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现年七十二邓力平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请求最高检察院、法院将江泽民绳之以法,还法轮功清白,还中国民众行使信仰自由的权利,给司法以公正,给百姓以公平,主持公道。
被告人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捕、拘留、判刑、劳教、酷刑、活摘器官等迫害,导致近一亿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经济上的崩溃、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乱和黑暗。
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目前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
下面是邓力平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控告人于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开始学炼法轮功,当时只学炼了三个抱轮动作,感觉真是立竿见影,身体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非常舒服。炼功不几天,两手拇指腱鞘炎消失了,以前患有的心脏病、痔疮等也不治而愈了。
在修炼前,我的家庭矛盾重重,我性格内向、倔强;妻子性格强势,那时的我们会因一点小事而闹得不可开交,吵嘴、打架是常事,小孩常常是吓得在里屋哭。学炼法轮功后,明白了“真、善、忍”的法理,遇到矛盾时想到自己是修炼人,要保持一个祥和的心态。结果奇迹产生了,不管妻子怎么吵、如何凶,我都保持平静,不与她争,让看似一触即发的矛盾很快就过去了,我的家庭因我修炼法轮功而变得和睦。
修炼使我得到了健康的身体,道德回升。修炼后的我在家庭中实行:工资全交,剩饭全包,任劳任怨,没有牢骚;在工作中是: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与人为善,多劳少得。我的座右铭是:六尺男儿、能舍己,无私无我、死而后已。
万万没有想到这样教人做好人、做好人中的好人的功法及其修炼人却遭到了残酷迫害。我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多次遭到公安警察、街道、社区综治办人员来家骚扰、恐吓、威胁。
二零零三年管片警察陈斌和姓王的警察来家骚扰,还把我绑架到新牌坊派出所威胁恐吓,我妻子去派出所要人也受到恐吓,并要她把我的大法书烧了。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我在渝北区加州百合园新世纪超市门口向世人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遭新牌坊派出所绑架,遭遇了搜身、威胁、恐吓。当晚我原工作单位(我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五日退休)工会主席刘先兰、保卫科长刘长胜都前来为我作证,证明我在单位是一个好职员;家人及亲属来派出所为我说情。
当晚十二点左右,将我强行送往渝北区回兴看守所。路上有一个警察对我说:“送别人我很高兴,因为是立了功,送你去我心里很难过。”我被以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关押了三十天,期间在大冷的冬天遭遇了冲冷水等迫害,还被抄家。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我在渝北区加州花园小区的旱桥上遇有人给我推销药品的资料我对推销员讲真相,被电子眼监控到,不到五分钟,新牌坊派出所来了一车人把推销员和我一起绑架到派出所。
二零零六年二月底起,我在北碚区后丰岩天府矿务局敬老院照顾生病的父亲,三月二日下午在后丰岩向世人讲真相被受谎言毒害的人暗中构陷,后丰岩文星派出所以刘承伦为首的召集了一车人来将我绑架到派出所,北碚公安分局组织人非法去我父亲宿舍抄家,一无所获。年迈的父亲当时患漏痔,大便常流,时常将大便流在裤子上,他们对我父亲进行恐吓,说我要在外发资料,要被判刑等等,当时就把我父亲吓哭了。没有其它重病、生活能自理的父亲在遭遇了公安的恐吓后,于三月四日早上离世了。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我去给父亲上坟的途中,在车上讲真相被一便衣警察绑架到北碚天星桥派出所。
二零零七年二月中旬,给管片警察袁小军拜年,送他一张真相传单《给善良干警的公开信》,袁当时就把信上交了。五月二十九日晚上来了两车警察到家里绑架我、扑了空。因妻子害怕,我们已搬到女儿家住。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上午,以渝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游遵凤为首,来了一大群警察把我绑架到新牌坊派出所,下午抄了我的家。当天绑架到回兴看守所,非法关押到七月十二日,后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劳教一年半,七月十三日送西山坪劳教所七大队一中队。
