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秀艳被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后,先被构陷到长春市检察院,并被市检察院批捕科非法批捕。
长春市宽城区法院预谋八月二十九日下周三庭审邵秀艳,主管法官董屹红刁难律师、阻挠律师辩护,向律师提出非法要求,让律师到派出所和司法局开证明,证明律师不修炼法轮功。董屹红身为法官,明知开不出此证明却做这种无法律依据的事,剥夺律师的辩护权,侵犯公民的信仰权,身为法官却破坏法律实施。
邵秀艳的家属到法院向董屹红反映实情,董屹红说没时间见,家属要求把信递交,董屹红说不收也不看,只是庭审时让家属旁听。法官应以事实为根据,但邵秀艳的家属反映实情,董屹红竟不听不看。
邵秀艳在家庭暴力、身体多病、被迫离家、生活无望时幸得法轮大法,她按真善忍做好人,身体疾病全无,法轮大法使她看到生命的希望和生活的美好,正当能看到她脸上露出笑容时,共产党却把她绑架、关押,现面临非法庭审。
邵秀艳是好人中的好人,法官不配庭审她,应撤诉,把邵秀艳无条件释放。
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已经明确废止了一九九九年发布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
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指导,进行修炼的佛家修炼功法,自一九九二年开始传法至今,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三十九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传,并受到各个国家和族裔的喜爱。
盼望相关办案人员站在正义、公道的立场,维护法律的尊严,尊重信仰自由的权利,早日释放好人邵秀艳。
也真心希望所有正义之士,勇敢地站出来,帮助和支持法轮功学员制止这场持续了十九年之久的迫害。
长春市宽城区法院地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九台路1866号 邮编 130052
宽城区法院相关责任人:
法院院长:毛小龙
副院长(主管迫害法轮功类案件):郭新建(音)
法官:董屹红88559124
其他院领导:
王子祺17643109666
韩新建17643106088
房鹏17643106088
立案庭 牟春阳 王莹 17643109850 颜美华 17643109397牟春阳
刑庭庭长 刘繁茂 17643109700
刑庭副厅长 董屹红88559124
刑庭其它信息
姜丽娟 17643109305 魏庆辉 17643109303 巴卓88559121 李美萱 17643107716
张同秀 13578996426 88559102 王佳 85889107
审判监督庭 韩丽媛 17643109897
民事审判一庭 王钥1764310697 7
民事二厅 李洪武 17643109355 88559150
速裁审判庭 李景泉 17643109361
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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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卢炬 13756676657 办 0431- 8265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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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长:王吉 13804332326 办 0431- 8265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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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长:黄彬 13843006996 办 0431-82653211
副检察长:李宏君 13214460936刑事检察部:
主任检察官 周丽莉18088663628 办0431-82653278
公诉人 :李检察官0431 82653272
副部长 郜玉红13009009797 办0431-82653280
副部长 赵环宇18946752277 办0431-82653285
副部长 孟兰星17790098100 办0431-82653237
副部长 王丹丹13086810102 办0431-82653262
李 敏 18743180708 办0431-82653278
李晓为 13514303764 办0431-82653275
李 娇1894662876882653287
长春市检察院长春市检察长:盛美军检察院相关办案人
长春市检察院公诉科 张国生( 没完全介入)0431-89988425
长春市检察院 批捕科 聂磊0431--89988241
长春市公安局主要办案人地址:
长春人民大街2627号,邮编130051
国保大队:
倪春雨、仇蒙、王大力、高军13514493355、15904402839
郑国山、腾国君、郭洪峰、吴冠时、王立东、张伟光、于才国
局长 吕锋0431-8890800、188908082、18043000050
副局长 姜宏亮88900806、15904418018
吉林省长春市政法委书记 李祥 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 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