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尚莉萍被枉判三年 丈夫离世
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尚莉萍,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去法轮功学员赵继伟家串门时,被正在赵家抄家的抚顺市公安国保大队十几名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被抚顺望花法院冤判三年,被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她的丈夫在得知她被冤判三年后不几日突发心梗,含恨离世。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在历时三年的迫害后,尚莉萍走出辽宁女子监狱马三家子监区大门,回到家中。
法轮功学员尚莉萍 |
1. 在抚顺市某派出所被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晨七点半多钟,尚莉萍来到赵继伟家,被正在抄家的抚顺市国保支队、刑警当场绑架。他们抢走尚莉萍随身带个人物品,并逼迫到其家非法搜查,又搜走许多私人财产。
其中一个警察毫无掩饰地问:“你家的钱放哪儿了?”尚莉萍回答:“没钱。”四个警察不甘心,继续翻腾,又打手机请示,过了许久,又来了几个警察,还有一个女警,拿来一张新开的搜查证。折腾了一上午,最后将尚莉萍劫持到抚顺市某派出所。此派出所是平房,院子不大,名字不详。
在派出所审讯室里,尚莉萍的双手、双脚被强制铐在铁椅子上,警察威逼、引诱后没得逞,一个小警察手里拿着一本书,气急败坏的就要打尚莉萍,还恐吓的说:“我们知道你的孩子在哪儿念书,我们到学校一张扬,你也不想连累孩子吧……”这就是中共邪党经常搞得那一套:株连九族。到了晚上,尚莉萍被送往指定医院体检后,又被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里,尚莉萍被分到308室,屋小人多,睡觉都得侧着身子,不能动弹,一会儿功夫就压得半边身子麻木了,半夜起身上厕所,回去就没有位子了。白天还要被逼迫干奴工:织帽子。每天要完成四个成品帽子,少交一个帽子,就被罚值一个夜班(两小时),一晚上总共四个夜班,尚莉萍天天被罚值二到三个夜班。每天都吃没蒸熟的玉米面发糕,稍凉一点就发硬,几小块白菜帮子汤,一点儿油腥都没有,还时常被叫出去非法提审,还要干超负荷劳务,晚上只能睡两、三个小时的觉,仅仅一个月,尚莉萍由原来一百四十斤体重降到七、八十斤,骨瘦如柴,都脱相了。三十七天后,尚莉萍被非法批捕。无论狱警怎么罚,尚莉萍每天只能交上一个成品帽。后来狱警都无奈了,只好让她和一个高度近视的在押人员一起缠线团,供全号的人用。
尚莉萍在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十九个月,期间,她四次被所长孙新叫到办公室谈话;两次被非法开庭。
两次非法开庭: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末,抚顺市东洲区法院来到看守所给尚莉萍和罗秀杰(抚顺学员)秘密开庭,在庭上,尚莉萍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的同时,还讲述了自己亲身受益,人心向善、道德回升,还讲了法轮大法的美好。法官无视法律,预谋加重对尚莉萍迫害。再回号房的路上,尚莉萍质问:“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法官们哑口无言。
法轮功学员的一切信息被封锁,家属们心急如焚,开始纷纷为自己的亲人请律师。后来抚顺市中级法院以(2013)抚中立一刑他字第00010号指定的管辖决定书,将“4·15专案”都移交抚顺望花区法院管辖。
二零一三年七月末,望花区法院来到看守所非法开庭。北京律师为尚莉萍做无罪辩护。但法官打断律师转移话题,或者提下一个问题,走马观光的草草了案。以“犯罪预备”将尚莉萍枉判三年。
望花法院审判长:金茜,代理审判员:韩政委、江佳,书记员:李海龙。望花检察院起诉人:籍亚东、陈颖。
尚莉萍依法上诉到抚顺市中级法院,然而中级法院和望花区法院互勾结、狼狈为奸,最终还是维持原判。中级法院审判长:高敬武,审判员:董晶、赵威,书记员:刘丹。
尚莉萍的丈夫在得知妻子被枉判三年后不几日就突发心梗,撒手离开人世,年仅四十八岁,撇下一个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和一个还在上学的女儿无人照料。尚莉萍被非法关押期间,并不知道自己已被中共邪党迫害的家破人亡了。
