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安徽六安市五十九岁的退休工人彭艳芳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中的描述。她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 以下是彭艳芳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的事实:
我从小到大身体都差,如神经衰弱、低血糖、心脏心跳过缓、坐骨神经痛、看书眼痛、头痛、见风流泪、视角模糊、一身皮肤病特痒不能入睡;打针吃药,什么单方都治不好,在绝望中煎熬。
一九九六年十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看到大法书中的“真、善、忍”,教人向善,处处为别人着想,遇事向内找,使我心灵震撼!身上疾病,修炼大法后不治而愈。我从内心感激师父、感激大法给我及家人带来幸福和美好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修炼中的人不论是啥官,还是黎民百姓,没有谁强制谁,都是按大法书中“真、善、忍”的标准,努力约束自己做好人。但是以“真善忍”为敌的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喉舌媒体、诽谤、造谣铺天盖地,还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煽动世人仇恨法轮功。我因坚持修炼大法,曾四次被绑架。
第一次被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与丈夫一起到安徽省政府表达对法轮功的信仰,却被无辜绑架关押在合肥市公安局汽修厂,同时被关押的有好几千名大法弟子,虽然时间只有一天,但身心都受到了一定的伤害。
第二次被绑架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我和丈夫与其他同修一起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在去天安门的路上被便衣强行拖拽上车,拉到天安门派出所,那里已关了许多法轮功学员。如果不报姓名和哪来的就体罚,我被两手朝后上举,半蹲头朝下。晚上我们被拉到安徽驻京办事处17层。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晚上拥挤的无法入睡。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我们一起的同修又一起被六安市公安局带回六安,分别被非法审讯,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丈夫被非法关押看守所8个月。
不停被骚扰
在被关押期间,我家被搜走了所有大法书籍和炼功音乐带,警察几人到家威逼我年仅十六岁的女儿写不准爸妈炼法轮功,还到学校恐吓,吓的孩子不知所措,不敢回家,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十五天后,我被单位人从拘留所接回家。
二零零零年四月的一天,我被裕安公安分局姓杨的副科长非法传唤到一科,恶言中伤我对法轮功的信仰;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的一天晚上10点多钟,我在家中被强行拉到南门派出所,裕安公安分局一科科长张群对我非法审讯,直到凌晨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一年大年初三,我带孩子回金寨县城姐家看望母亲,初九晚上,六安警察突然来到我姐家,说去我家不见丈夫张家林,原因是江氏集团制造了“天安门自焚”事件,要带我走,孩子都睡了,听到后哭喊着不能带走妈妈,我要跟妈妈在一起。这些警察就把我和孩子一起带到六安市裕安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禁到凌晨4点多钟才放我和孩子回家,在那冰冷的公安局里,孩子被冻的全身发冷,脚疼麻的一歪一歪的走。
第三次被绑架
二零零一年正月二十九,当地警察把我从家绑架到第二看守所,政法委非法定我劳教一年六个月,将我送进安徽省合肥市女子劳教所,被“包夹”看管、强制洗脑、强制超负荷劳动、摧残我身心,还非法索取我钱财,说我是在职职工,要每月交给劳教所一百八十二元钱,还要交给劳教服、被子折旧费。
第四次被绑架
二零零四年七月三日,上午我到六安市检察院向一检察官(女)反映丈夫张家林因修炼法轮功被判刑,关押在巢湖两年了一直不给接见,请给予公正。当晚被六安市裕安区司法所的、裕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赵登杰等一帮警察从家中被强行绑架塞进警车,蛮横的铐上手铐,把我拉到市公安局,又回头抄了我的家,抄走我大法书籍、大法音乐、炼功磁带等。半夜把我拉到霍山县看守所。
六安市国保大队伙同霍山县国保大队警察,每天对我污言谩骂,一个多星期后,他们给我铐上手铐,把我从看守所带到霍山县文丰宾馆三楼,其中一女警察杜彬凶恶的推按我跪下,后把我铐在椅子上,十几个警察4人一班,遭到轮番的审讯,四天四夜不让睡觉、不让洗漱、手臂被铐肿了,煎熬的眼睁不动,他们又把空调开到最低冻我,六安市国保大队长赵登杰还强行把我手反铐,越铐越紧,胳膊刺痛,两手肿的乌紫,手腕深陷痕沟。
非法劳教
二零零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六安市政法委对我非法劳教两年六个月,将我劫持进安徽省合肥市女子劳教所二大队关押迫害。那里的警察带好吃的夜餐给吸毒的人吃,唆使她们打骂我、不让睡、不让坐、二十四小时体罚站军姿、腿肿的又粗又亮、脚肿的像发面馍、凉拖鞋被胀破、腿痛腰痛至极限、眼睛冒金花、人发飘;还请外面的人来转化我,三个人把我按在地上往我头部打;每天被强迫劳动十四之十六小时,两大拇指红肿疼痛的不能弯曲。直到二零零六年底才回到家中。母亲说,你要再回来晚点,人就虚脱的没命喽!前后两次劳教所勒索我钱财八千元钱。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法轮功学员。坚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却因信仰法轮功、护法、讲真相被四次关押,多次骚扰、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