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委派沙窑派出所四名警察,将正在家中做家务的南寨镇北流村法轮功学员侯贵花非法抓捕,其理由是侯贵花在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日给辉县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玉成以邮政快递的方式,邮寄了《九评共产党》和一些法轮功真相资料,李玉成收到快件后,按照邮寄快件的地址进行了追查,从邮寄快件的监控录像中发现是侯贵花所为。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辉县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检察院两次非法审讯中,侯贵花向检察官们讲述了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效果和法轮功真相,检察官最后决定对侯贵花免于起诉。三月十五日晚八时侯贵花回到自己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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