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翠萍女士控告说:“二零零三年二月底一天下午十五点零左右,我向警察张某报告请求小便,她不但不同意,反而强行让我跪蹲在地上……用手撕拉我的耳朵,顿时耳朵被她撕得鲜血淋漓……尽管耳朵在不停地流血,恶警仍没完,坐在一张椅子上,穿着黑色的皮靴,坐在我对面,用双脚夹起我的头,然后用力踢出去,不停地踢,我慢慢的开始头脑昏迷,意识模糊……我只记得当天没吃晚饭,饿着肚子忍着小便被折磨到第二天清晨两点才罢休。”
下面是宋翠萍女士陈述的事实:
我叫宋翠萍,一九四八年二月八日生于安徽滁州,是南京市商业技工学校退休干部。我的父辈是勤劳、安分守己的普通劳动者,恪守仁义礼智信,一直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家训教育子女,我从小就知书达理,淳朴温良。我从小学到中学因学习努力,成绩优秀,尊重师长与同学团结友爱,多次被评为校“优秀生”。一九六八年(邪党欺骗强制)知识青年到农村插队,因不怕艰苦,热心为所谓的“贫下中农”服务,受到表扬。一九七三年知青上调,被分配到南京市饮食公司,后来任南京市商业技工学校中共党支部书记、图书馆馆长,多次被评为“优秀干部”。
一九九六年我因为身患多种疾病影响到工作和家庭生活,经同事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功神奇的功效使我惊叹不已,我认为“真善忍”是宇宙真理,正是我寻求的人生真谛。我从内心深处认为法轮功要人做好人,性命双修就是好。
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是服务于人民,而是叛经逆道,坑民害民,将千千万万追求真理、想做好人的民众打成邪教,置于死地,妄图铲尽灭绝。
为了铲除邪恶,伸张正义,我要用被绑架迫害、精神受到侮辱、身体受到摧残,在人间地狱度过的八百六十八个日日夜夜的血泪经历,控诉江泽民犯下的绑架罪、破坏家庭罪、酷刑罪、灭绝人类罪等罪行。
一、只因一个电话大祸从天降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十七点左右,我在家中接到同事程某一个电话,她说:“你好吗?”嗯了一声。我估计她在一家饭店附近(因为我们在此吃过饭)就去找她,还没到那里,三、四个便衣就将我围住,强行带上一辆黑色轿车。我当时蒙了,不知犯了什么法。除了我炼过法轮功,我同事也炼过法轮功,我们没做过违法乱纪的事。作为国家司法机构,抓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历史证明这是绑架。
当天晚上我被带到南京市鼓楼区刑警大队,一进门刑警队的工作人员就给我戴上手铐、脚镣。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走到我面前,上来狠狠的打了我一耳光,我义正词严地质问他为什么打我,他无言以对,我说:“打老太算什么本事!”
打完我之后,刑警大队用车将我送到警讯中心开始白天黑夜无休止的车轮式审讯,不让我睡觉。连审三天三夜,我天旋地转一下重重摔倒在水泥地上,差点昏过去。
二、精心策划,编造事实,企图搞臭我——破坏家庭罪
