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后,江泽民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国法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亿万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六年的浩劫苦难之中,有不少的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致死致残。
下面是张华英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在修炼前,我有多种慢性病,心脏病、肾炎、气管炎、乙肝炎等疾病多次住院也无效,加上贫血、低血压、神经衰弱,使得我终日头昏脑胀,走路时两条腿就象灌了铅似的沉重,无精打采,总也打不起精神;整天想睡,对人生消极悲观。
一九九七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修心性、做更好的人。仅两个月,我身心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简直就是脱胎换骨,像换了个人似的:感觉自己无病一身轻,脸色不再苍白、蜡黄,整个人充满了快乐,性格变得开朗,笑容总是在脸上,走路轻飘飘的美妙至极。我现在已有十八年没吃过一粒药,省了单位很多医药费。这就是这神功给我带来的神迹。
法轮功还使我明白了人生的意义“返本归真”:人应该是善良的,做事应多为别人着想,而不是自私自利。修炼以后,我都以法轮大法“真、善、忍”标准来要求自己,衡量自己,用我最大的善来对待别人,要求自己说真话、做真事。在当今社会,贪污腐败,黄、赌、毒到处都是,是法轮大法净化了我的心灵,使我从不沾这些坏的恶习。
民众身心健康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可当我把修“真、善、忍”的好处告诉别人时,或送祛病健身资料给别人看时,或讲真相被人举报了,就会遭到先绑架到看守所关押,用宣传邪教罪名先扣上搞政治帽子,再用刑法300条破坏法律实施罪,劳教,或判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我被单位储捍民伙同国保张家和问话施压,不准炼法轮功,要写保证、交书。
二零零二年七月四日,我被岳西县公安局局长冯华东,和政保科张家和负责,派来三人周建生、申旭强等人,把我绑架到岳西县公安局审讯室,参审的人:有汪岳生、张家和、周建生等。同时被劫持的还有我嫂子程桂枝,我们家都被抄了,还有丈夫的妹妹汪友枝,她家也被抄了,把她们先绑架到县公安局,我是后到的,说我参与复印、散发法轮功资料。
轮流审了两天一夜,不让睡觉。随即我们都被关进了看守所刑事拘留,把我们放在刑事犯一起,除了审讯,就做苦工“摸锡纸”为看守所搞钱,要做十三个小时,有的还完成不了任务。我嫂子程桂枝刑事拘留二十天“取保候审”。我那时在县广播局音像股上班,负责音像广告这块,人手缺,后单位拿二千元钱“取保候审”。公安局要求单位成立所谓“帮教小组”转化,小组七个人,组长徐冬豫,她们两天找我谈一次话,三天开一次会。其实单位他们都知道我修炼后人品好,做事认真负责,年年评为先进。他们说上面压力大。我说我按真善忍做好人,要转化我往哪里转,把好人转成坏人吗?我说炼法轮功,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都是百利而无一害。他们知道我身体好了给单位省了医药费,思想好了给单位带来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这是明显的事实。可是在江泽民淫威推行迫害法轮功的时候,他们说:现在什么道德败坏的事做着都没人管,就是不准炼法轮功做好人。我说你们看看这是什么世道。因我不配合转化,县公安局政保科张家和说要申报劳教。
二零零二年九月份劳教通知下来了,叫我签名,我拿过来一看,上面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劳教一年。后家人多方找人,搞了一个传染病证明,后来劳教是在所外执行的,天天都有人蹲坑监视,几天要写一次汇报。有一次下午我到安庆去办事,国保要单位储捍民责令我连夜回去,天晚没有了班车,我说第二天赶早班车回来都不行,我只有给高价钱包出租车二百八十元回去,比班车钱高出九倍。他们把好人当作犯人监管。
二零一二年三月四日,我地法轮功学员王雪芬被抄家绑架,说她散法轮功传单,警察说是我给她的传单,到我家来八个人气势汹汹翻箱倒柜的搜查,没翻出他们想要的东西。参与人有“政法委、610、国保、城关派出所和我单位陈飞等”。非法抄家后,把我劫持到城关派出所,审问了两小时做了笔录放回来了。
