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不但使他们身体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健康,还使他们的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质不断提高,为人真诚、善良,遇事忍让,不争名夺利,特别是他们那个生长发育迟缓、智力障碍、体弱多病的儿子,也在炼功场的环境中身体变得强壮起来。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中共头目江泽民公然违背宪法,利用手中的权力,操纵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对法轮功发动大规模的迫害。王卫东、李文娥夫妇在这场迫害中遭到绑架、拘留、劳教、判刑,开除工作,受尽肉体、精神及经济迫害。
王卫东、李文娥夫妇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王卫东以第一人称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他们夫妇二人遭迫害的事实:
进京为法轮功鸣冤遭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铺天盖地的迫害不期而至,报纸、电视、广播一言堂的对法轮功进行造谣、诽谤,单位大会、小会接连不断,被迫交书、表态、写保证,压力一个接一个,工作、生活不得安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夫妇顶着巨大压力,于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带着十岁的儿子去了北京天安门为法轮功鸣冤,在那里看到到处都是警察、警车,以及不断被警察抓上警车的法轮功学员,每天都是这样。
假期即将结束,我们准备回家上班,十月四日半夜在旅馆被突然闯进一群警察绑架,后被转到唐山驻北京办事处,我们双手被铐在水泥地的暖气管子上,人只能躺在地上,一个姓孙的处长单独把我儿子带到一个房间里非法审讯,过了感觉很长时间,我儿子哭着从房间出来,脸色发青,双腿打颤,说不出话来。
二零零零年十月五日,单位派人把我们从北京接回,直接送到冀东监狱公安处,非法关押九天后,于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四日,在本人和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我老父亲交了四千元钱,把我们夫妻劫持到唐山第一看守所,停发了所有工资和福利,孩子被迫交给年老多病的爷爷抚养。
妻子李文娥的遭遇
在唐山第一看守所,我妻子李文娥为了抗议非法关押,不进食水,要求无条件释放,在体质消瘦、虚弱的情况下,看守所竟然调用男性被羁押人员到女监室,企图强行带走灌食,我妻子为了生命和尊严,奋力抗争。
酷刑图:吊铐 |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妻子又被从唐山第一看守所转到条件更为恶劣的迁西看守所,在寒冷的冬夜,警察把监室窗户打开,把李文娥双手上举铐在窗栏上,不让睡觉。二零零一年元旦前夕,又转回唐山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直到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被迫写所谓的“悔过书”后才让单位接回。
我妻子回到单位后,继续被洗脑、监控,被逼写思想汇报。老岳父被迫交给医院五千元保证金,签保证书。当时我被非法关押在唐山荷花坑劳教所,家里只有母子二人相依为命。
二零零一年冬天的一个凌晨,母子二人在熟睡中,突然被猛烈的敲门声惊醒,我妻子以为谁有急事,顾不得穿外衣忙去开门,却发现是冀东监狱公安处的三个人,他们是王立国、邢振江、慈大平,他们进来后说有人举报我家有法轮功书籍,什么也没搜到后走了,事后才听说有传单揭露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情,因我当时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他们怀疑是我妻子说的,而我妻子当时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在接连不断的打击下,饱受伤害的妻子心力交瘁,皮肤病剧烈爆发,尤其双腿高度红肿、疼痛,每条腿上都有七、八个大脓包,破溃后流血、流脓,输液消炎治疗后,双腿变得青紫,肿胀、疼痛更加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我妻子认识到认可并配合邪恶的迫害是错误的,从新修炼法轮功,双腿肿痛很快消失,但皮肤留下了难以消失的疤痕。
王卫东遭非法劳教、酷刑“转化”
二零零一年一月,我从唐山第一看守所被劫持到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三队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一年六月份,中央“六一零”限唐山市“六一零”在七月底前提高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率。
中共刑具:强迫法轮功学员坐的小凳 |
唐山市“六一零”派人去保定高阳劳教所“学习”迫害经验,在荷花坑劳教所成立“强制转化领导小组”,对非法拘禁在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强制转化”,采取了长时间(从起床到熄灯)坐小板凳(大约长三十厘米、宽十厘米、高二十五厘米)、每天只给一小盖儿水喝(只能装一支牙刷和一 支牙膏的塑料小盒的盒盖儿),实施电警棍电击、杀绳,长时间不让睡觉,长时间蹲着,长时间站着……等酷刑。警察称,“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中央“六一零” 就赏给他们一百元,上一天班补助二十五元。
酷刑演示:上绳吊铐 |
当时我遭受的酷刑有:电棍电击、“杀绳”(把一只手臂从背后向颈部吊起,慢慢移动到极限,然后再把另一只手臂从背后向颈部吊起,同样慢慢移动到极限,绑紧,然后再把我的胸部贴到墙上,从背部位置往墙上撞我;再把我背部贴到墙上,再从胸部往墙上撞我,然后再把绳解开,整个过程叫杀一绳,),我被杀了三绳,现在我两肩上还有当年杀绳留下的伤痕。狱警见我还不妥协,接下来七天七夜不让我睡觉。在肉体和精神承受极限的情况下,我被迫“转化”,“转化”后全身出满了疥疮,双下肢肿胀、麻木无知觉,走路鞋掉了都不知道,骨瘦如柴,生命面临危险。
