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峨山国保、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沟通的过程里,对方最常说的话就是:“此案免谈,别跟我们谈法律,不准提法轮功,我们还要吃饭。”国保警察不允许家属谈法轮功,不准评论迫害元凶江泽民。提及现任国家领导习近平,他们则暴跳如雷:“别跟我谈习近平!”
法轮功学员秦莉媛二十多岁,她母亲为她请的律师来会见她。律师提到法轮功,警察不让律师提“法轮功”,律师说:我就是代理法轮功案的,怎么能不提?警察说:只要当事人认罪,我们就放人,希望律师不要介入。律师说:可以,只要能出来,我们的工作就是希望人能出来。警察随后对律师所在的市司法局发了“司法建议”,让当地律协给律师施加压力,不要介入案子,声称律师的会见影响他们做“转化”。警察威胁秦莉媛说:在这样下去,连你母亲都要抓进来,叫你母亲不要去乱了,三十天你就可以回家了。迫于压力,律师在警察构陷阶段(所谓“侦查阶段”)就没再来;到了检察院阶段律师才又介入。
后来案子到了法院,峨山县法院副院长柏为良到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请来了两名女警察搞所谓“转化”写三书、辞退律师等,并且说在监狱谁谁都已经“转化”了,把所写的“转化书”都给她们看了。一月十六日下午,柏为良叫来了秦莉媛的父亲,当着秦莉媛的面说:只要写了三书、同意辞退律师,三天就可取保候审放人回家。在迫害的压力下,当事人签字认可了;父亲希望女儿回家也违心地签字认可了。可三天后父亲去接人,柏为良却说:经过商量合计后,认为达不到“取保候审”的条件。法院会在三月十五日以前尽快开庭,到时如果当事人表现良好可判缓刑回家等。
在看守所的近半年时间里,五名法轮功学员不断被提审,多次被逼迫写悔过书,警察欺骗说什么写了就可以回家。公检法人员以卑劣谎言对几名法轮功学员挑拨离间。此外,柏为良还带领多人上门找家属,威逼诱哄李琼珍的家属签署了对律师的解约文件。
秦莉媛、李丽、李琼珍三家都辞退了律师,法院也通知了律师。后来李琼珍的家属要回了相关签名文件,表示要继续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
律师是秦丽媛母亲委托的,法院却叫父亲去,当时母亲要去,但法院指明不让她去,结果父亲被欺骗了,人出不来,律师也被辞退。一月二十日,秦丽媛母亲去法院找到了柏为良,要求找出丈夫签名同意辞退等协议文件,既然三天不放人,要否定原来的想法并划去签名,不同意辞退律师。柏为良开始耍赖说没有说过三天放人的承诺。在其母亲的一再追讨下只好拿出文件,当时就把丈夫所签的三个名字从上到下划去了,母亲说女儿无罪,要请律师。柏为良只好说请请请、去请。
过程中,书记员说: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请省外律师,我们当地这么多律师为什么不请?她母亲说,省外律师也是执行国家法律。书记员说:省外律师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七零九案”那些所谓的人权律师也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母亲说我们请的是维护法律的律师,法轮功没有错。书记员说:法轮功是什么什么,你没看过中央十三频道播放的内容吗?母亲说:不管它播什么,你们答应的放人为什么不放?书记员说:“其实你女儿说的是白话(假转化)”。母亲说:说白话也是你们逼出来的。
李丽孩子只有七岁,她丈夫高兴东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第一监狱。邓翠苹,原玉溪春和镇刘总旗小学教师,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在云南省女二监身心受尽摧残。普志明的妻子沈跃萍,玉溪市妇幼保健站主治医师,被非法劳教三年后又被枉判五年,二零零九年被迫害致死。
知情人认为:法院法官的职责是在法庭调查中行使法律赋予他的执法权力,正确评判当事人有罪无罪,并作出公正判决。怎么案子还未开庭,法官就跑到监狱请来对犯罪人员执法的法警来诱导、逼迫当事人认罪呢?欺骗逼迫当事人辞退律师,这是一个法官的正常行为吗?这样的法院能公正吗?不仅程序违法,手段也违法。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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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科:0877---4012000
预防科:0877---4013544
刑庭审判员:鲁海霞、任林艳,方德荣、郭云波、白雪梅、柏为良、林艾萍、普勇
民庭审判员
秦志梅,李丹,柏建翔,施绍宏,龙琰琥,郭云波
任林艳,方德荣、李岚、李雪英、柴金燕,,林艾萍
黄延林、普加平、王艳,张永平,李玲菲、姜永华、张海、李挥
立案庭庭长:李丽
峨山县国保大队鲁加林15008892158
峨山县检察院:高磊、郑芊0877-4066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