到鱼洞看守所三十一天。
二零一零年七月,我在渝中区龙人学校的残疾同学扬陆汉发真相光盘后又重复索取,被学校恶人教师为领两千元奖金而构陷,被渝中区两路口派出所王云等四警察到南坪绑架到渝中区李子坝看守所,一年后被渝中区法院枉判四年,送重庆市永川监狱十监区迫害,二零一三年一月因迫害病危保外就医出狱。
遭四十多种酷刑折磨
我在三次劳教、一次判刑、六次刑事拘留的近八年的非法关押期间,遭到四十多种酷刑折磨,包括:打、烧、烫、拔头发、扯眉毛、钻耳朵、堵嘴巴、卡喉咙等等,恶徒这些打人手法还被安上特有名词,如:“打麻辣鸡块”就是用脚踢或拳击两大腿内外两侧,着重是麻筋,打后两腿青肿不能站立,或四肢不能动弹,不能下蹲解便;“贝母”就是将腰弯至九十度后,恶徒用手肘关节在背心处用尽全力击打,当时可打倒在地,口吐鲜血,后遗症多为内伤吐血者多,或肾坏死;“润喉片”则是用拳头打咽喉部内面的会厌为主,一拳即吐血数口;“穿心莲”即是用两个拳头同时击背心和胸部,最为惨毒;“蹄花汤”则是用盅盅或一尺长的块楠竹在两脚踝骨上猛击,让人痛彻肺腑;“五雷灌顶”即是用凳子或其它东西猛打头顶。还有用针刺手指、大腿,打火机烧眉毛、手指头、烟头烧手掌心,头朝地扣起用半盆蚊香点燃烟熏口眼鼻,扯头发等等。这里只是略举几种,其实难以枚举。
在我被迫害期间,我的亲人承受不了巨大的精神打击,我的岳母、岳父、父亲、母亲相继含恨早逝。妻子承受不住压力与我离婚,江泽民对我的迫害使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目前我流离失所,身心受到了巨大伤害。江泽民及其追随者对无辜善良的大法弟子残酷迫害天理不容,必将受到全人类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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