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冤狱四年 广东普宁市好交警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7年02月13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五十二岁的彭辉生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股副股长,修炼大法使他明白了“真善忍”才是生命的准则,无私的处理好各种交通事故。然而,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彭辉生被迫辞职,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八年,在梅州监狱被酷刑迫害四年,老母在忧伤中辞世,他也没有见最后一面。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彭辉生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提交《刑事控告书》,起诉这场残酷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修大法 做一个无私的好交警

我原籍湖南省桑植县人,出生于广东普宁流沙。我于一九八零年参加工作,被分配在广东普宁公路交通安全监督站,后随机构改革进入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任占陇交警中队副中队长,九七至二零零一年任普宁交警大队交管股副股长。因工作认真负责,历来受到单位多次嘉奖及群众好评。然而,我因修炼法轮功的原因,当时交警大队多位负责人分别找我谈话,要我放弃法轮功修炼,在当时形势压力下,我于二零零一年本人违心向单位提出辞职。

一九九八年,我身患慢性结肠炎,问医生,服中药、西药,都不见好转。一次看似偶然的机缘,我接触到法轮功,才炼了短短几个月,令人痛苦不堪的慢性结肠炎就不翼而飞了。随着不断的修炼,我的身体越来越结实。到现在,我从没打过一次针服过一片药。而且,更重要的是,通过学习《转法轮》,让我真正明白了人生于世的真正目的,就是要以“真善忍”为准则,不断去除各种不好的心,返本归真,成为无私、美好的高尚生命。

众所周知,道德的堕落,人心的腐败,使得现今许多原本被冠以“为人民服务”的部门,变成勾心斗角谋夺私利的场所。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我逐渐的明白了什么才是自己该得的利益,也就开始不再收原本认为理所当然的“红包”。这一做法也许让好多人指责我“不正常”。

二零零一年的一天,有一河北司机驾一辆出租的士在普宁下架山横溪村发生交通事故,致该村一骑单车村民重伤,后遗症很严重。这位司机先后给我送了五次“红包”,一次比一次多(以为“嫌少”,最后一次红包是一万元),都被我一一谢绝。伤者亲属也送,我都告诉他们,我是修炼人,我们师父教我们做一个高尚的人,我不会接受。并发自内心的,对事故双方感到同情。事故在我公平合理的调处下及时解决,双方满意。

此事解决的当晚(也是我拒收司机第五次红包一万元那一天),我值班,在公路上处理一起事故现场。我驾驶的警车停放在路中,我正坐在司机座位绘制现场图,突然被一辆同向行驶满载三十多吨钢材的大平板货车碰撞警车尾部,警车失控向前冲出三十多米远,连续碰撞公路隔离栏及肇事现场一辆二轮摩托车和一辆小轿车,小轿车受警车碰撞,又向前冲了五十多米才停下。因警车连续四次碰撞严重损坏,当时,我没系安全带,我坐着的司机座椅后靠背受我背部后冲力的猛烈撞击,后靠背里面两根钢条九十度折断。但我走下警车,我毫发无损!围观这一“特技镜头”的群众啧啧称奇说:“兄台,你有德行啊!”这是何等的奇迹。我心里非常清楚:这是师父在呵护我,我才会安然无恙。

中央体委曾于一九九八年在广东省全面调查之后得出结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上亿的法轮功学员,就是这样在中华大地的各个角落,书写着一个个身体健康、人心归正的奇迹。

然而,江泽民因妒嫉而完全丧失理性,凌驾于法律之上,一意孤行的发动镇压,颠倒黑白,诬陷、诽谤、造谣、栽赃,导演“自焚”,张冠李戴,煽动仇恨,把整个中华民族推向罪恶的深渊。对大法弟子实行“名誉上搞臭 经济上搞垮 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邪恶指令。镇压十多年来,采用各种残酷手段,迫害大法弟子致伤、致残、致死无计其数,甚至干出了活摘大法弟子器官这个星球从未有的罪恶。

