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张碧华女士的自述:
我叫张碧华,未修炼之时,患有颈椎炎、腰痛病、妇科病。特别是腰痛病一旦发作,痛的我直不起腰,不能干一点家务活,还请人站在腰上去踩,能缓解一下疼痛;颈椎炎也弄得我头不能左右转动,严重时只好到医院请医生吊脖子,有时也贴膏药,什么办法都用了都无济于事,只好硬扛着。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我的病就在不知不觉中很快康复了,从此彻底摆脱了病痛的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中共及江泽民的无理打压法轮功,把一个偌大的中国搞的乌烟瘴气,人人恐慌,好似“文革”卷土重来,被抓、关押、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遍布全中国。在这场史无前例的红色恐怖中,我也未能幸免。
一、第一次被育才路派出所绑架、罚款迫害
二零零零年四月六日晚上七点左右,育才路派出所所长孙云华(外号孙大汉)带领三、四个警察闯到我家里,是我媳妇开的门,孙子在看电视,警察要去关电视,媳妇和孙子见警察到家里这样霸道无理,就与警察说理并去制止。当时我正在家中看《转法轮》,一点也不知情,听见吵闹声就从阳台上走下来,来到客厅,问他们在干什么?当警察知道我就是他们要寻找的人时,就开始在家里大肆抄家,抄走大法经书《新加坡讲法》、《美国讲法》两本,其它什么也没找到,抄完后叫我跟他们到派出所去问一个事。到了派出所才知道当天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夏代秀(女、六十五岁)、黄凤歧(男、七十五岁)、廖永伦(男、七十多岁)、农机校的康姓学员。
这些警察绑架了我们五名法轮功学员,不但不知罪,反而认为“有功”,当晚他们就在外面大吃大喝,回来后已是傍晚九点多钟,警察们借着酒劲对我们五名学员进行非法审讯。一个副所长问我们的经文是从哪儿来的?又问我是多久学的(法轮功)?谁教的?我们都没有配合,警察什么也没问出来。这时,一个三十多岁的女警察姜琼走进来,问:“你们在干什么?”副所长说:“我们在审问。”姜琼厉声道:“你这个都叫审问?”姜琼立即冲我大声吼道:“站起来!”我没理,她就走过来拉我。
那天晚上我们几个被连续非法审问三次,然后就将我们关到派出所里。第二天又想把我们转押到吴家湾看守所。当天,我两个儿子到育才路派出所要人,负责的警察说:“你们交点罚款,保证你妈不上北京(上访),马上就可以放。”我两个儿子被勒索了两千七百元钱(有收据),同时遭勒索的还有黄凤歧(四千元)、廖永伦(五千元)、康姓学员(四千元)、夏代秀(两千元),四月七日晚上我们五名学员被放回家。
二、第二次遭市国保警察绑架、抄家、拘留、诬判迫害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五日上午,我和同修黄凤歧、陈家秀到安居区大安镇赶集讲真相,因陈家秀发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当时我和黄凤歧都不知道,后来被一知情者告知,说陈家秀已遭大安镇派出所绑架。
三月二十一日晚上七点多钟,只见市国保头子郑大双和李波带着十几个国保警察闯到我家里,将我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和部分真相资料,郑大双叫我说出资料的来源就可以不带走,我坚决不配合,他就非法把我关到北门拘留所。第二天对我又轮番审讯。由于警力不够,他们又抽派安居区的申剑波、大英县的六一零头子张锋(音)、射洪县的陈姓警察、蓬溪县的警察对我连续审问八天,每次都逼我说出资料点,最后一无所获。
我被转押到永兴看守所关了九个月,后由安居区邪党法院诬判三年,监外执行四年,于十一月三十日回家。
三、第三次遭蓬溪县大石派出所绑架、关押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八日上午,我和两名同修到蓬溪县大石镇讲真相救人,被人诬告,我和一名女同修遭大石派出所绑架,被警察逼问姓名、搜身、非法照相、按手印、不让吃午饭,由于我身上携带的购药发票,警察才得以知道我的姓名,问我们跑到这儿来干什么?我说:“发资料啊,我们是来救人的。”
从上午的十一点一直讯问到下午的五点,然后又将我俩劫持到蓬溪县医院去体检,同修被查出有高血压,我们被关押到蓬溪县看守所,第二天回到家里。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告诉人们真相、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也是合法的。
自一九四九年以来,中共邪灵在历次运动中害死八千万中国人,超过两次人类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相当于三个月来一次南京大屠杀。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
希望那些还在打压中糊涂到连真相都不听的人,赶快清醒,不要再助纣为虐,也不要选择做中共和江泽民的陪葬品,因为这真是关乎到你们生命的存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