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处处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自己和家庭都深受其益。虽然家中经济不是那么富足,但生活过得也充实愉快,我们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可是自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来,不但迫害我,连我的女儿也深受其害和牵连。
现年六十三岁的旷昌云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旷昌云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二零零零年正月,我与同修去北京,想为法轮大法,为我们师父说句公道话,一到天安门就被天安门的警察劫持押送到湖南省衡阳市驻京办事处,后驻京办事处通知南岳,被南岳政法委副书记伍文进、公安局赵声怀押送回来。非法关进南岳看守所,关押55天。还勒索现金两百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下旬,我第二次去北京证实法在天安门被天安门的警察强行拉上车送海淀派出所,当天海淀派出所三个男警察、二个女警察,不分青红皂白,提起就打,当时我真是莫名其妙,这是哪门执法,哪门之理,人民警察为什么这么野蛮卑鄙,把我的衣裤都剥光,五个人轮流用电棍打,用电棍电,当即打掉一颗牙,全身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整个脖子电满水泡,他们五个人打得气喘吁吁,男的打累了就换女的打,直到他们都打累了才停手。接着把我送到一个地方,用手铐铐在椅子上。那儿已关有很多上访的民众。刚一坐下,一个女警又重重地给我搧了两个大耳光。第二天天亮后,通知衡阳市驻京办事处,当时南岳“六一零”人员黄余金押我回南岳看守所。按法律看守所两个月事情没了结,就不能送劳教,可他们超期关押一个多月后,还要执意送我劳教。“六一零”的罗玉明(已故)心知已违法,不能送劳教,他们就随意在时间上做文章,减去一个月的关押时间,强行送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当时我肩负着抚养三个儿女的重任,最小的才十四岁,都没有自食其力的能力,造成我儿子被迫流离失所。劳教期本是一年,因不听白马垅的所谓转化,又加期一年。劳教期间受尽非人折磨:关小号、坐小板凳;不遵守他们所谓监规,劳教所的狱警就教唆那些犯人用尽各种办法折磨我。
二零零二年超期劳教期满,劳教所还不放我回家,由南岳政法委书记陈德清带领三人接回直接送南岳看守所,又非法关押将近六个月。出狱后,我去长沙叔叔家住了五天,回来一进家门,就发现“六一零”人员早就在我家翻箱倒柜。说是没向他们请假,又把我关南岳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多天。我当时绝食一个星期以示抗议。放回家后,还是无人身自由,时刻被人监视。我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想去外面找点事情做,他们不让。为了方便控制我的人身自由,“六一零”主任袁东华要他们街道安排我到环卫处捡垃圾,一个月只给两百五十元工资,还要出满勤,没有一天休息,如家中有事少做一天就要扣发一天工资。
二零零三年八月,江泽民来南岳,南岳镇干部旷桂云带领四人,闯入我家不走监视我,连续三天不准我出门,连买菜都不能上街,直到江泽民离开。
二零零五年大概七月间,有一天下午我准备去上班,因未到上班时间。我在邻居家休息一下,被“六一零”头目袁东华伙同国保大队长何铁饶蹲坑发现,又带领几个人闯入我家非法搜查,把仅有的一个VCD抢走了,把所有的大法书籍全部抢光,还抢走了其它一些东西。
二零零六年大概是下半年,南岳街上赶集,我在发真相资料时被“六一零”刘国龙举报,被南岳派出所警察黄河绑架,送南岳拘留所关押七天,勒索一百四十元。
二零零八年阴历五月初一,那天赶集,我在街上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南岳派出所黄河绑架,送南岳拘留所非法拘留。7天后下劳教通知单,十五天后,第二次将我送白马垅劳教所劳教。因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才退送回家。在这期间拘留所勒索三百元,还不按时给饭吃。
二零零九年阴历十二月十二日,我在南岳集市上发真相资料救人,被“六一零”便衣绑架,送南岳拘留所关押五天,勒索一百元。
二零一二年南岳开道教论坛会。没开会之前,南岳派出所黄河带了三四个人就来我家骚扰、恐吓,不准我出去,说出去会对我怎么怎么的。就在快散会那天,我去买菜,在回来的路上,南岳派出所黄河带了三四个人对我拦路搜查,抢走几个光盘和170元真相币。这次又被送南岳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勒索三百元。
本人向来能吃苦耐劳,凭本人的辛勤劳动,如果没有迫害,生活本来可以过得还不错的,可是由于江泽民发起的这场长达16年对法轮功的迫害,我因为长期遭受迫害,致使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连户口都不给上。南岳派出所所长和户籍股长说一没有房子,二没有工作,不符合条件。我土生土长在南岳,却没有我的立足之地。
因为长期遭受迫害,致使我既无生活来源,又无住房,生活太贫困,无奈找居委会申请低保和廉租。迎宾居委会负责人罗水林表面上满热情,告诉我去找谁找谁,可当我去找时,他一个电话通知对方不给办:哼!他炼法轮功的还想吃低保?他炼法轮功的还想住廉租房?就这样踢来踢去,结果一样都没给办,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