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立案,并向申请人贺祥姑女士送达了立案和组成合议庭成员的传票。其后,法院通知五月十三日举行听证会,却临时无故取消。本案应该在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结案,如今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省高院却再没有回音。
再审申请人贺祥姑曾多次拨打法官办公室电话,一直是无人接听,她到省高院去找法官,遭门卫阻拦,只说法官会联系她的律师。但律师打电话,法官也没有接,六月十三日这一天,律师到了省高院,法官回避不见。
省高院至今没有给再审申请人一个说法。
贺祥姑,五十七岁,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门诊手术室护士。她不仅业务能力强,而且为人善良真诚,对病人很有耐心,在病友中的口碑很好。
但这样一位好护士,在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多次遭迫害。因为坚持信仰,向民众讲真相,贺祥姑累计四次被非法劳教,三次被关入精神病院,正常上班的权利被院方以所谓“签字放弃法轮功”的条件剥夺,造成贺祥姑被迫长期在外漂泊,只能打零工,靠做家政、护理老人为生。无法正常上班期间,贺祥姑每年都到单位报到,争取上班,但每次都遭院方推诿。
二零一七年六月,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贺祥姑,到省妇幼询问退休一事时,得知在本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单位已将自己无理“开除”,遂开始了其依法维权之路。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贺祥姑向长沙市开福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说明湖南省妇幼保健院的违法事实,要求省妇幼补发工资及奖金共计七十七点九万元,并自二零一七年六月开始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遗憾的是,开福区法院无视对原告有利的种种证据,作出明显袒护被告方的一审判决,宣称对贺祥姑的两项诉求均不予支持。在判决书中,李双临主观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实际解除”,这既不符合事实,也没有任何证据和法律依据。贺祥姑随即向长沙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案件进入中院后,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三十日先后两次开庭,二审法官再次做出枉法判决,对贺祥姑及其律师的上诉意见,“不予采信”,维持原判。
二零一九年一月,贺祥姑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撤销一、二审判决,还自己公道。在再审申请书中,以确凿的证据指出原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应依法予以纠正;并就本案的新证据进行了客观明了的阐述。省高院立案,案号:2019湘民申793号。
相关报导,请参阅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九日文章《养老保险权益被肆意剥夺 长沙护士:我要生存》《不畏艰难 湖南贺祥姑再向省高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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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周春梅 1818212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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