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国保、检察院、法院形成完整的利用共产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链条。在庭审过程中,检察院把辽阳县国保非法抄抢的写也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条幅、书籍和1元面额(不是真相币)的38800元和100元面额的4000元作为所谓“证据”,并没收,明显的侵犯公民信仰权,侵占公民财产。法庭对警察、检察官践踏法律、侵犯人权的行径不但没有予以制止,却枉判高俊九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字幅是为了让人们像他自己一样从法轮功中受益,按照真善忍做真诚善良的好人。就这么善良的言词却被当作“罪证”,真是可悲!宪法不是说公民有言论自由吗?
在修炼法轮功前,高俊(高峻)抽烟、喝酒、打麻将、与妻子吵架脾气暴躁,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不但改掉了恶习,身体曾有的几种病也没了,人也变得宽厚和善。高俊的母亲患有精神病,多年来一直是他照看。
二零一六年的时候,高俊被车撞骨折,肇事的责任单位领导与直接责任人要送高俊去医院,因为当时看起来伤的较重。高说自己没事,被亲友送回家中。高俊是很朴实的一个人,他没有向肇事方要一份赔偿,没吃一片药,就靠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好的。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晚,高俊在七岭子家中被警察绑架,他的八十多岁患病老母亲一人在家。警察在他家蹲坑,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去那被绑架、抄家,后回家。
在被非法关押在辽阳看守所的期间,高俊依然本着善念跟警察讲明法轮功的真相,试图唤醒这些被谎言毒害的迫害者。警察让他签字,高俊就都签:法轮大法好。
高俊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被非法庭审,休庭后,第二次非法开庭日期是十一月二十三日,在辽阳县法院。高俊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判九年,目前已上诉。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那些假以法律之名迫害善良的所有参与者,请静心思考,扪心自问:做好人遭受迫害、讲真话遭受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中,他们无视法律,在政法委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真心奉劝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修佛人的公检法司人员赶快清醒,悬崖勒马,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
地址:辽阳县首山镇
辽阳县法院(区号:0419):
法官:刘永生,电话:7770636
辽阳县检察院:
公诉人:王皓、王丹彤,电话:18409222266、7977730
科长,孙虹君,电话7977736
七岭子派出所:
所长张敬和13804229789
教导员 李庆敏13804207727
副所长蔡永刚13804228922
警察张维宏1394228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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