2、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4·15专案”被枉判的法轮功女学员都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在押途中,尚莉萍拒绝戴手铐、脚镣。到了监狱医院,孙所长手紧紧的挎着尚莉萍的胳膊,怕她跑了。当听到尚莉萍被狱方收下时,向卸下一块大包袱,脱口而出:“太好了,终于把她收了!”尚莉萍被分到思想矫治监区。
“思想矫治”监区,实质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监区里关押的长刑人员都是经济犯,在狱外都是有头有脸、有权有钱的,犯罪判了长期徒刑,她们用钱买通狱警,为的是少遭点罪。还有短刑犯,没多久就刑满释放。她们干的活是折纸盒,相比其它监区干的缝纫活要轻快多了,但减刑太慢了。狱警利用长刑经济犯急于回家的心理因素,蛊惑、引诱她们迫害法轮功学员,已达到减刑快为目的。这样,一批批经济犯就成了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帮凶。
尚莉萍所带的换洗衣服、洗漱用品全部被没收,上厕所由两个长刑犯包夹(一个是抚顺某社区主任,因贪污公款被判十多年;一个是鞍山某机关单位,因挪用公款被判八年。)包夹看厕所里没人才能去。禁止洗漱、洗澡,长时间被罚坐小凳子,臀部被咯出两大块青紫色肉疙瘩,脚趾被冻起泡。晚上睡在冷板床,上面只有薄薄一层大窟窿小眼的棉絮套,只能和衣而睡。肉体上的这点苦还不算什么,主要是精神上的折磨:白天包夹的讥讽、辱骂、挖苦等各种方式攻击尚莉萍,就是不让她脑子清净;晚上就用高音量播放DVD光盘:诽谤师父、诽谤大法,毒害自己,也毒害其她刑事犯。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狱方把五年以下的短刑犯及法轮功学员,总计三百人押送到马三家监区(臭名昭著的各地劳教所解体后,辽宁省女子监狱就在马三家劳教所成立了“马三家监区”。)那里的队长都是原来劳教所的狱警,监区里又分成三个监区,尚莉萍被分到二监区三小队“裁剪车间”。她拒绝背监规、拒绝写思想汇报,被视为不转化人员,剥夺接见家人的权利。尚莉萍就要求休息日写家书的机会,写了十几篇“申诉状”,讲述自己修炼后身心巨变;法轮大法给家人带来的美好!自己因进京说句公道话,被非法劳教两年;又因为自己不放弃修炼,被枉判三年。同时也贯穿着法律条文,揭露当权者乱用手中的权力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没几日,突然搜号房时,大队长把“申诉状”搜走了。
尚莉萍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回到家中,方知丈夫含恨离世近两年了。就在尚莉萍丈夫离世的第二天,她的女儿在两位学员陪同下,来到抚顺看守所,找到相关领导,盼望尚莉萍能回家见丈夫最后一面,料理一下后事,然而却遭到无理的拒绝。
二、王玉梅被枉判三年六个月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晨,法轮功学员王玉梅遭抚顺市国保支队、市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八点多钟,五、六个警察逼迫王玉梅到其服装门市房非法搜查,搜走大法书籍、VCD播放器等私人物品,将王玉梅劫持到抚顺市新抚区公安分局非法提审,随之送往指定医院抽血、化验等一系列检查后,将其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迫害。
王玉梅被迫干奴工:织帽子,值夜班。三十七天后被非法批捕。王玉梅绝食反迫害,狱警指使在押人员给她强行灌食,第六天王玉梅出现吐血病状。后来王玉梅被枉判三年六个月。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王玉梅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王玉梅在监狱医院检查身体时,狱医说是胆病,而且是多发性、分布性,建议动手术治疗,狱方拒收。王玉梅返回看守所。所长孙新让她做手术,遭到王玉梅拒绝。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王玉梅再次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被狱方拒收,返回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王玉梅第三次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狱方接收将其分配到七监区八小队,张国霞队长当晚逼迫王玉梅罚站到下半夜。此时的王玉梅已经被迫害三年零一个月,身体很虚弱,仍然没有逃脱魔窟,后来又被强迫干奴工:缝纫活—案板画线。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被释放。
