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念珍女士指出,被告人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被控告人江魔头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何念珍女士陈述的相关事实如下:
一、法轮功救人的神奇功效
我是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有幸得法的大法弟子。修炼前多种疾病缠身,特别是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类风湿性关节疼痛、顽固的口腔溃疡、和慢性咽喉炎,心脏病、头脑迷糊健忘等,一年四季都在感冒中度过,被疾病折磨的苦不堪言;修炼法轮大法后,每天坚持学法炼功,严格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做人,奇迹就出现了,所有的病痛全消,真正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美妙,我明白是师父把我的病根摘掉了。在这过程中,我的身心发生了巨大变化,大约一周多的一个早上晨炼时,在炼第三套功法冲灌后,感到气管在不断的扩宽,出气通畅无阻,非常舒服。从此我冷、热不忌也不感冒了,吃东西酸甜麻辣煎炒不忌,口腔也不溃疡了,夏天吹电扇关节也不疼痛了。
这是我的亲身体验,我深信法轮功救人的神奇功效。我诚心感谢师父的救度之恩,用尽常人中的语言也无以言表。
二、控告人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610办公室”,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的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江泽民在任职期间对法轮功信仰群体实施了灭绝政策,正是在它的策划、指挥下,导致我遭受到了如下迫害:
为了证实大法是救人的,电视上的天安门自焚全是造谣的,我们有责任讲清真相,唤醒被谎言毒害的无辜民众,以正视听。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我与邓才清、全苏娟两位同修出去发真相资料,晚十点左右在遂宁市西牛广场临街处,被七八个穿迷彩服的人拦载绑架到警车上,送往当地派出所。因我们不说姓名住址,就送往戒毒所关了一晚,第二天在送往拘留所的途中,恶警说,你们不说也行,拿两千块钱就放人。我们不配合恶警,就被非法拘禁在遂宁市永兴看守所,那段时间,被迫搜身,整天做奴工,穿囚衣,照囚照片,他们没抓到所谓证据,被非法拘留十八天。
二零零六年五月六月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六、七人两次到我家骚扰,企图逼迫我进洗脑班迫害,两次都被我拒绝,而后他们还去我的工作单位和我儿子单位骚扰,均被拒绝,阴谋迫害终未得逞。但这迫害给我身心、人格尊严、家庭、经济、人际关系等带来了巨大的伤害。