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二十年来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谭美丽这位残疾农村妇女,仅仅因为坚持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遭受过多次的绑架、抄家,二次被非法劳教(共计四年)、两次被非法判刑(共计七年半),饱受摧残。其中,谭美丽和丈夫高家取曾均被劫持到九江市劳教所迫害三年,当时她的家中尚有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谭美丽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丈夫高家取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谭美丽的八旬婆婆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在公安局门口喊冤,要求释放儿子与媳妇谭美丽。 |
一、文革式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为了还法轮功以清白,九江县高家取、黄训贵、王月兰、杨东枝等十余名法轮功学员怀着慈悲善念,用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上访权力,进京说明法轮功的真相。九江县政府获知这一消息后,中共县委书记刘同颜下令:“在法轮功的问题上,可以搞狠一点,搞左一点,经济上把其压垮,打死人我顶着,哪个单位有炼法轮功的要不狠搞就撤职。”并且在当地电视台上大肆污蔑法轮功。
永安乡政府接到所谓的上级指示,置法律于脑后,蜂拥上阵。乡党委书记余菊生、副书记周荣基、派出所所长何金刚、副所长梅金华于七月七日,在无任何法律手续件的情况下,率村干部开始对乡里的高登权、高桂凤、谭美丽、饶凤兰、黄引娣、张雨新等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然后把学员劫持到各村部,逼写不炼功的保证书。
七月八日,有的村里开始演出一出出丑剧:逼学员们打麻将赌钱;副乡长刘某逼60岁的高登权老人喝酒,因当时没能找到酒,就逼抽烟,强行将点燃的香烟往老人嘴里塞,还逼学员用邪恶的话骂大法。法轮功学员们坚决不从。七月八日晚,统一将法轮功学员劫持到乡政府计生办,两餐不给饭菜,学员们忍饥挨饿。
七月九日,乡党委副书记周荣基亲自上阵:逼学员们写保证书,并唆使计生人员用“哧哧”作响的电棒逼迫学员就范。闻到“哧哧”电棒声,有的围观的群众吓出了哭声。面对淫威,法轮功学员们并没有后退,都讲出实话:法轮大法健康身心,当然要继续修炼。听到这些,副书记周荣基魔性大发,就命令计生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打完后,每两个学员铐在一起(因为手铐不够用),吊在窗户上烤太阳。这天的太阳似乎特别火辣,吊铐中女学员高桂凤昏死过去。
吊铐完,邪党恶徒们继续强迫不愿骂大法的学员(包括苏醒后的高桂凤)一起罚跪在铺满石子的地面上,颈上挂着大牌子,大牌子上写满污蔑师尊和大法以及炼功是“反革命”之类的话。法轮功学员头顶着烈日,被强制跪了一个多小时;谭美丽的头被派出所所长何金刚用装满矿泉水的瓶子猛砸。
炎炎烈日的曝晒之下,汗水渗透了每位法轮功学员的衣衫,滴在滚烫的石子上。学员们始终无怨无恨,默默承受着这六月飞雪都难以洗刷的冤屈。60多岁的高登权老人双膝都跪青了、跪烂了,站起来都困难。
然而,罪恶到此并未结束,乡政法委书记刘小来、派出所所长何金刚,不顾围观群众的怒视,劫持着遭受折磨后的法轮功学员挂着牌子沿着乡政府一大树村游街侮辱一圈,就差敲锣打鼓戴高帽,使人不免想起了文革。
对法轮功学员们肉体上的折磨未了,经济上的盘剥接踵而来。游街完后,除高桂风外,法轮功学员们被强行送往县看守所,非法关押18-33天,身心备受摧残。出看守所时,县公安局潘局长和一科(政保科)科长李见建华仍不放过法轮功学员,强迫每人写保证书并交所谓的保证金二千元以及所谓的执行费二百元。
高桂风未被关在看守所,而是在乡政府被继续非法关押17天,并勒索罚款一千七百元。高桂风的丈夫因炼法轮功已被县、乡两级罚款四千元,是变卖家中财产换来的。又被勒索罚款,他们只好到爱国村信用社贷款交罚款,儿女被迫辍学在家。
永安乡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在群众中激起强烈的愤怒。
二、第一次遭非法劳教、判刑