当时的我已经是六十三岁,却被劳教所强迫我和年轻人一样劳动、整训。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转到七大队二中队(专门转化法轮功人员的中队),一直到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二日“解教”。转到七大队二中队严管二组当天晚上就开始对我进行残酷的拷打,强迫写“投降书、悔过书、保证书”。主要打人凶手是文华果、陈建新、王成舟等,遭受的酷刑有:暴打、挨饿、罚站、罚扣、罚正坐、吃“蹄花汤”、床下受刑、不准睡觉等。警察教里面的吸毒劳教人员(所谓的帮教):“放下同情心,剩下的都是歹毒”;“只讲结果,不讲过程”。那些帮教也常说:“好耍不过人耍人”,“该出手时就出手,一出手就让你下户口(整死人的意思)”等等以打人取乐的毫无人性流氓行径。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我去安家咀社区找何书记,与她说了几句话后,她说她要去开会叫我回家,可当我一下楼便被守候在楼下龙溪街道综治办的四个人绑架,直接将我送到渝北区鹿山村望乡台洗脑班,每天二十四小时关在十来个平方米的小房间里,身边时刻都有二个以上的帮教监督。十月二十六日由渝北区公安分局的付、夏两位警官将我押送劳教体检,体检不合格,又被送回洗脑班继续迫害,后我的身体出现腹泻、心脏病等严重病状,他们怕出事担责,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放我回家。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九日,我去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看望我单位的老同事,途中在送世人神韵新年晚会光盘,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构陷,被绑架到谢家湾派出所,被固定在铁椅子上达三十多个小时,随身的钱、手表、钥匙、电话本、个人证件及手提袋全被协警抢去。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晚约十二时左右,由谢家湾派出所警察谢泽安等人押送我到九龙坡区看守所(华岩),将我关押在一百四十五室,原安排劳教,后因我妻子身患癌症改为监视居住,但事实是:九月二十日将我从看守所直接送到渝北区鹿山村望乡台重庆市“610”办的洗脑班,迫害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才放我回家,这次非法关押近四个月。
从洗脑班出来后,我多次去谢家湾派出所,要求立案追查我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在该派出所被协警抢、骗去的个人钱、物,可派出所不立案、也不理这事,并且还多次抢我的手提袋,查看包内有无法轮功资料。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我又到谢家湾派出所要求追回我一年前被抢、骗的个人钱、物,刚到派出所,见到一位认识的警官,正打招呼呢,何教导员突然从我背后抢去我的手提袋,翻看到在神韵新年晚会光盘,就叫协警将我关起来,强迫将我固定在铁椅子上,将我手提袋的东西全部倒在地上。一个多小时后,来了三个穿便衣的年轻男女,在未表明身份、未告知我违了什么法的情况下强迫对我进行了搜身。中午没人过问我,也没饭吃。
到下午四点多渝北区洗脑班来了三个人和渝北区龙溪街道综治办的小王,将我押送到渝北区回兴街道长河村双裕原休闲娱乐中心314室进行洗脑迫害。这个洗脑班的“特色“是:播放洗脑光盘,饿肚子,即吃饭以“饥饿”为主,每餐饭量很少,只有三、五口饭,最少时还不到一口饭,若有意见或说话就不给饭吃。此次迫害被非法关押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从洗脑班回家后我给何平教导员写了一封公开信,九月份分别送给了谢家湾派出所值班的人,并请徐新年警长带信给何平教导员。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我也将此公开信送给了我居住地的安家咀社区和龙溪街道综治办,在综治办我又被绑架到渝北区回兴街道长河村双裕原休闲娱乐中心6206室进行洗脑迫害。教员是王成,帮教王顺成、刘海林,此次被非法关押迫害五天,于十月二十六日回家。
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早上八点多,我出门去看望身患肝癌的大学同学熊正光,刚走出电梯间门,被守候在此的渝北区龙溪街道综治办的三人和安家咀社区一人绑架。他们不由分说,抢了我的手提袋,将我强行推上车,押到渝北区回兴街道长河村双裕原休闲娱乐中心洗脑班,到洗脑班后强行收走了我的手表、钥匙、手提袋内的私人物品等,拿到钥匙后他们就去抄了我的家。
我被关押在6214室,被限制每天二十四小时不能出门,由两个帮教看守。过了几天,专职从事转化帮凶的魏泽湘来了,他这是第三次来,要挟我,只要一判刑就没有退休工资了,并且我的生日要到了,只要在规定的时间没有到社保那里去作“生存”验证也会没有退休工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等。我不为所动,我告诉他说:我上法庭自己辩护,只有判我无罪释放才正确。两个看守我的帮教去外面吃饭时就由洗脑班负责人周凡(音)科长或龙溪街道综治办的王森林来看押我。周凡话不多,也不让我说话,只要我说话那一小碗饭也不给我吃;王森林的话较多,一来就说些对我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的话,我一说话他就更狂,甚至动手。