无端绑架 非法庭审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晚,揭阳市“610”、普宁市“610”、普宁市公安局及城东派出所多人闯入我家,先将我锁上手铐带至城东派出所,当晚绑架至普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事后才知道,当晚我家被上述人等翻箱倒柜,各个房间进行搜查,并抢走我学法用的大法书籍多本、《明慧周刊》多册、大法真相材料多册、我佩带的手表一块等一批私人物品。(我被抢走的手表事后退还我的家人)。当晚正在家中的妻子、母亲、二个儿子都被这突而其来的灾祸惊吓。

我被绑架至普宁市看守所迫害期间,在他们非法审讯过程,揭阳市“610办公室”主任张友才威胁要送我至揭阳市看守所,说在那里他可以指使人要打断我多少根肋骨就是多少根肋骨,并辱骂我的母亲。我当场指出他的行为是违法的。并根据我掌握张友才在迫害法轮功案件中勒索当事人家属钱财的事实,在二零零四年期间,我在普宁市看守所写控告书,由看守所转交控告书,向普宁市检察院反贪科对张友才提起刑事控诉。

二零零四年八月份,在普宁市法院对我非法庭审上,我聘请当地一位律师为我辩护,但律师出于当时形势的压力,不敢为我做无罪辩护。我当时在法庭上指出,中国《宪法》中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言论自由权利,我是一个交通警察,修炼法轮功之后,身心健康,道德提高,不收双方当事人的红包,受到群众好评。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而且是高德大法,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凌驾于法律之上,动用国家一切资源迫害好人,他就是今天法庭应审判的罪犯。庭审过后,我于二零零四年八月期间,在普宁市看守所写控告书,控告江泽民的犯罪事实,由看守所转交控告书,向普宁市法院对江泽民提起刑事控诉。

我在普宁市看守所期间,把我修炼法轮功做好人的历程及江泽民对法轮功镇压造成中华民族巨大灾难的情况,写成书信由看守所转交给揭阳市、普宁市政治委、公、检、法、司各个部门,让这些昔日同行认清是非,不要沦为江泽民的罪恶工具。同时,把这个情况写信给温家宝总理,呼吁他来制止中国这场最大的人权灾难。此信看守所不敢转寄。

非法判刑四年 在梅州监狱酷刑不能改变我的信仰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夜,我在家中不明不白的被揭阳市及普宁市公安部门绑架,非法刑事拘留于普宁看守所。至四月十七日,没办任何手续继续非法关押。六月二十五日,检察院对我非法逮捕,所谓罪名是“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

八月份,普宁市法院庭审之后,非法对我判刑四年,我不服向揭阳市法院提起申诉,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被揭阳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送至梅州监狱迫害。

回想起在梅州监狱受迫害的往事,简直是人间地狱,在江泽民时期中国整个司法系统已全部沦为江氏的罪恶工具。

我刚进入梅州监狱受迫害,是一个独立关押法轮功人员的监区,恶警把我单独关入这个监区一个房间由三个犯人夹控,吃饭、大、小便、睡觉二十四小时轮番监控,房间也有安装监控器监控。

开始恶警以伪善面孔出现,说是不强行转化,思想问题大家可以交流探讨。他们与我交流法轮功的问题,我以自己修炼法轮功之后,身心健康、道德品质提高,变成一个不收红包、公正处理交通案件受到群众好评的好警察,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实了法轮功于国于民百利无一害,是江泽民因妒嫉而完全丧失理性,凌驾于法律之上,一意孤行的发动镇压,把整个中华民族推向罪恶的深渊。对大法弟子的一切迫害都是犯罪,江泽民到时必受到全民公审,也劝告他们好之为之,不要助纣为虐迫害大法弟子,同样受到历史的审判,他们理屈词穷、哑口无言。恶警要我写认罪书、观看污蔑法轮功影碟,被我正念否定不配合,最后不了了之。

几个月后,恶警见我不“转化”,就把我另换房间,原来的夹控犯人换掉,另换上黄泽通、刘辉海、朱海童等四个死刑(缓期执行)犯人对我重点夹控迫害。

二零零五年八月,在恶警何警长的操纵下,夹控犯人许棉益、黄泽通、刘辉海、朱海童等五人,当着何警长的面,先动手把我的头部、脸部、脖子打伤,恶警何警长不但不制止,还故意溜走,默许这些劳教犯对我继续迫害行恶;上述几个犯人把我抬至冲凉房(冲凉房没装监控器)摔在地上,然后用脚猛踢、猛踩我的胸部、腿部。我所穿上衣纽扣被踩坏脱落,头部、脸部、脖子、胸部及两腿严重受伤,伤痕累累,浑身内外伤酸痛,吃饭困难,连续几天不能蹲厕所,走路困难。