在迫害最严重的时候,谭美丽和丈夫高家取曾被劫持到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非法劳教迫害三年。当时她的家中尚有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最大的只有十几岁,家里无人照看,田地荒芜,家中被迫害得一贫如洗。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中午,谭美丽与她嫂子(黄引娣)在当地讲真相,遭本村不明真相的村人王义丰拦劫告发,第二天上午在家中被永安乡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家中被翻抄得一片狼藉,复印机、法轮功资料被抢走。
后来谭美丽被非法异地关押在瑞昌市看守所迫害。谭美丽出现严重病态,在她的正念抵制和家属强烈要求下,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三日被保外就医。
七月九日,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黄引娣进行非法秘密审判时,将谭美丽骗到审判场所当场实施逮捕并进行审问。
面对公然违法的欺骗性质的逮捕、审问,谭美丽的丈夫质问公检法人员:我妻子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有什么错?她犯了哪条法律?你们凭什么抓她?!面对正义的质问,九江县国保大队长陈跃军理屈词穷,竟无赖的对谭美丽的丈夫大吼大叫。
后来谭美丽被非法关进九江县看守所,几天后又被非法秘密判刑三年。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谭美丽被关押在第七大队遭受折磨:警察不允许她与任何人交谈,不让睡觉,不让洗漱,长期罚站。
三、第二次遭非法劳教、酷刑折磨
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谭美丽在给当地民众讲真相时,被九江市湓浦派出所恶警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当地看守所十天。
五月七日,法轮功学员王全圣和吴冬莲在九江县讲真相时,被九江县国保大队绑架,并送交九江县检察院图谋起诉迫害。六月二十五日,谭美丽等一行三人陪同王全圣、吴冬莲家属到九江县公安局询问案情并要求放人时,被九江县国保大队当场绑架扣押达数小时之久。谭美丽被非法扣押期间,家中无人,国保大队五、六名警察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直接撬后门,强行闯入谭美丽的家中,并抢劫私人财物。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七日上午,谭美丽在德安县法院附近,被九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王义金等警察再次绑架,劫持到德安县看守所迫害。德安县公安局警察还前往她九江市永安乡的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两本《转法轮》书籍及一些真相光盘。
二零一二年底,谭美丽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谭美丽先后遭到劳教人员何雪英、吴敏、刘丽娟、王丽毒打,身体被打伤;持续十多天的时间里每晚十二点以后才能睡觉;连续几个月的时间里,被袁丽明、谢世清、蔡芳燕、秦莉几个狱警轮流逼迫“转化”,强制观看诬蔑法轮功的光碟;有一次被狱警袁丽明、谢世清关在活动室喷辣椒粉。
二零一三年三月初,谭美丽被狱警蔡芳燕、袁丽明、谢世清在矫治中心二楼一间黑房,关了一天半,袁丽明还用透明胶带把她手捆住。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七日,谭美丽一年劳教期满,劳教所不仅没有释放她,反而又将她劫持到省戒毒所继续关押迫害。
八月十九日上午,谭美丽的丈夫、兄长、侄子、小姑和婆婆前往省戒毒所要求释放谭美丽。负责办理此项事务的管理科科长王俊征拒绝放人,并告知家人:谭美丽不“转化”,被延长劳教期二十六天,已上报劳教局批准,戒毒所无权放人。
谭美丽的家人没有退缩,她的侄子据理力争道:网络、报纸都报道了要解体、废除劳教制度,北京、辽宁等地的劳教所都已释放了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王俊征无理答道:“我没看到,不知道。”后又心虚地承认,他也看到了有关报道。
八月十九日下午三点,谭美丽家人一行直接去到位于青山路的省劳教局,要求见相关负责人。劳教局的白马京局长外出不在,一位处长接待了谭美丽的家人。在听取了谭美丽家人的陈述并查阅了相关的材料,确定谭美丽已劳教期满后,当场立刻打电话到戒毒所,要求第二天上午八点半就办理释放谭美丽一事。谭美丽的家人害怕被骗,要求出示书面的字据。负责接待的处长回答道:“已请示了上级领导,明天一定放人。”
八月二十日上午,谭美丽家人又来到戒毒所要求放人。王俊征拖延并威胁道:“九江市开发区还没来人接,他们接走了以后又要往哪送,我们就不知道啦。”谭美丽的哥哥又赶往省劳教局,前一日负责接待的处长又马上打了电话,责问戒毒所的相关人员为什么还不释放谭美丽。
