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霞的儿媳也作为家属辩护人为自己的婆婆做了无罪辩护,先从婆婆炼功祛病健身的角度,又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论述。
律师首先指出对张凤霞的一审判决证据不足,修炼法轮功或宣传法轮功不违法,认为真、善、忍是普世价值,不要因为某位领导人的讲话就对信仰进行迫害,并指出两高司法解释本身就是违法的,劝诫审判长及审判员要给自己留条后路,否则将来没有人为他们辩护。同时还列举了很多修炼故事,并强调虽然本人不修炼法轮功,但是会尊重信仰,尊重信仰自由。
整个庭审持续了一个半小时,最后审判长审判长宣布休庭,没有当庭宣判二审结果。
一个山沟沟里出来的勤勤恳恳饭店服务员,硬是给安上一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迫害。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标准修炼的法轮佛法,有益于社会,何罪之有?
张凤霞生性腼腆,性格温顺柔和,吃苦耐劳,从不愿给人添麻烦。张凤霞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以前曾经折磨她的多种疾病,如严重的气管炎、哮喘、贫血等,炼功不久后都不治而愈。她也按照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做人,处处为别人着想,性格更加柔和,孝顺公婆、善待小叔子、妯娌。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下午五点左右,张凤霞在建昌沟的家中,被国保大队陈志及四、五名警察非法闯入、绑架。张凤霞曾在凌钢西区法轮功学员李静的饭店当服务员,六月初,李静在饭店被绑架后,张凤霞便失去了这份工作,凌源警察去张凤霞家骚扰,企图实施绑架迫害,都因为张凤霞不在家而没有达到迫害目的。据悉,李静和张凤霞先后被绑架的原因是,李静的饭店电视播放新唐人电视节目,张凤霞介绍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备。
张凤霞七十九岁的婆婆,闻听儿媳被抓心脏病突发。家属去找国保警察讲理要人,警察均避而不见。九月十九日,家属聘请的律师去会见张凤霞,发现她身体很差,说话没气力,心脏病很严重,她不敢跟看守人员讲,也不敢躺着休息。她说刚进看守所时,给她体检两次,中间又带她去医院检查,一次花二千多元钱。
律师和家属去找国保警察要求变更强制措施,从法律上讲她没有犯罪事实,根本不够判刑条件。别说她否认介绍人安锅,即使承认了,也没触犯法律。她现在心脏病如此严重,随时会有生命危险,符合变更强制措施。但是国保人员全都避而不见,打电话不接,并将构陷她的卷宗迅速移交检察院,又移交法院。
十一月十四日,在法庭上,律师辩护中指出,对张凤霞的指控毫无实施依据,是典型的主观归罪。一份合格的刑事判决文书,最低要求就是每一个结论都需要有证据来支持,公诉机关无法提供证据。张凤霞是如何破坏法律实施的?没有相关证据。刑法针对的只是行为,不包括思想。任何世俗政权也无法对信仰做评判。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法院不依法判案,后来通知律师,判张凤霞四年。张凤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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