因6214室厕所设备坏了,在十一月五日我们搬到6208室。这天午饭时,我对周凡说:这样的所谓“学习”,是在迫害好人,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财,这才是真正的犯法。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你们却在顶风作案。这时帮教端来一小碗饭,周凡叫端回去,不让我吃饭,我告诉他今天是我七十岁生日,你这样做于心何忍?我又冷又饿,看他身边有一个空椅子,我去坐、他不让,我就回头坐在床上,顺手将被子盖在腿上,他很生气,用力猛拉我的脚踝,我被摔下床,我慢慢从地上爬起来,重新坐在床上,又把被子盖在腿上,周凡从椅子上起来将我盖的被子猛一掀,又把我摔下床,这一次摔得很重,摔到地上的声音很大,当时就感到没有力气爬起来,就坐在地上休息,周凡见状却说:“你不起来想赖我吗?”我说:我不会頼别人的,就慢慢爬起来坐在床上。这时帮教吃饭回来了一个,另一个因天冷回家拿衣服去了,我在床上坐不稳、背靠墙,因为已经到午休时间,我把被子盖到腿上,没想到周凡说我刚才蹬了他一脚,他把我的双脚猛一拉、一摔,双脚摔到帮教的床上,我上身在自己的床上,中间身体悬空着,他对着我悬空的身体猛踹一脚,将我踹下床,上身斜卡在床头柜和床的夹角处,我当时头脑一片空白,手、脚发麻,再也没力气动了。在地上躺了大约两、三个小时,也不知道行恶的周凡几时走的,等回家拿衣服的帮教回来后,两个帮教才把我从地上抬到床上。
十一月十日把我转到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千竹沟洗脑班继续迫害,走时龙溪街道综治办的王森林把空手提袋、手表、皮带还给了我,我叫他还我钥匙,王森林说钥匙让国保队的拿去抄家没还,等他们还来再给我。在千竹沟洗脑班我被非法关押至十二月十一日才由龙溪街道综治办将我送回家,此次被非法关押迫害,限制人身自由达六十四天。
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下午,我去渝北区龙溪街道办事处综治办给工作人员拜年,并将去年我被非法关押在渝北区洗脑班期间,专职转化人员魏泽湘在十一月七日给我的《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公报》拿给综治办主任谭国刚看时(此公报被洗脑班的人私自篡改,其中强行加入了“严厉打击……”的内容),恶人王森林凶狠地抢去了我的手提包,并私自打开我的包,发现包内有几张“中共不是中国”等内容的不干胶贴,便马上报告到上面,要上面来人抓我。我警告他们是在犯罪,是在侵犯人权。谭国刚将篡改过的《公报》拿去后也不还给我,我立即找到了办事处的政法书记黄朝文,告诉他此事(此《公报》在二月十七日时他看过)。离开街道办事处,我立即去渝北区新牌坊派出所报案,接案警察(警号:109878);晚上我又通过电话给管片警察邵户籍谈及此事。
第二天下午,我又去了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要求谭国刚将我给他看的《公报》还给我,谭不在,王森林硬拉我出办公室,并猛力将我摔在办公室门口的地上,被重重摔在地上的我不能从地上爬起来,是综治办的曾老师与王森林一道将我从地上扶起来斜靠在沙发上,过了一会儿,王就说他们要走,要赶我出办公室,我步履艰难地出来走到政法书记黄朝文的办公室,讲了今天的事情经过,他不置可否,说他要走,也是要赶我出门。在办事处门厅休息了一会,看时间,才发现我的手表没了,我想肯定是恶人王森林摔我时掉的,当天,我是一路走一路歇地回到家。
三月九日上午约九点,我来到综治办,办公室只有曾老师一人在,说到手表一事,他说是拾到一块手表,我拿过来看是我的,可是表带摔断了。这时,恶人王森林来了,我告诉王:我们法轮功修炼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无怨无恨、与人为善,只是希望你们好。王接了一个电话,要我马上回家,说我家人找我。我回到家,家门口有四个穿便服的人等在那里,一个是街道办事处综治办的姓孙,其他三人说他们是渝北公安分局国保的,他们是来抄家的,我马上给管片民警邵户籍报案:四人不出示证件,穿着便服来抄家。邵户籍给他们通话后,俩人出示了证件,一人姓伍,警号109531;一人姓王,警号109434(记不太清,也可能是109343);女警姓陈,在洗脑班时见过,他们出示了一下“搜查证”,我还没看清他们就急忙收起了,上面只有简单的三个人名,没有任何搜查理由,我当即告诉他们这是非法抄家,是在顶风作案。四个恶人在我家里没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将家里每个人的房间都抄了个遍,这次抄家抢走了我的炼功用的收音机一个、真相币约三十张、移动硬盘一个、U盘四个、TF卡多张、收音机手册多本、还有几本《明慧周刊》等,走时,他们要我签字,我对他们说:我不能配合你们犯罪!
在江泽民当权时一手制造的这个全国自上而下的非法“610”组织系统及其指挥下的组织,形成了一个犯罪链条,每个环节都起到了犯罪作用,才使得成百万的人被夺去了生命,遭受到严重伤害和巨大的损失。其实这个犯罪链条的中、下层,甚至于有高层的人都是受害者,有许多人是被谎言欺骗、被胁迫,在利益的驱使下干的,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暂不控告他们。深切的希望这些人、这些同胞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为了自己的未来,用揭露自己知道或经历的犯罪事实,用善待法轮大法及大法弟子,用退出邪党的党、团、队组织的实际行动才能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