八月二十日傍晚,在家人的正念坚持和不懈努力下,谭美丽终于顺利回到了家中。
四、谭美丽第二次遭非法判刑、丈夫被枉判四年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谭美丽等三位法轮功学员在九江市浔阳区烟水亭附近,向民众讲真相时,被九江市浔阳区湓浦派出所绑架并拘留。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下午,谭美丽姑嫂二人外出讲真相,被绑架并非法关押在九江市拘留所。她们在拘留所绝食抵制迫害。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下午,谭美丽和丈夫高家取在讲真相时,被九江市湓浦派出所绑架,后移交给长江航运公安局九江分局下属的九江派出所。九江派出所当晚将俩人非法关入拘留所。
第二天,在当地村干部郭培平(此人多次带路去抄法轮功学员的家)的带路下,九江派出所十几个警察非法强行抄了谭美丽的家,包括电脑、法轮功书籍等在内的许多私人物品被抄走。
后来丈夫高家取被释放回家,而谭美丽则由拘留所转入九江市看守所非法拘禁。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谭美丽遭九江市浔阳区法院非法庭审,来自北京的律师为谭美丽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但是,九江市浔阳区法院还是诬判谭美丽四年半。
谭美丽在女子监狱遭暴力洗脑,长期被非法剥夺会见权。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十一点左右,谭美丽丈夫高家取、黄引娣、钟桂凤,到甘棠派出所向警察递上一份真相信,希望他们能明白法轮功真相,从而有个好的未来,却被该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入九江市看守所。警察对她们非法抄家。
高家取八十多岁的母亲蔡桂凤多次到浔阳区分局找黎军讲道理,劝善,可每次黎军不理睬。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蔡桂凤老人身披冤衣在九江市浔阳区公安分局门口喊冤,要求释放儿子高家取、儿媳谭美丽。
不料,到九点左右,黎军带上七八个警察将蔡桂凤和她女儿及周围八名法轮功学员强行拖拉到分局里,一一审问,做笔录,黎军还亲手搜包,并吓唬蔡桂凤说:别让我下次抓到你,你八十岁了我一样让你坐牢、判刑。直到下午一点多才陆续放人。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九江市浔阳区法院对高家取、黄引娣、钟桂凤三人进行非法庭审。法院只允许两名直系亲属进入法庭旁听,多名家属强烈要求进入现场旁听,均被各种理由拒绝,同时法院却强行从各个街道办事处调来几十个工作人员旁听。浔阳区国保大队调集大批警察封锁法院门口,国保大队长黎军亲自指挥调动。
法轮功学员黄引娣当时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非常不好,在进入法庭时,无法独立行走,无法独立起立和坐下,需俩人从旁扶助。同时思维迟钝,对于他人的提问,很难正常回答,说话明显无力。
来自山东的王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铿锵有力的无罪辩护。王律师从法律角度指出:法轮功不是×教(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明确说明:江泽民提出的观点及“两高解释”和《人民日报》及中央电视台的观点均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公诉机关硬性套用刑法三百条,漏洞百出,没有任何依据。
律师同时指出了涉案的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有多处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一、浔阳区法院未通知本案当事人的开庭时间。二、浔阳区甘棠派出所的王姓和刘姓警察在本案中同时作为证人和办案人员。三、本案律师从司法机关调阅的案卷与公诉人所持案卷内容上有出入。
律师郑重劝告:司法机关对自己所办案件将实行终生负责制,希望本案相关司法人员能够站在良心与正义的角度,依法办案,不要徇私枉法,误人误己。
九江市浔阳区法院践踏法律,非法判钟桂凤三年、高家取四年、黄引娣四年半。九江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法轮功学员黄引娣、高家取上诉,非法维持冤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