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一边动用全国喉舌媒体进行造谣诬陷,一边动用国家机器、组织机构对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大肆迫害。从此灾难不断降临到每位法轮功学员身上,同时也降临到李财、曹淑珍夫妇的大家庭:大女婿韩立国二零零四年八月被迫害致死,大女儿李春玲陷狱四年;三女婿侯延双二零一一年四月被迫害致死,三女儿李春霞也多次被迫害;小女儿李春艳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关进沈阳女子监狱,受尽了狱警及犯人的凌辱、奴役,酷刑折磨,亲人离世也不能相见,出狱回家,失去了工作。
默默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曹淑珍老人老病复发,病情不断加重,缠绵床榻,于二零零八年正月含冤去世;李财老人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带着遗憾和伤痛离开了这个世界。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小女儿李春艳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被控告人江泽民在任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栽赃陷害和人身攻击,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捕、判刑、劳教、酷刑折磨、活摘器官等迫害,严重败坏了国家声誉和社会道德,破坏了国家宪法及法律。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以下是李春艳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和理由:
自法轮大法弘传以来,使上亿人身心受益,我也是亿万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受益者。我在一九九二年生小孩的时候大出血,造成身体非常虚弱,找了很多中西医,也吃了很多中西药,可是都不见好。在修炼法轮大法之后,我的身体变得非常健康,变得心胸开阔,严格按照真善忍的道德标准做人做事,遇事先考虑别人,做一个善良的人,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而且没有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更没有违法乱纪。
二零零一年春(大概三、四月份),凌源钢铁公司指使凌钢公安处办洗脑班,专门针对凌源钢铁公司修炼法轮功的职工。我被单位领导迫使,去参加这个为期一周的洗脑班。当时是由凌钢公安处处长马日明主讲,主要是重复江泽民操控媒体给法轮功造的谣。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安处的干警孙国臣,李国江非法闯入我家,在没有任何证件及搜查证的情况下,开始抄家,然后把我绑架,关押在凌源市第三监狱拘留所,在这期间进行非法审讯,罚站,不让睡觉。凌钢公安处又到学校恐吓孩子,想从孩子嘴里搜集诬告我的证据。经历一个月后转入凌源市看守所迫害。
几乎与我同时被抓的还有我的大姐夫韩立国,大姐李春玲,三姐夫侯延双,我的三姐被迫流离失所。我的父母、公婆、丈夫、孩子遭受了极大的打击,大姐家我十八岁的外甥女韩雪,三姐家我十二岁的外甥侯毅,形同孤儿。我九岁的女儿本来学习成绩优秀,自从我被绑架后,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学习成绩退步,变成中等生。
我在凌源市看守所遭虐待,吃的都是带沙子的饭,菜汤里都是发霉的干菜,里面还有草棍、泥土和虫子等。如果想吃正常饭,就要花高价买看守所干警吃剩下的饭菜。我的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在凌源看守所,被凌源公安局、朝阳公安局、朝阳公安局刑讯逼供。
我与大姐李春玲、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一共八个人,被凌源市检察院非法提起公诉,凌源法院的审判长薄超,陪审员李广学,司维等人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枉判我三年。我们八个人共同提出上诉,又被朝阳中级法院非法驳回。
二零零二年四、五月间,凌源法院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把我在内的八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我的大姐李春玲、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押到凌源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里,直接把判决书塞到手里,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三至十四年的刑期。其中我的大姐夫韩立国被非法枉判六年,大姐李春玲被非法枉判四年,三姐夫侯延双被非法枉判十四年重刑,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薄超,陪审员李广学,司维,书记员:郭艳茹。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朝阳中级法院在凌源开庭,说是开庭,却并没有法庭讯问、辩护等法律程序,还是直接宣判,仍然维持非法原判。宣判结束后,侯延双等人高喊法轮大法好,被在场警察堵嘴,打耳光。审判长:毕振志;审判员:孙云学;代理审判员:苏毅;书记员:张朝生。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八日,我与大姐李春玲、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和其他几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被凌源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高益荣开除,使我们的经济受到严重损失。凌源钢铁集团公司执行了江泽民“经济上截断”的群体灭绝政策。
同时凌钢多次在大喇叭中通报我们几位原来在凌钢上班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判刑的各种消息,给我们的名誉造成很大损失。凌源钢铁集团公司执行了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的群体灭绝政策。
我在二零零二年八月被关进辽宁省女子监狱九监区四小队迫害,在这里我遭到非人的待遇,监区长武力,副监区长李宏每天强迫劳动十五~十六个小时,有的时候都经常干一宿,不让睡觉,腿和脚都肿起来,手痛、各个关节都痛,牙齿在长期的营养不良和超负荷奴工劳动中脱落。足足有两年零两个月的时间都在糊纸盒,信封,药盒。小队长张某利用家人亲情让我转化,拿一个“不危害社会的东西”让我签字(作为法轮功学员,我本来就没有危害过社会),后来又在别的法轮功学员那里造谣,说我转化了,用以瓦解其他法轮功学员的修炼意志,给我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日,我的大姐夫韩立国在沈阳第二监狱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八岁。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九日我被释放回家,学习成绩下滑的女儿,这才开始安心学习,成绩上升。
我的母亲因为两个女儿,两个女婿被非法判刑,一个女儿流离失所,两个外孙无依无靠,整天以泪洗面,原来,她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遭此打击后,一下子变的郁郁寡欢,特别她得知了我大姐夫韩立国在沈阳第二监狱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后,更是深受打击,身体状况不断恶化,得了严重的糖尿病综合症、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最终含冤离世。
二零零九年春,我惦念在沈阳第一监狱遭受迫害的三姐夫侯延双,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中鼓励他相信师父,相信大法,这封信被沈阳第一监狱截住并拆看,他们联系凌源市公安局,凌源市公安局派人来找我,因为当时不在,找到了我丈夫牛益华,勒索两万元,不给的话,竟然威胁要抓我丈夫,我丈夫只好如数给了钱。他被吓坏了,至今不肯向我提供任何线索和证据。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为早日结束迫害,我与我的三姐李春侠在宁城向民众讲真相。被宁城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又一次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非法刑事拘留,并面临着非法判刑。给家人又一次带来打击和痛苦。在家人的奔走下,宁城公安局勒索我和三姐李春侠每人两万元保证金。我哥哥去宁城公安局交保证金,交给收款人四万元,收款人却在两张收据上各写了一万八千元。收款人说:“我找你钱吧!”我哥哥心知肚明,为了让姐姐妹妹早日脱离囹圄,只好“知趣”的说:“不用找了!”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我的三姐夫侯延双被沈阳第一监狱迫害致死。我的两个善良忠厚的姐夫,都是正当壮年,在江泽民“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下,被沈阳第一监狱、第二监狱迫害得含冤离世。
我的老父亲默默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二零一五年五月,他带着遗憾和伤痛离开了这个世界。
十六年的迫害,给控告人和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被强迫放弃信仰,被强迫在生命、工作、家庭、父母、孩子与信仰之间做选择,这都给控告人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比肉体上的伤害还要剧烈和深重,这是没有遭受过这种迫害的人无法领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