以我曾为“法轮功聚会”提供场地(事实是我在某饭店预订一个包间,七、八个人聚餐,交谈中涉及了一些炼功的事),张贴所谓“非法”宣传品(在六根电线杆上贴过“法轮大法好”3X1.4寸见方的小标贴),家中有十几本法轮功书籍等所谓“罪行”,给了我劳教二年的处罚。
在江苏省女子劳教所,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它除了用劳动所谓“改造”人,还有逼迫人与儿子决裂,和丈夫离婚的权力。我经常被警察隔离在单独房间里,让吸毒、卖淫、盗窃的劳教人员轮流看守我。有一天,一名警官对我说:“你今天要写与你儿子决裂书,否则不准睡觉。”我实在困得受不了,心想儿子会理解我处境,不会相信的,被迫无奈就写了。第二天,在一个大教室一个警官拿着决裂书对在座几十号人说:“看,法轮功还要与儿子决裂!”这时我才知中了圈套,原来要毁坏我的名誉,搞臭我。
在这以后的日子里,劳教所警察多次逼我和丈夫离婚,整天整夜不准我睡觉。我的丈夫曾是农村插队老知青,为人忠厚老实,后来成为市邮政局一名工人。几十年,我们辛辛苦苦的工作,孝敬父母,抚养儿女,家庭和睦,平平安安过日子,叫我和他离婚不是无事生非,坑人害人吗?我炼法轮功从来不做这种缺德事,任凭别人怎么逼我,我死活不写离婚书。
在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打死算自杀”的黑指示下,劳教所滥用职权,颠倒黑白,践踏人权,上演一出出的丑剧、闹剧。在这场史无前例的残酷迫害中,千万个法轮功修炼者与家人生离死别,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三、侮辱人格
二零零三年一月的一天,劳教所警察逼我写与法轮功决裂书,我不写。警察下令逼我长时间半蹲半跪在地上不准站起来,纵容吸毒、卖淫的劳教人员用纸糊一个大白帽子,写着×教分子某某某戴在我头上,用长长的纸条写上侮辱我的标语贴在我服装前后,两个劳教人员按住我的手,防止我反抗。几个小时后,警察查房看到此情景,不但不制止,反而忍俊不禁。此行此举符合刑法哪条、哪款?人性何在?
四、只因请求小便,撕耳朵,拿我的头当球踢
二零零三年二月底一天下午三点左右,我向警察张某报告请求小便,她不但不同意,反而强行让我跪蹲在地上,在我没有任何语言和行为的情况下,用手撕拉我的耳朵,顿时耳朵被她撕得鲜血淋漓。我当时就蒙了,百思不得其解,到底犯了什么错。
尽管耳朵在不停地流血,恶警仍没完,坐在一张椅子上,穿着黑色的皮靴,坐在我对面,用双脚夹起我的头,然后用力踢出去,不停地踢,我慢慢的开始头脑昏迷,意识模糊……我只记得当天没吃晚饭,饿着肚子忍着小便被折磨到第二天清晨两点才罢休。
此后我的头抬不起来了,向左边歪斜,耷拉在胸前,走路时感觉颈椎象断了一样。后来劳教所一名警察将我带到句容市一家医院拍X光片检查。有一天大队教导员洪某将我叫到办公室,没将诊断结果告诉我,只不怀好意地说:“今后你儿子结婚,你都出不了席。”
在一次晚间查房点名时,一名大家公认正派的警察当众告诉我颈部骨折了。在劳教所没得到一点正常的休息治疗,反而迫害升级,在警察的授意下吸毒的劳教人员逼我倒便盆,打扫卫生,稍不如意就打骂我,不喊我名字,直接骂我。
我身处牢笼精神受尽折磨,身体被打致残,度日如年,每天心都在滴血。有一次每月一次家属会见,因我被打得鼻青脸肿,儿子来看我被拒之门外,一路哭回家。
这哪是劳教所?分明是暗无天日的人间地狱!