接着不久,恶警何警长见我不承认所谓的“思想转化”迫害,又操控夹控犯人刘辉海、黄泽通、朱海童三人,晚上关掉灯对我的头部、胸部用手脚轮番击打、踢打,使我的头部当场被打伤流血,心窝部位被踢伤。但我不屈服,事后刘辉海、黄泽通、朱海童因转化无功被撤出这个监区。

二零零六年五月,在监狱长廖福、副监狱长廖耀宏、“610”主任吴佑鹏、“610”副主任叶新平、副监区长姚志钦、何警长等恶警的操控下,选用谢振国、黄大东等十二个夹控犯人对我进行新的迫害,要我整天坐着不能动、不准睡觉。这种迫害初期,我找机会写信给梅州监狱检察室,控告恶警及犯人这种阴毒的迫害。检察室人员虽有与我见面,并声言要查看监控录相(我同时控告他们前二次打伤我的经过)再做处理,但不了了之,不回音讯。这种迫害持续了一个多月。这种迫害使我身体消瘦,眼眶发黑,超出我的身体、精神承受极限,我只好违心妥协。过后还被强迫写那些颠倒黑白、是非所谓揭批书、悔过书等。此时的精神折磨真的是生不如死。

二零零七年新年前夕,我和其他五位被强迫“思想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放下生死,在梅州监狱举办的法轮功学员新年座谈会上,当着监狱长廖福、“610”主任吴佑鹏、“610”副主任叶新平、副监区长姚志钦、何警长等恶警及大批夹控犯人,严正声明以前在暴力情况下,所写的“揭批书”、“悔过书”等“五书”全部作废,并高喊“法轮大法好!”声音此起彼落,响彻监狱。恶警想不到在这种场合会发生这种事情,惊惶失措、狼狈不堪。事后,有一个恶警对我说:“你们做的事情太震撼了。”副监区长姚志钦对我说:“你是男子汉大丈夫,你现在要不要‘转化’你说了算。”我对他说:“当然是我说了算,师父教我们做好人,而你们却要把我们转化成坏人,这是走不通的。”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我四年刑期满之日,梅州监狱“610”与普宁“610”见我不“转化”,借口我出狱之后要上北京告他们,出狱之日,普宁“610”把我送到广东省三水“法制所”洗脑迫害。我找到当时洗脑班那个女所长,问什么时候才能出来,她说不“转化”永远都不能出来。我在里面绝食了三天,那个女所长对我说,你不要绝食,你炼功、背法,我们都不管你。我停止了绝食,每天长时间大声背法,声音很大,几幢楼远都能听到。值班人员跟我商量能不能声音小一点,我说不行,你们快点放我出去,我也不想呆在这里。所里恶警觉得我在这里背法声音太大,影响了他们“转化”其他法轮功学员,在当年五月二十七日,叫普宁“610”接我回家。

年迈母亲在忧伤中过世

我家中的母亲年迈体弱多病,我又是独子,她平时对我很疼爱。我被非法关押在梅州监狱期间,母亲日夜思念儿子,经常精神恍惚走至阳台,叫着我的名字说我已回家了。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母亲在长期思念儿子忧伤中过世,与我也不能见最后一面。

迫害十多年来,我的家庭成员已成惊弓之鸟,也与我一样承受着巨大压力。因我家中小儿子患急病需我照顾,自己以前又被迫害多年,家庭经济不好,需我养家糊口。我第一次从三水“法制所”回家,妻子对我说:“我最怕中秋及过新年,别人家庭欢欢喜喜,一对比全家心情非常悲伤,你在里面一呆就是四年多啊。”在这种压力下,我违心妥协写了“五书”,洗脑迫害至当年十月一日才放回家。

每年所谓的敏感日,当地派出所、街道办还经常上门骚扰,搞得家人心惊胆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