二零零一年年底,冀东监狱六支队把我从荷花坑劳教所接回。即使这样,也没在家休养一天,每天到六支队办公楼让看报纸洗脑,可是却不给工资,后来只给了几百元的生活费,身体一直没有恢复,后来认识到“转化”是错的,从新走回修炼,身体才很快康复。
王卫东被非法判刑、开除工作
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回单位上班,时任六支队纪委书记的张连荣找我谈话,恶意攻击李洪志师父,我正告她不准侮辱我师父,因此我又被非法关押在六支队七天。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家又无故被监控、骚扰,白天单独在家的儿子被猛烈的敲门声吓得直哭。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快下班时,六支队纪委书记韩书科带一群人进到园林队办公室,把我绑架到南堡开发区分局,看到我妻子已被铐在分局院子里。下午他们把我劫持到唐山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后,在我妻子和儿子在拘留所门口等着接我回家时,唐山国保警察王军等人又将我劫持到唐山开平劳教所。七月五日,又把我转到邯郸劳教所进行强行“转化”。我在欺骗下妥协。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我被非法批捕,被转到唐山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唐山路南法院在走过场的所谓两次开庭后,于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对我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我于六月一日被劫持到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一监狱(原冀东监狱一支队)进行奴工迫害。同年九月十八日,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对我进行行政开除处分。
我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结束冤狱回家,失去了正常工作,南盐派出所户籍警察陈昌保、王晓辉(此人说当年抄我家时他也去了)在其上级指使下还无理扣押我的身份证,致使我无法在社会中正常生活。
李文娥遭绑架及经济迫害事实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我被绑架时,我妻子李文娥在医院内科医办室上班也被两警察绑架,两个男人连推带搡把我妻子从二楼绑架到院里,扔到一辆汽车后座上,左右一边一个男人坐在我妻子身边,直接开到唐山南堡开发区公安分局院内,一直背铐在那里,一直到下午大约四、五点钟。我被拉走后,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将我妻子拽到屋里,问我妻子家里有多少钱,说超过两万块钱就属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要没收。并说:“我让你回家就回家,我让你劳教就劳教,我让你判刑就判刑。”后来警察又将我妻子拉到南盐派出所验血、照相,我妻子举起青紫、肿胀的手腕说:“你想照,就把这照上吧。”后来他们就开车把我妻子送回医院。事后得知,参与绑架我妻子的是南盐派出所副所长董玉杰和唐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边毅。
我妻子回到医休室脱下白大衣,发现更衣橱打开了,里面的包没了,包里有警官证、驾驶证、银行卡、汽车钥匙等物品,还有现金大概约六千元,其中包括当天发的奖金和帮同事领的奖金。晚上我妻子回到家,看到家里一片狼藉,儿子坐在沙发上哭,说中午来了一群人,把东西都拿走了。所有的柜锁被撬开了,从床到各个角落都翻过了,家里的工资本、存款折全没了,金项链、金戒指、银手镯没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刻录机没了,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和音像资料没了,楼下刚买不到两年的桑塔纳汽车没了,还有许许多多无法记全的个人财产包括剪刀、钢笔、订书器、音乐播放器等都没了。面对这凄惨的景象,母子俩相拥而泣,悲恐交集。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上午,我妻子在医院内科医办室写病历,南盐派出所教导员吴长庚和警察刘彦巍到医院告诉我妻子被劳教一年,所外执行。我妻子要求归还财产,他们说找国保交涉,就走了。我妻子找唐山南堡开发区分局国保大队长张月亮、副队长袁国庆要求归还个人财产,都被推脱、敷衍。袁国庆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三日、十一月二十五日两次带人到医院骚扰我妻子。直到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唐山国保才归还了我妻子的金银首饰、工资本、一些存折、照相机、驾驶证,但现金及其它个人财产仍未归还,二零一二年九月归还了汽车,但汽车右侧门上有一个大坑、一个小坑,一套汽车钥匙没有归还。
事情发生后,我们夫妇的工资停发了,但我妻子仍然坚持上班,一直到十月份,单位才给了我妻子三个月的基本生活费。一年中的医保、取暖费等福利都停发了。一年非法劳教结束后,二零一二年九月份,冀东分局又给我妻子行政降级处分,工资级别降低,虽然这样,李文娥仍然尽心尽力的干好本职工作,未请过病假、事假,从未出过医疗差错、事故。但由于迫害的延续,直到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份,单位还扣发了我妻子正常的公务员年终奖励工资。
这无理的迫害同样给家人造成了深重的痛苦,几年中,我的老母亲、老岳母在担惊受怕中,整日以泪洗面,父亲、岳父相继离世。特别是我被非法拘禁在冀东分局一监狱期间,我岳父再也承受不住这种打击,身体每况愈下,临终前还在盼望着能看到我,在无望的痛苦中,这位一生正直、善良的老人带着深深的遗憾离开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