五、超强度的劳动,令我心力交瘁,被逼到过劳死的边缘
自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走进劳教所,我就被剥夺了睡觉、大小便等生存的权利。当天晚上就开始逼我写保证书、悔过书、认罪书、决裂书。因为我不写,就开始不让我睡觉,每天布置大量不可能完成的作业,一写就是一整夜。白天转化班的人员喋喋不休的帮我洗脑,劝我转化。
劳教所的职责就是通过劳动教养,使坏人变成好人,我原本就是好人,请问要我往哪转?难道转化成坏人不成?就因为我追求真理,对真善忍正信不动摇,被列为“攻坚”对象。警察洪某说对我要做到“不死也脱层皮”。
那年我已经五十六岁了,步入暮年,哪经得起劳教所不准睡觉、不准大小便的折磨?再加上吸毒、卖淫的劳教人员协从看管打骂,剥皮式的折磨,短短几个月我的头发全白了,骨瘦如柴,成了一个立“纸片人”。尽管如此,厄运仍不断地降临我身上。
二零零三年秋天劳教所开始“攻坚”。警察汤某向我提问题,逼我回答,她认为不满意时就用厚书在我头上用力敲打;用小木夹夹我耳朵。很诡诈,只夹一点皮,让疼痛更加强烈。
有一天在厕所遇到另一大队的同修,看见我脸上的伤痕,我告诉了她原委。她很气愤地质问市劳教管理处处长唐某,警察为什么打人。唐某核实后当众宣布给汤某记过处分(事后从其他警官口中得之根本没处分打人者汤某)。
“攻坚”结束了,汤某对我处处找茬伺机报复,此外还和要好的警察田某合伙整我。一看见汤某当班,其他劳教人员会提醒我汤某肯定会找机会出气,谨慎提防。
有一天,我正在大队的老年组劳动,突然被警察田某从老年组调出,分配到青年组,和十四个年轻人扎圣诞树,我的任务是和另一名劳教人员负责将几十种原料送到十三个扎树者手中,十三个人不停地向我俩要配件,我就象女排接球的运动员一样,每个球不停的接,稍有怠慢,会受到暴躁的呼喊和谩骂。每天早晨七点一直干到晚上九点半,只有中饭和晚饭时间才喘口气。
虽然是秋天了,但是我每天的头发是湿的,身上是湿的,连鞋子都湿透了,整个人从头到脚就象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宿舍,睡到床上骨头都痛,经常用劲的大拇指肿得不能拿东西。
我每天流着辛酸的眼泪,淌着流不尽的汗水在江泽民布下的死亡线上苦苦挣扎。在那些苦难的日子里,我没有倒下,因为我坚信自己是好人,追求真善忍宇宙真理没有错,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的。
六、迫害升级,酷刑更残酷
二零零四年春劳教所继续“攻坚”,警察汤某负责,她画地为牢命令我站在一块约66X66(厘米)的瓷砖范围内,只准站,不准坐,吃饭都不准坐不准蹲,更不准睡觉。
这样整天整夜站着,到第十七天的时候,我的脚一直肿到大腿,全麻木了,神智开始不清,出现幻觉,不知自己在哪里,眼前一黑,一下倒在地上,头跌出大肿块,右边脸全部瘀血,一个多月才消退。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是我劳教期满释放的日子,在劳教所我没有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言行,也没做过笔录,按规定十二点以后我和劳教所没有任何关系了。在十点左右我被带到一间房子里由大队长郑某向我宣布加刑四个月。我知道这是想从精神上心理上摧残我,企图让我崩溃瓦解。
加刑后拉开了继续“攻坚”的序幕,恶警用更加凶残的手段对待我这个被非法加刑的白发苍苍的老人。在攻坚中,因为大小便要写报告批准,有时还不准,所以我吃得很少,几乎不喝水。她们一看这招不灵,就叫来几个强壮的吸毒劳教人员按着我的手,往我嘴里强行灌水,遭到我反抗后,一个吸毒人员就掰我的手指,差点就将我左手无名指折断。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天气已经很冷了,开始穿棉衣了。恶警丁某叫吸毒劳教人员扒掉我衣服(棉衣),只穿一套内衣内裤,强行往我身上浇冷水,然后打开电扇。我顿时浑身发抖,牙齿失控的打颤,持续被折磨了一个多小时。
有一天恶警丁某又想出更毒的新招:用两张桌子,每张桌子上放一个方凳,强迫我站在方凳上,两脚分开,左右各在一张凳子上,叫劳教人员同时拉开桌子,让我这个老太在距离地面约1.6米的空中先“劈叉”,然后掉下来……
此时此景我联想到秦始皇的酷刑“车裂”,秦始皇是让受刑者一下死掉,已经够残忍的了,而劳教所的酷刑是让你致残生不如死,比起秦始皇是有过之而不及。
我,一个普普通通的退休老妇,只因为修炼法轮功,被绑架,在劳教所受到灭绝人性的残酷迫害。历史会告诉未来,我是无辜的无罪的。
我要用血泪呼唤人间的正法正道,呼唤正义与良知,控诉江泽民践踏法律、草菅人命的酷刑罪,灭绝人类的滔天罪行。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7/154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