过了几天,他们又叫我小女对我说要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否则就要搞到安庆去办洗脑班。我知道这些人,这些年一直对炼法轮功的人想怎么横就怎么横,想怎么整就怎么整。我不想进洗脑班,就离家出走了。
二零一二年六月的一天下午,国保和城关派出所,又来一帮人抄我家,把我师父法像抢走了,我当时不在家,只有丈夫在家。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号我出走回来,七月十三日以收缴法轮大法宣传卡片两张(护身符)和抢走我师父法像为由,治安拘留我七天。
我的丈夫汪友生,岳西县委党校工作,函授负责人。他原来身体不好时,在一九九七年也接触过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后,单位和中共组织部门多次找他谈话,要他写保证不准炼法轮功。二零零二年九月我被劳教,他吓坏了,真的就不敢修炼了。随后几年里生了三次大病,做了三次大手术,两次脑瘤手术。这种脑瘤叫网状细胞脑瘤,病例最少最少,发病最快脑积血多,他右边左边都做了开颅手术,要是再发病就没法手术了。为了活命,丈夫求大法师父救他,再次修炼了法轮功,到现在六年了,也没看过医生,也没得过什么病,也没吃过一粒药,身体完全康复了。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号晚上,丈夫和五个法轮功学员到店前徐良村,送日历和祛病健身的“天赐洪福”和真相小册子,遭到坏人举报,当晚被店前派出所和来榜派出所追捕。五人都被绑架,三个男的送到岳西县公安局看守所,女的送到安庆看守所,同时都被抄了家,抄走了不少个人物品。到我家来五人,由国保吴晓林、查文生布置、李四新带队,我说你们以什么理由关我丈夫和抄家,拿法律、拿文件来看:国保那个副队长说散法轮功传单是犯罪。我说国家认定的14种邪教没有法轮功,你们不知道吗?我说你们是在非法执法、在犯罪,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就是你们。我还讲了很多,他们也无话可答。第二天叫我去签名,上面写的是: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汪友生刑事拘留,我当时不签字,我说我们炼的是法轮功,怎么又变成了会道门,怎么又不敢提法轮功了,我坚决不签字,他们电话要我小女去签字的。主审人轮流几个,张凯等人吓、诈、骗手段齐上。给我丈夫一行五人,有毛尖山中学教师吴功友,电大教师王长怀等,都刑事拘留了二十天。
在看守所里,除了审讯,就是做苦工为看守所挣钱,要做十三个小时,有时还完成不了任务。在看守所里二十天吃的是一样菜,没油的萝卜,家里带的菜牢头收下不给吃。也不准家里送被子,租用看守所里的被子又脏又薄冻得发抖,二十天,被子租金三百六十元。伙食费要交上千元。于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取保候审,每人交押金有三千、也有五千的。
回来后要由单位成立所谓“帮教小组”,没有单位的由国保直接“帮教”,有的隔三差五的找谈话写汇报,有的是十五天汇报一次,后来是三十天汇报一次,如果不服从的扬言可随时起诉抓捕。
十几年来法轮功学员没有说话的地方。我们只因信仰法轮功真善忍,讲真相(属于宪法保护范围,要是没有迫害也就不存在去讲什么真相了),就遭到无端的非法拘禁、非法劳教、身心承受巨大压力,同时又申诉无门。十几年来的迫害压力,我们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家庭的所有亲人也遭到重大伤害,给子女带来的痛苦和工作上的牵连,更是无以言表。
控告人只想拥有健康的身体,高尚的信仰,做一个好人,江泽民却公然迫害我们十几年,给我们一家人都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剥夺我信仰真善忍的权利,和公民人身自由权,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江提起刑事诉讼。
江泽民触犯了《宪法》,违反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违反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违反第三十八条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违反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江泽民触犯《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依据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法规定,江泽民还构成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