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月梅,五十八岁,护士,家住河南省汝阳县城关镇,诚实可靠,孝敬父母。在过去十年中,马月梅累计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二次、拘留所三次、洗脑班五次、非法拘禁二次、劳教一次、非法抄家六次、开除留用二年,工资降级,经济上的损失不计其数。
马月梅在控告书中说:“恐怖的十年,血雨腥风的十年,令人窒息的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我和我们的家人是在刀尖上度过的,整日提心吊胆,身心受到的伤害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就连我的亲戚朋友给我打电话,我没及时接听,他们就认为我又被绑架了。”
马月梅在控告书中简述了自己遭受江泽民和中共迫害的事实。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七晚饭后,内埠派出所警察(受汝阳县国保大队指使)强行将我绑架至汝阳县看守所并抄家。四十天后,直接把我关押拘留所,大约四十天后,又把我拘禁在洗脑班,大约一百天后,敛巨额生活费,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我正在上班,一帮警察闯入办公室,将我办公用的电脑搜走,之后抄了我的家,又将我非法关进看守所。我父亲因有我这个诚实可靠的女儿,生活上有着落,心里很踏实。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老人家承受不了,病情加重,两个月后离世。在我亲属的强烈要求下,将我放回家安葬父亲。大约半个月后,又将我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因我反迫害绝食,身体被折磨至血压急剧升高,帮凶们怕承担责任,才将我放回家。半年后,交巨额罚款赎回电脑,我才将办公用的电脑送回单位。
二零零三年夏天,汝阳县国保大队警察又闯入我家,抄家后又把我绑架至国保大队拘禁,两天两夜不让我吃饭、不让睡觉,让我面朝墙壁长期站立,进行体罚,有一名警察还用拳头来对付我。同年九月份又强行将我与另外两名同修绑架至劳教所。因我长期被迫害,身心受到巨大伤害,血压升高,体检不合格才放回来。
二零零四年春,一帮警察又非法闯入我家,抄家后强行将我绑架至拘留所,非法拘留我十五天,交巨额所谓生活费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正是奥运会开幕,一帮警察又非法对我进行抄家后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半个月,交巨额生活费,单位派包夹二十四小时跟着,限制我们说话,限制我们的自由,污蔑法轮功的音像特大音放着,震耳欲聋,导致我与另外两名同修身体出现状况,血压升高,另一名同修突然晕倒,送医院抢救,洗脑班被迫解散。同年十月一日也就是双节期间,六一零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我工作单位二名职工又将我非法拘禁。
二零零九年秋六一零办公室命令我单位领导强行把我送入洗脑班。同年底又把我强行送入洗脑班所谓应付上级检查。
二零一零年三月八日,我正在家吃晚饭,一帮警察非法闯入我家抄家后又把我绑架到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马月梅在控告书中说:根据我国法律及国际法准则,江泽民对法轮功所推行的政策、手段都严重的触犯刑律。犯下了侵犯公民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罪,破坏国家宪法实施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罪,诽谤侮辱他人罪等。因为是江泽民直接领导部署了在全国、全世界实施的法西斯罪行,为此我特向最高检察院提起控告,希望能够匡扶正义,保障公民权益。请予尽快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将首恶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主犯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