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宝纯十六年来累计被绑架十一次;非法劳教四次、累计三年一个月(还不包括劳教未遂);非法洗脑三次、累计三个月;流离失所五年,抄家七次。妻子刘丽云被迫害致死之前被非法拘留三次,共计七十五天;非法洗脑一次四十七天;非法判刑四年。刘丽云被迫害致死前想喝一口水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以下是胡宝纯遭迫害的片段:
恶警用鞋底一口气打了三十多个耳光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我在家中被杨家杖子公安分局、开发区政保科、派出所等警察绑架。七月十三日,他们将我非法劳教一年,关在葫芦岛市教养院。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九日晚六点,葫芦岛教养院大队长刘国华把我叫到四楼办公室,强迫我读诽谤大法的书,遭我拒绝后,把我的双手反铐在后背,警察刘国华、张国柱、范永杰、刘海厚轮番用电棍电我,其间两个电棍充电二、三次,电棍充电的间歇,刘国华脱下我的鞋,用鞋底一口气打了我三十多个耳光。一直折磨我到半夜十二点。
上万伏的电棍碰到人身上,碰一下就是一个水泡或黑点,在电流的作用下,肌肉被电得一蹦一蹦的,四肢会不自觉抽动,即使在电棍停下后,肌肉仍会蹦很长时间,施行电刑的房间以至整个走廊都会充满皮肤烧焦的气味。被电过之后的地方会红肿、黑紫、组织破裂,然后结痂。这次,我被电得脸、脖子、背部都肿了、变成了黑紫色,之后很长时间一直爆皮;被打过的地方不碰都疼,很长时间才恢复。
被十几双皮鞋踩在下面
二零零一年三月初的一天,教养院要求我们穿囚衣。遭拒绝后,警察把大法弟子一个个地拽出去打,打到于英楠时,我实在忍不住了,喊:“不许打人!”并和几位大法弟子冲到走廊大喊“不许打人!”在副院长姚闯的带领下,十多个恶警把我按在地上,强行给我戴上手铐,扒下我的裤子,用电棍电我,十几个恶警穿着皮鞋不分头脸地踢我全身,狱警副科长张福胜还抓着我的头发往水泥地上狠撞,我没处躲没处藏,被打得头晕眼花、耳鸣、全身疼痛。我被踩在十几双皮鞋的下面大喊“不许打人”、“你们不讲法律和仁义道德!”喊声回荡在整个走廊。他们一听又怕又恨,用臭袜子堵住我的嘴,又勒住我的脖子,打我打得更凶了,张福胜还边打边恶狠狠地叫嚣:“就不讲法律,就不讲仁义道德,你能怎么样?”姚闯在临走时还照着我的头狠狠踹了一脚,对其他人说:“给他整材料,先判他!”
他们打人累得坐着喘粗气,然后把裤子给我套上把我扔进了小号关了十九天。这次他们把我打得四、五天不能翻身;肋骨被踢坏三处;左耳膜出血,半年听不到任何声音;胸部、小腹部疼痛二、三个月(教养院打完我没负任何责任,也没给我看医生,我自己也不知道胸腔、腹腔究竟伤成了什么样);右肩胛疼痛难忍,肩胛骨支出一寸高,肩周损伤、肌肉萎缩,半年多抬不起来,一年之后才稍见好转;被打之后半年多头经常阵痛。
妻子刘丽云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六日,我妻子刘丽云在天津因与大法弟子交流被绑架,非法关押半年多之后,被冤判四年,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七监区。
二零零二年五月,我到辽宁女监看望我妻子,七监区队长王治不让见,王治说:“她背经文、绝食。”我问她:“是不是给打坏了?”她说:“没打,只是体罚,站着。”我又问为什么要体罚,王治说:“她不服从狱警,还不许罚站怎么的?”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女子监狱四个警察(一个女处长,小个,四十岁左右,三个男警察)来葫芦岛找到刘丽云父亲(六十九岁,不识字)说:“你女儿病的很重,我们给你出车,跟我们去看看吧。”当天,他们将老人带到沈阳一个招待所。第二天早晨,警察说:“刘丽云二十三日死了,死于高血压,心脏病。”老人要求看遗体,他们说:必须先签字,同意火化,否则不让看。老人要先看尸体,他们不同意,僵持了三天,老人说:“我不看了,也不签字,我要回家。”女监人员问:“那么你们要不要骨灰?”老人说:“要骨灰。”他们说:“如果要,你就在这表上签个名字,按个手印。”签完字,他们马上带老人去看遗体。他们把老人带到一个黑暗的存放遗体的房间,不让开灯,只让看脸部,刘的头部肿大,不允许看身体。看过后,监狱方面马上将尸体火化,把老人带上车送回杨家杖子。
妻子被迫害致死的情况我无从见证,但从明慧网上查到了一些见证者的证词:“二零零二年春,大法弟子刘丽云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第七大队,因她坚定修炼大法,不配合邪恶的指使,喊‘师父好!大法好!’恶警把刘丽云关押在严禁小号里折磨,反绑手脚,用电棍毒打,每天只给一丁点吃的。后来,刘丽云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特别想喝口水。监狱不法人员把水送到刘丽云嘴边时,问她还喊不喊“师父好、大法好”,刘丽云点头说:‘喊。’不法人员当即把水拿走。就这样,刘丽云在被迫害临死前想喝一口水的权利被剥夺了。”
妻子的死给我、儿子和家中老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