三、汪桂华被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上六点来钟,抚顺市国保支队、刑警等十几个警察来到法轮功学员汪桂华所住的平房。其中一个警察拉开铝合金窗户跳进屋,打开房门,所有警察全拥进屋,二话不说开始翻箱倒柜,甚至连鞋盒都要打开看一看,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手机(包括不修炼家人的手机)、一千元现金等私人财产。之后将汪桂华劫持到抚顺市东洲区公安分局。
在东洲区公安分局,警察把汪桂华手脚铐在老虎凳上非法提审,预谋录音、照相,汪桂华不配合、拒绝。随即又将汪桂华送往指定医院体检后,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里,汪桂华被强迫干奴工:织帽子,每天织四个,完不成定额就被罚值夜班。每天洗漱、上厕所都限时间、限次数,寒冷的冬天洗冷水澡。后来被枉判三年六个月,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汪桂华被分到思想矫治监区,白天被迫干折纸盒,晚上又被罚坐小凳子到半夜,遭到犯人辱骂。二十来天后,被分到新成立的马三家子监区(原马三家男子劳教所)一监分区(队长:王琳),被迫干奴工:缝纫活—案板。因为不写“思想汇报”被队长叫到外面责骂,用拳头推搡,禁止购物、接见家人。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被释放回家。
四、丁连美、崔玉梅遭绑架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下午,新宾县法轮功学员丁连美、崔玉梅在喜来登一楼,被两名巡警一人架一个绑架到新宾派出所。警察说:“你们是被人举报的。”后来得知,举报人是公安局退休职工董志安。
丁连美、崔玉梅分开被非法提审,警察问丁连美:“你是哪的?炼法轮功几年了?”丁连美开始讲述自己炼功受益经过。之后警察让她签字,遭拒绝,于是丁连美被关在铁笼子里。又过了一会儿,警察让其带路,预谋非法抄家。丁连美不同意,警察就要给她戴手铐,丁连美义正词严道:“我看你们谁敢给我戴手铐,凭什么给我带,我没犯法,看谁敢给我带,我就告他。”警察就往门口推她,她就紧紧的拽着铁门,警察没拽动,丁连美趁机迈进铁笼子里说:“你们不是让我在这里呆着吗?我就在这里呆着。”警察没办法,将她手提包里的房门钥匙搜走非法抄家。结果一无所获,什么也没搜到。只是在丁连美的手提包里搜走两本《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两个MP3几张护身符。
当天晚上八点多钟,丁连美被罚一千元后,回到家中。
崔玉梅被非法提审后,警察强迫她带路,将其非法搜查,家中被非法搜走大法书籍、MP3等私人财产。随后将崔玉梅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行政拘留十天,罚金一千元。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回到家中。
五、马恩芝、王红遭绑架、关押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三点钟左右,新宾县法轮功学员马恩芝、王红在客运站(胜利村)附近讲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遭新宾派出所、国保大队绑架,二位学员被分开提审。
夜间,两人家里被非法抄家,马恩芝家非法搜走大法书籍等个人私有财产。随后两位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迫害。
在派出所,马恩芝被检查身体不合格,血压高。国保大队队长赵连科说:“检查什么呀?快给她送进去吧(看守所)。”一个小警察说:“现在多紧哪!”随后又送往抚顺矿务局医院和市医院进一步检查:血压二百多,肝出现问题。
下午,马恩芝、王红被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迫害。在途中派出所警察向马恩芝儿子要了四百元费用。国保大队队长赵连科说:“你给我一百元,我得加油了。”
王红在看守所204室,被称为“魔鬼号”。嫌疑犯罚她打扫厕所、值夜班。
马恩芝、王红先被行政拘留三天,又转为刑事拘留七天,各被罚金一千元,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同一天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